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古往今来婚姻家庭生活中国人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

古往今来婚姻家庭生活中国人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正如结婚一样,离婚对于中国人来说,依然是一件复杂的事情。夫妻双方不仅要面对家庭财产分割等问题,对于子女的抚养权,一般情况下双方也都非常重视。那么我国离婚后可以共同抚养权吗?
  
  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的出现与发生,导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得不到很好的保障。
  
  拥有该权利的一方或双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权决定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该权利在子女成年时即消灭。夫妻离婚,一般也会导致夫妻其中一方失去抚养权。失去抚养权的一方将失去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权利。不过,失去抚养权的一方仍然会享有探视权,可以在约定或裁判的时间内定期探视子女,与子女进行相对短暂的相处。
  
  抚养权的确定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7、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8、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根据以上我国婚姻法当中有关子女抚养权相关内容的整理与解释来看,夫妻双方离婚后可以共同抚养权。为了更好的维护子女的身心健康顺利成长,给予子女更好的生活环境。在双方认可子女同意的情况下,父母双方是可以轮流抚养子女的。
  
  
  
  

·经济适用房离婚时如何分割?
      1、经济适用房是指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经济性是指住宅价格相对于市场价格比较适中,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适用性是指在住房设计及其建筑标准上强调住房的使用效果,而非建筑标准。 经济适用房是国家为解决中低收人家庭住房问题而修建的普通住房,这...


·面对离婚财产纠纷该怎么办
      近年来我国的离婚现象普片增加,闪婚闪离的情况也经常发生。夫妻双方离婚就会涉及到孩子抚养权和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很多时候当事人双方都会因为意见不合而不能达成离婚协议,最终选择诉讼离婚。面对离婚财产纠纷该怎么办呢,当事人该从哪些方面来维护自身的权利呢?下面我们就给您谈谈这个热门的话题...


·事实婚姻能分财产吗,怎么分
      事实婚姻能分财产吗,怎么分在事实婚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一般按共有财产处理;在事实婚姻期间,双方各自继承和受赠的财产,一般按个人财产对待;为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二、事实婚姻的财产分割...


·孕妇如何起诉离婚具体程序是?
      当今社会,孕妇是最值得人尊重的,因为她孕育了一个鲜活的生命,她们应该得到老公最好的呵护,最好的爱,可有些夫妻却在怀孕期间闹离婚,而孕妇作为比较特殊的身份让给离婚变得不同。那么,孕妇如何起诉离婚具体程序是?下面来了解一下。 一、孕妇能不能离婚? 我国实行婚姻自由的原则,靠法律...


·如果起诉离婚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在婚姻生活当中,即使通过法院提起诉讼进行离婚的话,需要缴纳很多的费用,但是仍然有很多人选择通过法院诉讼进行离婚,这其中有很多一部分人的原因都是因为另一方不同意离婚,只好通过法院强制进行离婚的裁决。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如果起诉离婚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一、如果起诉离婚一方不同意怎...


·国家赔偿主体问题中赔偿责任主体是哪些,追偿权对象有哪些?
      一般来说当公务人员在执行公务的时候由于不合理的执行手段造成了他人合法权益遭受了损失的话,那么受害人就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很多人会认为国家赔偿那么一定是只有本国的公民才能享受的权力,其实不是的,下面给您介绍一下国家赔偿主体问题中赔偿主体是哪些,追偿权对象有哪些? 一、赔偿责任主...


·协商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一)申请当事人协议离婚时
      协商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一)申请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否则,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我国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当事人申请离婚...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是否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


·如何才能构成重婚罪,怎么取证
      如何才能构成重婚罪,怎么取证 (1)重婚是婚姻当事人在其婚姻存续期间又缔结婚姻的行为。 依我国法律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而重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这包括两种行为: 一是有配偶而重婚,是指已经结婚的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结婚; 二是明知他人有...


·办离婚手续需要哪些证件
      协议离婚需要双方同意离婚,并就离婚涉及的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草拟离婚协议书,双方带上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到一方户籍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双方无法就离婚达成协议,可以准备上述资料并草拟起诉状,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的确破裂,...


·夫妻共同财产赠与非婚生子是否有效一方超过日常生活
      夫妻共同财产赠与非婚生子是否有效一方超过日常生活需要赠与他人应认定全部无效夫妻双方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的,夫妻双方应协商一致,任何一方无权单独处分夫妻共同财产,若夫...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