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公民打群架怎么判刑处罚?

如果说到打群架判刑的话,很显然此时的情节应该就是比较严重的了,否则也不能认定行为人构成刑事犯罪,自然也就不会涉及到判刑的问题上。那究竟打群架怎么判刑处罚呢?相信很多人对此并不是很了解,下文中本站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打架若造成对方轻伤及以上,不仅要赔偿别人的医药费等损失,还要承担故意伤害的刑事责任。
  
  若是轻伤以下,要赔偿别人的医药费等损失,不用承担刑事责任,但很可能会治安拘留。治安拘留一般3天—15天。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打架斗殴有可能涉嫌犯聚众斗殴罪或寻衅滋事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1979年7月1日通过 1997年3月14日修订自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刑法修正案(八)第四十二条】
  
  打架斗殴若是造成对方轻伤以下,则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可能会被治安拘留,还需要赔偿对方相关医药费用。若是造成轻伤及以上,根据对方受伤害程度等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在生活中,由于打架斗殴有可能涉嫌触犯聚众斗殴罪或者寻衅滋事罪,依句据我国法律规定,不仅需要坐牢,还可能并处罚金。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还需要执行吗?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还需要执行吗?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1、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2、数罪并...


·构成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罪怎么处罚?
      构成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罪怎么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九条l、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


·累犯自首量刑规定是怎样的?
      累犯自首量刑规定是怎样的?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累犯是不适用缓刑的,而累犯有自首表现的,可以在累犯量刑的基础上,适当减轻处罚。 对于累犯自首情节,结合自动投案的动机、时间、方式、罪行轻重、供述犯罪事实的完整性、稳定性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确定从宽的比例。 (1)犯罪事实或犯罪...


·刑事辩护人有哪些权利
      若嫌疑人、被告人在刑事案件中选择委托律师来帮助自己辩护的话,那么此时受托律师的身份就是刑事辩护人,这与民事诉讼中的代理人是不同的。当然,在能够享受的权利方面也是不一样的,那到底刑事辩护人有哪些权利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1、辩护人的权利 (1)接受委托担任辩护人...


·诈骗罪辩护律师如何辩护
      通常刑事案件都是由专业的律师来为被告人提供辩护的,这样才能更好的维护被告人的合法利益。而律师进行辩护也是有一定的辩护技巧,那么诈骗罪辩护律师应该如何来辩护呢?换言之,诈骗罪的辩护技巧是什么?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刑事辩护主要是涉及到调查取证工作是非常艰难的,然后根据调查取证...


·保释期期间再打架会不会判刑?
      保释期期间再打架会不会判刑?首先,保释即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规定的强制措施,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强制措施。如果被告人违反规定逃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按原犯罪事实和情节予以判决。保释期一般是...


·刑事不立案发现新证据立案侦查是否合法
      刑事不立案发现新证据立案侦查是否合法 一、刑事不立案发现新证据立案侦查是否合法? 刑事不立案发现新证据立案侦查是合法的,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条件具体是: 1、有犯罪事实 即已经受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构成了犯罪。这种犯罪事实已客观存在,非主观臆测;已有证据...


·刑事抗诉的事由都有哪些
      一、刑事抗诉的事由都有哪些抗诉包括两种形式,一种是按照第二审程序提出的抗诉。按照第二审程序提出的抗诉,是指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或者裁定确有错误,在法定期限内,依照法定程序,提请上一级人民法院重新审理的诉讼要求。另一种是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按照审判...


·违法犯罪未遂的处罚是什么?
      违法犯罪未遂的处罚是什么? 一、违法犯罪未遂的处罚是什么?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首先,犯罪未遂应当负刑事责任。 其次,由于刑法规定的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要确定对于犯罪未遂是否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三,在确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况...


·醉驾撞死三人怎么判刑
      醉驾撞死三人怎么判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寻衅滋事罪殴打他人三次致人轻伤怎么判?
      寻衅滋事罪殴打他人三次致人轻伤怎么判?寻衅滋事罪殴打他人三次致人轻伤可以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