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刑事诉讼法的辨认人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辨认在很多情况下是属于一种侦查行为的,辨认人需要根据自己对辨认事物的了解程度作出真实的辩论意见,正常情况下,辨认的事物和工作人员调查的结果应该是一致的才是正常的,否则胡乱辨认,肯定在某种程度上会影响工作人员的侦查方向的。如果公安机关需要我们作为辨认人去进行辨认的话,那就一定要了解一下刑事诉讼法的辨认人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刑事诉讼法的辨认人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1、人民检察院在自侦案件侦查过程中,需要辨认犯罪嫌疑人的,应当经检察长批准。
  
  2、辨认应当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进行。主持辨认的侦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在辨认前,应当向辨认人详细询问被辨认对象的具体特征,尤其是要避免辨认人见到被辨认对象,并应当告知辨认人有意做虚假辨认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3、多个辨认人对同一辨认对象进行辨认时,应当由每位辨认人单独进行辨认。必要时,可以有见证人在场。
  
  4、辨认时,应当将辨认对象混杂在其他人员或物品中,不得给辨认人以任何暗示。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在辨认犯罪嫌疑人时,被辨认的人数不得少于7人;辨认照片时,不得少于10人的照片;辨认物品时,混杂的同类物品不得少于5件;对场所、尸体等特定辨认对象进行辨认,或者辨认人能够准确描述物品独有特征的,陪衬物不受数量的限制。人民检察院自侦的案件,辨认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时,被辨认的人数为5—10人,照片为5~10张;辨认物品时,同类物品不得少于5件,照片不得少于5张。
  
  5、对犯罪嫌疑人的辨认,辨认人不愿公开进行的,可以在不暴露辨认人的情况下进行,侦查人员应当为其保密。
  
  6、对于辨认的情况,应当制作笔录,由主持和参加辨认的侦查人员、辨认人、见证人签名或盖章。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必要时,应当对辨认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检察机关侦查的案件,对辨认对象应当拍照,必要时可以对辨认过程进行录音录像。
  
  二、什么是刑事诉讼法辨认?
  
  1、辨认的决定权
  
  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辨认,应当经检察长批准。
  
  2、辨认的主持者
  
  不得少于2名侦查人员。
  
  3、混杂辨认规则
  
  公安机关:犯罪嫌疑人(7人);犯罪嫌疑人照片(10张);物品(5件);
  
  场所、尸体等特定辨认对象,或者辨认人能够准确描述物品独有特征的,陪衬物不受数量的限制。
  
  检察院:犯罪嫌疑人、被害人(5到10人);照片(5到10张);物品(5件),照片(5张)。
  
  4、单独辨认规则
  
  几名辨认人对同一被辨认人或者同一物品进行辨认时,应当由每名辨认人单独进行。
  
  5、见证人规则
  
  辨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有见证人在场。
  
  6、不得暗示的规则
  
  在辨认前,应向辨认人详细询问被辨认对象的具体特征,避免辨认人见到被辨认对象,并应当告知辨认人有意作虚假辨认应负的法律责任。
  
  7、保密规则
  
  对犯罪嫌疑人的辨认,辨认人不愿意公开进行时,可以在不暴露辨认人的情况下进行,并应当为其保守秘密。
  
  8、辨认笔录
  
  对辨认经过和结果,应当制作辨认笔录,由侦查人员、辨认人、见证人签名。
  
  必要时,应当对辨认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
  
  辨认的情况,应当制作笔录,由检察人员、辨认人、见证人签字。
  
  对辨认对象应当拍照,必要时可以对辨认过程进行录音录像。
  
  首先我们说辨认人必须是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的,工作人员不可能让未成年人或者是精神病人等进行辨认的,在辨认的过程当中不允许有任何的暗示,而且必须要在某些情况下对辨认人进行保密,辨认的结论自己和在场的见证人都要签名。
  
  

·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为了防止疾病在我国蔓延,我国对出入境管理非常严格,要求出入境人员及相关货物接受检验检疫。对于拒绝配合的,或者逃避检疫引发严重后果的,当事人会被追究法律责任。在我国的刑法中,也有关于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的规定,那么,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处罚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我们不妨通过我们的这篇文章了...


·参与赌博抓到了怎么判刑带三万
      不会判刑,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最高院、最高检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


·高利转贷罪数额标准是怎样的
      以非法牟利为目的,先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然后以高利的方式转贷给他人的,可能构成高利转贷罪,此时需要满足法律规定的数额标准。那么高利转贷罪数额标准是怎样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高利转贷罪数额标准是怎样的 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是指个人违法所得...


·老公判刑12年一般能减多久
      正常判刑12年的最多可以减刑一半的时间。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年。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


·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电力已经成为现代社会不可或缺的能源,离开电力,很难想象生活会变成什么样。电力设备为生产、生活供应能源、能量,对电力设备的破坏将会严重危及公共安全。不过法律中对损坏电力设备的行为规定了过失与故意犯罪,那其中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什么是...


·过于自信的过失犯罪有什么特征?
      过于自信的过失犯罪有什么特征? 过于自信的过失犯罪有什么特征?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 一、过于自信的过失犯罪有什么特征? 1、认识特征 过于自信的过失表现为行为人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同时又轻信能够避免危害结果的发生。如果行为人在行为时,根本没...


·缓刑执行完毕是代表刑罚执行完毕了吗
      缓刑执行完毕是代表刑罚执行完毕了吗?缓刑考验期满应视为刑罚执行完毕《刑法》规定,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或者发现漏罪的,撤销缓刑,依法判决。《...


·犯罪预备的刑事责任是怎样的?
      犯罪预备的刑事责任是怎样的?犯罪预备的刑事责任是被判处罚金,根据《刑法》第22条第2款的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遵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简记从、减、免)。显然,预备犯应当负刑事责任。但由于预备犯还没有着手实行犯罪,没有造成犯罪结果,其社会危害性通常小于“既遂犯”的社会危害...


·刑事自诉有哪些案件2023
      刑事自诉有哪些案件 一、刑事自诉有哪些案件 所谓自诉案件,是指由被害人本人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案件。《刑事诉讼法》第18条第3款规定: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0条规定和有关司法解释,自诉案件范围有以下几类: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根据我...


·四川盗窃罪立案标准
      虽然盗窃罪的立案标准是司法解释统一作出规定的,但毕竟各个地区的实际情况不同,因此各地高院、省检又在规定的范围内作出了更为详细的盗窃罪立案标准。下面,我们为您提供的是四川盗窃罪立案标准的规定,帮助你进行了解。 一、四川盗窃罪立案标准规定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关于...


·新刑事诉讼法证据方面的规定是什么?
      证据是公安机关侦办刑事案件,法院审理刑事案件,查清犯罪事实的最直观材料,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全的话,法院是不能对犯罪嫌疑人做出判决的。在刑事诉讼法中,特别有一个章节对证据做出了详细规定。那么,新刑事诉讼法证据方面的规定是什么?下面我们跟随我们做个了解。 新刑事诉讼法第五章 ...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