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的问题有什么?
在我国,会有一些人凭借自己的职位,来谋取私利,这会是一种犯罪行为,只要符合犯罪的要件,就会构成职务犯罪。然后,我国的司法系统就会把这类的案件进行审理,而在庭审的时候,是可以进行旁听的。那么,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会引起那些值得思考的事情呢?
职务犯罪
一、概括
1、什么是职务犯罪
在这个名词里面我们必须了解什么是“职务”。“职务”在我国是一个内涵丰富的,内容复杂的组合性概念。目前在我国的职务分类中主要有:法定职务、事定职务、执行职务、管理职务、决策职务、临时职务、固定职务、领导职务、非领导职务等等,我国的职务分类大典中记载有:8大类,66个中类,413个小类,1838个职业。 在职务这个名词中,所谓的“职”:就是职责、职权、职掌、这个职业就是“掌管”的意思。“务”呢,就是由职而产生的,所应承担的任务、事务、也就是具有一定的“职”,就要承担一定的事物,同时,根据职务的不同,相应地承担的责任也不同。 职务犯罪的概念就是:指国家工作人员、企业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进行非法活动或者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破坏国家对职务的管理职能,依照刑法应当受到处罚的行为的总称。
2、职务犯罪的构成及其要件
要了解职务犯罪的构成就必须知道一般犯罪的构成我国刑事法律中规定,某一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需的主观与客观要件的总和。这种主观要件与客观要件是法定的是一般犯罪的基本要求。
(1)职务犯罪主体:职务犯罪的主体在我国法律中规定:一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二是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中的国家工作人员、三是人民团体中的工作人员、四是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
(2)职务犯罪的主观要件:是指行为人对其行为的危害后果,所持的一种心理与心理状态。
(3)职务犯罪的客体要件:侵害的是国家对职务活动的管理职能。
(4)职务犯罪的客观要件。
我国法律规定职务犯罪的客观要件主要有以下三种形式:一是利用职务之便;二是滥用职权;三是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务。
二、种类
修订后的刑法规定,检察机关管辖53种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划分为三大类:贪污贿赂犯罪(第八章);渎职罪(第九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 贪污贿赂犯罪,在我国刑法中第八章中用了十五个条文,规定了十二个罪名(394—396)包括:
1、贪污罪
2、挪用公款罪
3、受贿罪
4、单位受贿罪
5、行贿罪
6、对单位行贿罪
7、介绍贿赂罪
8、单位行贿罪
9、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10、隐瞒境外存款罪
11、私分国有资产罪
12、私分罚没财物罪。
渎职罪在我国刑法第九章中用了二十三条规定了34个罪名。
包括:
1、滥用职权
2、玩忽职守
3、枉法追诉裁判罪
4、私放在押人员罪
5、国家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被骗罪等。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有七个:
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罪
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搜查罪
3、刑讯逼供罪
4、暴力取证罪
5、虐待被监管人罪
6、报复陷害罪
7、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破坏选举罪。
三、特点
贪污受贿多职务犯罪种类多表现为贪污罪和受贿罪。2010年审结的贪污贿赂案占同期总数的84%;其次是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渎职犯罪。涉及领域广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职务犯罪多发,资金密集领域和行业职务犯罪现象严重,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逐年增多。亿元案迭出犯罪数额巨大的案件时有发生,达到数千万元甚至上亿元。此类案件案中有案、案外有案,“窝案”、“串案”频发,案件牵涉面广。作案智能化隐蔽化、智能化、期权化现象突出,通过收受“交易”差价、“股份”分红、“投资”收益等形式收受贿赂较为普遍,增加查办惩处难度。
四、表现形式
(一)渎职侵权犯罪主要表现。
一是不正确履职放纵违法犯罪;
二是违法、越权处理公务;
三是执法监管监察不作为;
四是以罚款代管、代刑;
五是野蛮执法;
六是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
七是违法违规发放相关证照;
八是贿选、骗选、破坏选举等。对渎职侵权犯罪认识上的存在钱只要自己不揣腰包就没有问题、渎职侵权犯罪最多就是工作失误、平庸不是错自己什么也不干就不会犯罪等认识上的误区,导致重视不够,易发生渎职侵权问题。
(二)贿赂犯罪主要表现。
一是权力资本化,包括入干股,少投资多收益等;
二是权力期权化,事先约定,离职后收钱。
三是自己用权,家人、亲友收钱;
四是办事后收取感谢费;
五是赌博时接受行贿人出资垫底钱。贿赂犯罪已经成为职务犯罪中最突出的类型,犯罪的表现形式也是在不断变化.
关于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的思考差不对就是这些了。公民在进行职务上的工作的时候,一定要做到公正,防止以权谋私。否则一旦凭借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收受贿赂,这样构成的职务犯罪是会受到严惩的。它大致就是渎职侵权会和贿赂犯罪这两种表现形式。
·刑诉法156条情形之一指的是什么
刑诉法,它的全称是刑事诉讼法,是对于诉讼程序以及其他规定作出的法律规定。刑事诉讼法对于刑事案件的处理,有着十分重要作用。我们只有研读刑事诉讼法的法条,才能够理解刑事诉讼法的精神、内涵。那么,刑诉法156条情形之一指的是什么呢?来看一下下文,学习一下它的相关内容吧。
一、刑...
·刑事案件中的侦查人员可以出庭作证吗
诉讼过程中,若有证人的话,则就有可能需要证人出庭作证。就作为证人的资格而言,我国作出了严格的要求。那现实中,刑事案件中的侦查人员可以出庭作证吗?若你不是很清楚的话,可以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刑事案件中的侦查人员可以出庭作证吗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凡是知道案...
·认定投放危险物质罪的标准是什么
投毒罪与投放危险物质罪两者相比而言,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外延更为广泛,指的是故意投放毒害性、腐蚀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我国刑法已取消投毒罪,而改为投放危险物质罪。那具体来说怎样认定投放危险物质罪?接下来,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怎样认定投放危险物质罪...
·抢劫罪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抢劫犯罪侵犯的是复杂法益,包括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与他人的人身权,因此在处罚上面也是比较严格的。实践中对抢劫罪的认定是比较难的,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抢劫罪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1、抢劫罪是侵犯财产罪中危害性最大、性质最严重的犯罪,在一般情况下,凡是以非法占有...
·刑事案件三次退侦是否合法?
一、刑事案件三次退侦是否合法?刑事案件三次退侦的情况下,显然是不合法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审查起诉案件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一个月。对于第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
·刑事抗诉申请书无罪需要包含什么内容?
一、刑事抗诉申请书无罪需要包含什么内容?刑事抗诉申请书无罪需要包含的内容有:第一先写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第二写出有异议的地方,也就是有人定位无罪的事实依据;第三本案被告人具有从轻处罚的法定情节和从轻处罚的酌定情节;第四量刑建议;落款等内容。二、刑事抗诉时效一般为多久...
·判刑两年有减刑机会吗
判刑两年有可能缓刑,刑期需要符合缓刑的条件才可以。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适用缓刑。所以,犯罪是否可去争取到缓刑,看该情节是否严重与轻微,看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申请缓刑的适用条件。《刑法》第...
·构成抗税罪处罚是怎样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只要行为人实施了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就可以构成抗税罪、而不需要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就可以依法处罚。那在实际案件中,构成抗税罪处罚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构成抗税罪处罚是怎样的
抗税罪是指负有纳税义务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
·敲诈勒索犯罪2023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公...
·正好三年可以判缓刑吗?
正好三年可以判缓刑吗?正好三年可以判缓刑,因为在这个以上、以下、以内,这些都是包括本数,也就是包括了三年。对于正好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按照法律规定,正好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符合判处缓刑的初步条件。法律依据:1、按照《刑法》第72条的立法原则,判处缓刑的前提条件是...
·盗窃罪量刑金额是多少
盗窃罪属于典型的数额犯,侵犯的是公私财物。因此,无论是在定罪还是量刑的时候,都需要充分考虑犯罪的金额是多少。那么您知道盗窃罪量刑金额是怎样的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1、盗窃数额较大,法定刑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盗窃罪量刑标准:
1000元以上不满2500元的,处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