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一段婚姻关系的结束后

一段婚姻关系的结束后,一般当事人双方都会沉淀一段时候后选择再婚。再婚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二婚、三婚等等。再婚不等同于初婚,因为双方已经经历过一次婚姻关系,所以再婚的时候就会对财产问题比较敏感也比较的重视,那么,新婚姻法关于再婚财产继承问题是如何规定的?“两人婚后的共同财产的一半” “丈夫的婚前财产”丈夫的遗产如果丈夫没有立遗嘱,那么由法定继承人继承:妻子,子女,父母。继承份额的多少也会考虑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的照顾和付出的多少而适当加以调整。为了避免日后产生纠纷,现在很多再婚夫妻都选择婚前财产公证的方式,具体规定如下:办理婚前财产公证不是法律上规定的必须公证才生效的事项,它遵循的是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其具体程序是:协议双方当事人应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公证处申请办理,填写公证申请表,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明,财产权利证明,婚前财产协议书(当事人没写协议的公证员可以应当事人的要求代为书写),其它证明材料。公证员在办理婚前财产公证中,除要认真审查当事人的主体资格是否具备,意思是否表示真实、协议的内容是否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外,认为还要注意审查以下几个方面:1、注意审查婚前财产协议中的内容,约定的财产要做到双方当事人无争议。在现实生活中,当事人获得财产权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有接受赠与的,有继承……等。但在财产的权属问题上,并不是都不存在争议。如笔者在办理这类公证中,就遇到有个别当事人,在结婚前就在一起共同生活了好几年,双方经济共同支配、购置财产(如汽车、房产、股票等),但财产权利凭证上却只写了一方当事人的姓名,表面看是一方的婚前财产,而实际上却是双方共有的。还有的个别的当事人,在准备结婚前,共同出资购房,购买家具、电器等物品,但财产权利凭证上只写了一方的姓名,实际上在这样的财产的权属问题上已存在着问题。因此,公证员在办理此类公证时,一定要注意审查双方当事人在约定的财产权属上是否存在纠纷,协议中财产的归属,债权债务处理的内容上是否明确,要做到双方当事人无异议才能办理公证。2、对没有房屋产权凭证的婚前财产公证,要注意收集当事人购置财产时给付款项的证明材料。在现实生活中,有的当事人已实际占有、使用房屋,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未获得房屋的产权凭证;还有的当事人,购买了房屋,在房屋还未交付、产权凭证未获得前就准备结婚而申请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对这类当事人,公证员要注意了解房屋的来源,房屋的付款情况,房屋的使用、装修等现状,并收集相关的证明材料,同时应向另一方当事人进行应证,只要另一方当事人认可对方婚前财产的情况属实,并对财产权属的约定无异议,笔者认为这类婚前财产协议,可以公证。3、注意审查当事人申请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原因。对不符合要求的申请不予受理。有的当事人在婚前单方到公证处申请办理婚前财产公证,他们认为要求对方当事人到公证处办理婚前财产公证有伤感情。对这种公证申请,应不予受理。同时公证员要给当事人做耐心的讲解,告知其办理婚前财产的目的、意义,鼓励当事人要打破传统的婚姻观念;告知其办理公证,需要双方当事人到公证处亲自办理;告知其将申请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时间放在临结婚前或结婚后。4、注意审查再婚当事人或另一方系再婚当事人提供的财产权利凭证,做到约定的财产无产权纠纷。在婚前财产公证中,有的当事人由于有婚姻失败的经历,对再婚就显得格外的谨慎,为了避免再次离婚而发生财产纠纷,对婚前的财产申请办理公证。公证员在办理此类公证时,要注意审查当事人公证的财产是否是属于本人所有,有无产权纠纷。要求当事人要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审查财产的权属。只有搞清了财产的权属,做到约定的财产无争议、无产权纠纷,才能使公证的协议起到防患于未然的作用。5、对未婚夫妇申请办理的婚前财产公证,要注意在双方达成的协议和公证词中载明协议生效的时间,即经双方当事人签名(或签名、公证)、办理结婚登记后生效。因为这类财产协议的主体是特定主体,只有在双方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后,双方当事人的婚姻关系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签订的婚前财产协议对双方当事人才有约束力。否则,反之。以上就是“新婚姻法关于再婚财产继承问题是如何规定的?”的具体回答和相关婚前财产公证的有关规定。我们建议如果有再婚的朋友,选择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其实更有利于婚姻的稳定,因为有很多再婚夫妻身边都有子女,如果没有婚前财产公证的话,将来如果不能和平沟通处理,极易引起法律纠纷。因为婚前财产的公证涉及细节问题比较多,建议还是对可以聘请律师进行处理。
  
  
  

·如何认定婚前财产,婚前财产怎样认定
      夫妻财产可以具体分为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此时就是以结婚时间为划分点的,而对于夫妻婚前财产,这是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那么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就不能分割这部分财产。因此实践中,如何认定婚前财产是很重要的内容。下面,我们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如何认定婚前财产 1、判断是否属于婚前财产...


·国家赔偿案件由谁审有哪些法律规定?
      国家赔偿是相关办案机关或办案当事人,在办理或受理案件过程当中对案件的过程和案件的受理结果发生一些错误的判断,或错误的决定而产生的赔偿,那国家赔偿案件由谁审有哪些法律规定呢,下面我们就这一问题为你进行详细的解答,希望对你的生活能有所帮助。  一、申请国家赔偿的确认违法案件由赔偿义...


·夫妻分居后财产怎么算,怎样分割分居期间的财产
      一般夫妻分居的并不会涉及到财产的清算,但如果是夫妻因为感情不和而分居,并且导致了夫妻离婚的话,那么在离婚的时候就需要对财产作出分割。那么夫妻分居后财产怎么算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分居后财产怎么算 关于夫妻分居期间的财产,可以在具体分割时具体处理,但是在财...


·婚姻当事人出轨算重婚吗?
      婚姻当事人出轨算重婚吗 一、婚姻当事人出轨算重婚吗 婚内出轨,并未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则不构成重婚罪。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一、孩子抚养费支付至多大就可以不必再支付了?
      一、孩子抚养费支付至多大就可以不必再支付了? 孩子抚养费支付至多大就可以不必再支付了,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和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关于抚育费的给付期限分为下列三种期限: 第一种是无条件给付期限。一般指从子女出生到18周岁为止。 第二种是有条件的不给付期限。一般指已满16周岁不满...


·一、离婚协议子女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一、离婚协议子女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


·女方怎样才能争取到抚养权?
      女方怎样才能争取到抚养权?具有以下情况,女方会在争取抚养权方面有很大的优势: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一)十周岁以上,双方对抚养权归属发生争执的,要考虑该子女的意见。(二)对于两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的孩子,女方争取孩子抚养权可优先考虑的情形如下:1、女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


·离婚财产纠纷能拖多久?
      夫妻离婚应该是双方协商的结果,当有些事情谈不拢的时候,就可能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解决。有时候,一方并不想真正的离婚,也不想对财产进行分割,于是面对另一方的诉讼,采取拖延时间的办法。那么离婚财产纠纷能拖多久?下面我们跟随我们简单了解下这方面的知识。 一、离婚财产纠纷能拖多久? 一般夫...


·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如果要快速离婚,只要双方达成一致的情况下,最快的方式就是协议离婚,但是很多夫妻都在离婚时,达不成一致意见,就只能诉讼离婚,那么诉讼离婚的时长最快是多久,我们需要先了解诉讼离婚的流程,各个阶段,就会明白了。首先是向法院进行起诉,一般是在被告所在地的法院进...


·公民在离婚之前再婚的
      公民在离婚之前再婚的,其实并没有受到过多的限制。毕竟每个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权利,只要是符合《婚姻法》规定的条件,那么就是可以再次与他人登记结婚的。但是再婚毕竟与初次结婚有差异,不少人就认为再婚手续是不一样的,那离婚在婚需要什么手续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


·18岁结婚政策是怎样的?
      结婚是每个年轻人的一件人生大事,针对结婚涉及到的种种事项,我国也有多部法律做出规定。近年来一直有人大代表提案,要求降低法定结婚年龄到18岁,其认为18岁已经是成年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那么18岁结婚政策是怎样的?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我们的说法。 一、18岁结婚政策是怎样的?...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