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处理劳动争议的方式有哪些

劳动争议是让劳动者十分忧心的一个劳动问题。发生争议后就需要解决,那在实践中,劳动者处理劳动争议的方式一般有哪些呢?事实上,虽然处理的方式有很多,但法律对它们的要求却是不同的,就比如:法律规定了,劳动仲裁的适用范围。那在法律上,哪些争议能适用劳动仲裁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阐述。
  一、处理劳动争议的方式有哪些
  1、协商: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2、调解、仲裁、诉讼: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其他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一方在十人以上,并有共同请求的,可以推举代表参加调解、仲裁或者诉讼活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共同研究解决劳动争议的重大问题。
  二、哪些争议能适用劳动仲裁
  我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与本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依照本法执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综上,是关于“处理劳动争议的方式有哪些”以及“哪些争议能适用劳动仲裁”的有关解决劳动争议的法律知识,希望对您能有一定的帮助。在我国,法律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定了劳动争议仲裁不向申请人收费,而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这对劳动者来说,是十分有利的。因此,当您遇到劳动纠纷时,您完全可以毫无负担的申请劳动仲裁。如果您不知道该如何申请劳动仲裁,那么建议您可以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
  
  
  

·劳动合同到期还要给与员工补偿什么,该怎样补偿
      您可能都听说过当合同到期后,如果单位不再续签,离职员工将能够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那么,单位不续签和员工自己不愿意续签都能够获得补偿吗?单位应该如何进行经济补偿,补偿金为多少呢?接下来我们整理了关于劳动合同到期还要给与员工补偿的相关内容。 一、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


·一、工伤认定证人证词模板是怎样的?
      一、工伤认定证人证词模板是怎样的?本人证明:×年×月×日×时许,我在×××(地点)做×××时,看到×××因×××原因,不慎×××(受到的具体伤害)。以上所述属实,否则愿负法律责任。签 字(按手印): 年 月 日二、认定为工伤的情形(一)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


·徐州手指工伤鉴定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我们知道根据工伤鉴定的相关规定可一直的,我国在工伤鉴定方面已经规定的十分详细了。小到牙齿大到四肢都有详细的规定。不同的部位的赔偿是不同的。对于其他的我们这里不做分析,主要讲解下手指的有关规定。下面就以徐州手指工伤鉴定为例做出说明。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10级伤残的.可以享有本...


·提起劳动诉讼的条件是什么
      提起劳动诉讼的条件是什么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原告应预交案件受理费,如...


·脸部烧伤工伤如何赔偿?
      对于工伤来说,我们在进行赔偿的时候,是有一定的标准的,而且一般会根据伤残的等级来进行赔偿,对于不同的等级,赔偿的标准是不一样的。那么,您知道脸部烧伤工伤赔偿的标准是什么样的吗?接下来,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赔偿标准的介绍,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脸部烧伤工伤如何赔偿 (一)治(医...


·建立劳动关系的条件有哪些
      建立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保护自己的权益最基本的一步,对于劳动者来说有着不可磨灭的重要性。劳动法所保护的劳动者,也正是这些与雇主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因此,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正是取得劳动法保护的条件。那么,建立劳动关系的条件有哪些呢?律师我们为您讲解。 一、建立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


·最新江苏建筑工程审计收费标准是多少
      最新江苏建筑工程审计收费标准是多少? 工程项目审计是一个技术性强的工作,对项目从施工到完成验收整个过程进行审计,包括各类经济活动和管理行为,审计过程必须要由专业的审计师来担任。今天我们就来为您介绍江苏建筑工程审计收费标准,可供您参考哦。 最新江苏建筑工程审计收费标准是多少 ...


·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有哪些经济补偿
      在劳动合同即将到期之前,单位在与员工充分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选择续签或不续签劳动合同。那实践中,要是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的话,需要对劳动者进行补偿。到底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有哪些经济补偿?我们为您解答。 一、何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终止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


·非全日制用工是什么样的?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在非全日制用工的情况下,小时工资标准是用人单位按双方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给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工资,但不得低于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当地政府颁布...


·一、无故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无故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多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


·一、员工入职后一个月内签合同合法吗?
      一、员工入职后一个月内签合同合法吗?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入职1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合法的。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