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劳务派遣合同到期续签如何续签?

劳务派遣合同到期之后的处理方式,和劳动合同到期之后的处理方式一样,您可以选择续签,也可以选择不续签。那么,如果想要续签劳务派遣合同的话,劳务派遣合同到期续签程序是怎样的呢?续签的劳务派遣合同应当包含哪些内容呢?一、劳务派遣员工续签年限相关的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 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情形外,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劳动合同的内容,双方应当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确定;对协商不一致的内容,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执行。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在劳动者和工作单位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办理劳务派遣合同到期续签,劳务派遣合同的续签遵循合同双方自觉自愿的原则。如果签订的是固定期限的劳动派遣合同,合同到期后,双方的劳动派遣合同自动终止。
  
  
  

·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后工资什么时候结算
      在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后什么时候可以领到最后工资,是您一直关心的问题。每个人都是希望自己的劳动没有白费,虽然已经结束了劳动关系,对曾经付出的劳动,劳动者是有权利得到相应的报酬的。以下是我们为你整理的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后工资什么时候结算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一、劳动合同没写明岗位职务是否违法?
      一、劳动合同没写明岗位职务是否违法? 劳动合同没写明岗位职务不违法,但不够规范。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劳动合同的各项条款。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一般具有以下条款: (一)是劳动合同的期限。即劳动合同从哪一天开始到哪一天结束。我...


·工程质量事故的定义是怎样的
      工程质量事故的定义是怎样的 在建筑领域来说,工程质量问题和工程质量事故是不同的两个定义。但是在某一种程度上来说,也可能是因为工程质量问题而引发了工程质量事故,这两者又是紧密相关的,然而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却是不尽相同的。在下文当中我们就详细的为您介绍一下,工程质量事故的定义是怎样...


·代为销售劳动关系是如何进行认定的?
      现在不少的企业都希望自己的公司里面有一些比较厉害的销售人员,但是销售人员在积累了一定的经验的时候常常会选择自立门户或者是去其他更好的企业,这个时候就可能会出现一些劳动纠纷,而解决这些纠纷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对劳动关系进行认定,那么代为销售劳动关系是如何进行认定的?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条件是什么
      在了解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条件有哪些之前,我们需要先了解什么叫劳动能力鉴定。实践中,对工伤事故的处理,就必须要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确定了伤残等级,才能做出赔偿。下面我们就来为您介绍一下这两方面的问题。 一、什么叫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制度,简称为劳动鉴定制度。它是指劳动者因工...


·劳动法规定异地劳动纠纷怎么处理
      劳动法规定异地劳动纠纷怎么处理 一、劳动法规定异地劳动纠纷怎么处理? 第1、双方自行协商。 双方通过协商方式自行和解,是当事人应首先争取解决争议的途径。当然协商解决是以双方自愿为基础的,不愿协商或者经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当事人可以选择调解程序或仲裁程序。 第2、调解程序。...


·单位职工的福利算工资吗?
      单位职工的福利算工资吗?福利费不计入工资总额。《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条所称的“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本通知第一条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


·入职两天辞职可以要求支付工资吗?
      可能每个人的一生都会遇见自己不喜欢的工作,但是已经入职了,做了两天发现自己实在是坚持不下去,这时候大多数人都会纠结我这入职两天辞职可以要求支付工资吗?毕竟付出了两天的心血,不获得报酬的话换做谁都会心有不甘。不用纠结了,我们现在告诉你,就算你入职两天就辞职的话也是有工资的啦。有需要...


·员工如何取证有劳动关系?
      一般来说,企业与员工之间要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是最直接的凭证。但现实中会有许多企业并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这就导致了双方如果发生劳动纠纷,员工需要搜集相关的证据证明互相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那么,员工如何取证有劳动关系?我们为您搜集了相关的内容,相信可以帮助到您。 一...


·工伤保险的理赔流程是什么
      工伤保险的理赔流程是什么一、工伤保险的理赔流程是什么 工伤保险的理赔流程一般如下: 1、首先用人单位应该在一个月内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自己写份工伤认定申请,向当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提交的资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


·劳动合同期限未满离职有哪些依据
       一、劳动合同期限未满离职有哪些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