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开车外出领导劝酒朋友劝酒醉驾该如何处置,醉驾交警改吗?

开车外出领导劝酒朋友劝酒醉驾该如何处置,醉驾交警改吗?出门在外难免遇到不可避免的场合需要饮酒,那么喝醉以后又没有代驾想着路程近抱着侥幸的心理开车回家,被警察叔叔查到会如何处理呢?会不会因为初犯饶你一次呢?下面由我们为您分析一下。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1、饮酒驾驶: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2、醉酒驾驶: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为保障法律的正确、统一实施,依法惩处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结合侦查、起诉、审判实践,制定本意见。
  
  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前款规定的“道路”“机动车”,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 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二) 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 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四) 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五) 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六) 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七) 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 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三、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四、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判处罚金,应当根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况,确定与主刑相适应的罚金数额。
  
  五、公安机关在查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时,对查获经过、呼气酒精含量检验和抽取血样过程应当制作记录;有条件的,应当拍照、录音或者录像;有证人的,应当收集证人证言。
  
  六、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意见是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醉酒的依据。犯罪嫌疑人经呼气酒精含量检验达到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醉酒标准,在抽取血样之前脱逃的,可以以呼气酒精含量检验结果作为认定其醉酒的依据。
  
  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时,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气酒精含量检验或者抽取血样前又饮酒,经检验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醉酒标准的,应当认定为醉酒。
  
  七、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应当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在法定诉讼期限内及时侦查、起诉、审判。
  
  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根据案件情况,可以拘留或者取保候审。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对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小区通行道路适用醉驾
  
  据三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意见》主要包括四方面内容:一是“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认定问题;二是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从重处罚的具体情形;三是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数罪并罚、适用罚金刑等有关定罪量刑的规定;四是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收集证据、采取强制措施等有关程序的规定。
  
  《意见》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有关负责人强调:“机关、企事业单位、厂矿、校园、住宅小区等单位管辖范围内的路段、停车场,若相关单位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亦属于"道路"范围,在此醉驾也构成危险驾驶罪。”
  
  呼气前饮酒难逃认定
  
  《意见》规定,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意见是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醉酒的依据。犯罪嫌疑人经呼气酒精含量检验达到《意见》规定的醉酒标准,在抽取血样之前脱逃的,可以呼气酒精含量检验结果作为认定其醉酒的依据。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时,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气酒精含量检验或者抽取血样前又饮酒,经检验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意见》规定的醉酒标准的,应当认定为醉酒。
  
  有关负责人说,《意见》对逃避血液酒精含量检验的行为作了特殊规定。一是犯罪嫌疑人经呼气酒精含量检验,已达到《意见》规定的醉酒标准,却在抽取血样前脱逃的,可以呼气酒精含量检验结果作为认定其醉酒的依据。二是犯罪嫌疑人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气酒精含量检验或者抽取血样前又饮酒的,以其饮酒后的血液酒精含量检验结果作为认定其是否醉酒的依据。
  
  醉驾可以取保候审
  
  《意见》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此外,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根据案件情况,可以拘留或者取保候审。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对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八种从重处罚情形
  
  (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二) 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 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四) 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五) 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六) 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七) 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 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由此可见我国对于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罚还是相当严格的,那么想必饮酒后如果驾驶机动车被查醉驾交警改吗?想必您心中应该有结果了。我们劝您一句出门在外饮酒不可避免,如果当天外出需饮酒就不要开车前往,酒后驾车是对自己对他人安全不负责的表现,望您准守法律法规不要有侥幸心理。
  
  
  
  

·疫情期间交通违章如何处理?
      疫情期间交通违章如何处理?出现事故需要出险怎么办? 疫情期间交通违章处理 为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建议广大驾驶人可以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处理机动车交通违法记录。确实需要到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办理的,请关注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窗口服务公告,也可以登录“交管1212...


·近年来交通赔偿中是先减交强险赔偿吗?
      近年来交通赔偿中是先减交强险赔偿吗?是的,医疗费项目是在1万限额内承担,超出部分按照责任分担;残疾赔偿金项目在11万限额内承担,超出部分按照责任承担,财产损失在2000元限额内承担,超出部分按照责任承担。在商业险的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中要减去交强险已经赔付的部分,但对于客户而言,其...


·单方肇事即单方,是较为常见的一类交通事故,因为不涉及第三者的
      单方肇事即单方,是较为常见的一类交通事故,因为不涉及第三者的损害赔偿,事故车主负全部责任,所以事故处理相对比较简单,事故车辆的车主可直接持单方事故证明到保险公司进行索赔。那单方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的程序是怎样的?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单方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的程序是怎样的 单...


·丈夫车祸妻子起诉离婚法院怎么判?
      现实生活中,两个人如果情投意合,在适当的时间、合适的年龄她们就会步入婚姻的殿堂。结婚是一件普天同庆的大喜事,然后两个人长期生活在一起难免会产生小摩擦,如果双方能够互相体谅,相互包容,婚姻之甜蜜不言而喻。但是如果双方不愿意包容对方,最坏的结局莫过于走上法庭,对簿公堂。之前有人问我们...


·对交通事故司法鉴定书结果不服怎么办?
      一般来说,当交通事故发生时,总会给当事人带来人身伤害,为了明确伤残等级,受伤人员要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如果受伤情况不严重的话,司法鉴定机构会在七天内出具鉴定书。那么,对交通事故司法鉴定书结果不服怎么办?下面请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对交通事故司法鉴定书结果不服怎么办?...


·交通征地补偿标准
      交通征地补偿标准 一、交通征地补偿标准 (一)地类的界定 (1)水田:指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用于种植水生作物的耕地。 (2)水浇地:指水田、菜地以外,地势平坦,坡度为2度以下(不含2度),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的耕地。包括种植两...


·交通事故责任对半如何赔偿?
      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人多车也多,在路上开车不小心就会发生剐蹭追尾等交通事故。当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警察会来到事故现场维护交通秩序判定双方当事人在交通事故中占据的责任等等。那么如果交通事故责任对半如何赔偿呢?为您解答。 一、交通事故责任对半赔偿标准 交警的责任认定书只写主要责任...


·交通肇事罪赔偿伤残赔偿金吗?
      交通肇事罪赔偿伤残赔偿金吗? 一、交通肇事罪赔偿伤残赔偿金吗? 交通肇事罪需要赔偿伤残赔偿金,根据《民诉法》与《刑诉法》的规定,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在刑事审理期间将起诉状提交到法院,也可以在刑事审理完毕后向法院单独提出民事赔偿起诉(这种方式有时间限制,在受伤后一内之内或...


·交通事故工伤侵权责任怎么处理在上班时间发生交通事故的
      交通事故工伤侵权责任怎么处理在上班时间发生交通事故的,且不承担事故责任,属于交通事故和工伤竞合案件,理论上说应当可能获得双份赔偿,一是侵权责任赔偿,另一个是交纳工伤保险费了,理应获得工伤保险赔偿。但是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社会...


·交通事故保险不予赔偿的情形是怎样的有以下情形的交
      交通事故保险不予赔偿的情形是怎样的有以下情形的交通事故之一的,保险公司不赔:1、车撞自家人不赔第三者责任险只负责赔偿保险车辆因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害。在第三者责任险的条款中规定,“第三者”的定义中,不包括保险人、被保险人、本车发生事故时的驾驶员及家庭成员以...


·一、北京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怎么领?
      一、北京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怎么领?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应当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对第三者责任的索赔,还应由保险公司对赔偿金额依法确定,并依据投保金额予以赔付。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