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村集体土地使用证变更手续是怎样的?

农村房屋是建立在集体土地上的,村民盖房建屋要取得集体土地,并办理好集体土地使用证,这是合法使用土地的凭证。当户主去世后,继承房屋的家庭成员要及时办理房产证及土地使用证变更,这样可以充分保障自己的权益。那么,村集体土地使用证变更手续是怎样的?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一起学习了解下。
  一、村集体土地使用证变更手续是怎样的?
  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变更,自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依法改变土地用途的,必须持批准文件,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变更登记。申请人可以向直接向当地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宅基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申请登记的,申请人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生效法律文书。申请人没有上述材料的,应先由全部法定继承人共同到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继承材料查验,并提交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明、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所有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等)、被继承人的土地使用权证书,如果有遗嘱或夫妻财产约定的,也应提交。
  二、如何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
  1、提出申请由农村村民个人向所属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提出申请,领取土地登记申请审批表。提交个人身份证或农村居民户口簿复印件一份。2、调查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对申请者的用地进行地籍调查、地籍测量、申请人现场指界、邻宗地签字盖章,填写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3、审核先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进行审核,再报县国土资源局审核,审核用地材料是否合法,用地界线是否无争议,用地面积是否准确。4、审批经审核符合“用地面积清楚,界址准确,权属合法,无争议”原则的,可批准并进行张榜公布,在公布一个月内无单位或个人对其提出争议的,由县人民政府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综上所述,在广大农村,因为继承、房屋买卖等因素,集体土地使用证要进行变更。村集体土地使用证变更手续并不复杂,属于户主过世的,继承人带上户口本、土地使用证、户主死亡证明及土地使用权公证材料,到当地的国土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变更登记,资料齐全的话当场就可以办好。
  
  
  

·征地补偿不合理如何维权?
      征地补偿不合理如何维权? 一、在拆迁之初,被拆迁人一定要关注和搜集拆迁人和政府部门颁发的文件 拆迁公告,拆迁地块的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谁是拆迁单位,城市房屋拆迁资格证书,拆迁许可证,以及两个内部文件(拆迁计划、拆迁方案和银行拆迁补偿安置资...


·土地使用税的减免规定有哪些?内容有哪些?
      按照税法规定,施工企业可以享受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优惠包括:(一)按照《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和(88)国税地字第015号等文件的规定,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税5年至10年。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以土地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为依据确...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2、残疾辅助器具费=每具假肢费价格×20÷假肢适用年限+假肢维修费用。法院一般按照普通适用型的标准确定假肢费用,实践中支持20年。 3、丧葬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4、被扶养...


·日照土地使用权流转方式有哪些?
      日照土地使用权流转方式有哪些?日照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机制的思路框架基本形成:将按照“土地确权、两权(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价值显化、市场运作、利益共享”方针,依据土地有偿使用原则,对日照郊区农业用地和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有偿有期限流转制度。农业用地在土地承包期限内,可以通过转包...


·国有土地使用证分户怎么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怎么分户?
      土地使用权是国家机关、农民集体、公民个人或企事业单位等具备法定条件者,依法享有对土地享有占用、收益、利用和有限处分的权利。但是前提要按照法定程序和规定进行使用。那么有些人一直有疑问,土地使用权证怎么分户呢?我们将就此问题进行简单介绍。 一、办理要点 1、有《国有土地使用证》总证,...


·民事诉讼赔偿地都有那些法律要求
       在我国公民和公民之间的赔偿行为叫做民事赔偿,我国对这类赔偿中的相关受害者有着比较全面的法律保护。相应的赔偿地一般设立在被告的所在地,进行相应的赔偿。下面我们就民事诉讼赔偿地都有那些法律要求,这类问题为您进行解答。 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土地使用权和房产权的区别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和房产权的区别是什么?房屋所有权(即房产权)是永久的,没有期限限制,只要房产没有完全毁损灭失就能一直享有,“房产证里是没有期限登记栏的”;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国家通过土地有期出让方式,授予用地人40年、50年、70年不等的使用权。意思就是说:房子的所有权是永久的,只要...


·在外地身份证原件丢了怎么补办
      在外地身份证原件丢了怎么补办?1、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2、缴纳证件工本费,申请补领的需要带上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3、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


·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程序是什么?
      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程序是什么?收回国有土地需要经过以下几个方面的程序:拟订收回方案、听证、报批、下达决定书、注销登记、补偿等。 1、拟订收回方案: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市或县级人民政府的批准调整用地的文件,拟迁移、解散、撤销、破产的企业(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的申请或者土地管理部门决...


·最新甘肃省平凉市华亭县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年最新甘肃省平凉市华亭县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最新甘肃省平凉市华亭县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甘肃省政府发布了更新后的《甘肃省征地补偿区片综合地价》和《甘肃省征地补偿统一年产值标准》,自即日起执行,并同时废止了2012年颁布的补偿标准。专业征地拆迁律师团将甘肃省平凉市华亭县的征地...


·汕头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汕头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二、土地征...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