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最新婚姻法一方举债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婚姻法中规定了婚姻是自由的,婚姻法遵守婚姻自由的原则,任何人在双方的夫妻关系之间不可以强行的插足,就比如现实生活中经常出现的插足家庭的小三,这些行为人的行为都是违法的。那么关于最新婚姻法一方举债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最新婚姻法一方举债
  
  男女双方在离婚诉讼中或者在离婚诉讼后,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是否需要双方共同偿还,一直是实践中的一个难题,司法实践中,关于这个举证责任其实是非常关键的,夫妻一方,举债极有可能是为了逃避债务,与夫妻另一方恶意串通,将夫妻共同债务伪造或者推为夫妻个人债务也有可能,或者与第三人恶意串通,虚构债务或恶意举债,也就是说,举债方极有可能与第三人一起,虚构债务逃避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也有可能与其配偶一同试图逃避债务。正因为举债人心态的反复无常,如果把夫妻一方的举债,一律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则难以排除举债方与第三人恶意串通虚构债务或恶意举债的可能,但是,如果对一方的举债,在举债方不能证明为夫妻共同债务时,认定为举债一方的个人债务,则又难以排除举债方与另一方恶意串通,规避共同债务的可能。
  
  所以,根据经验法则,当事人只能对积极事实进行举证证明,无法对消极事实进行举证证明,也就是说只能由主张举债实施存在或举债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一方负举证责任,主张举证事实不存在,没有用于共同生活。
  
  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最新婚姻法一方举债的规定是怎么样的?就在前段时间,我们的婚姻法出台了婚姻法的司法解释,主要是夫妻共同债务的内容,现实生活中,夫妻双方有很多一方借钱的行为,但是对方不知情的情况,有些可能是债款数额巨大,所以共同承担非常有压力,新解释对于这方面做出了改变。
  
  
  
  

·意外保险免责条款有哪些
      意外保险免责条款有哪些相信您在很多时候自己或公司都会买保险,既然买了我们就应该弄清楚保险的作用,特别是意外保险免责条款的作用,这个是很重要的问题,接下来就由我们我们来为您介绍下相关问题,希望可以帮助到您。一、保险的知识消费者在投保意外伤害保险的时候需要对人身意外保险条款看清楚,意...


·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中断的情形有哪些
      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中断的情形有哪些?1、起诉。即权利人依诉讼程序主张权利,请求人民法院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起诉行为是权利人通过人民法院向义务人行使权利的方式。故诉讼时效因此而中断,并从人民法院裁判生效之时重新起算。2、请求。这里指权利人直接向义务人作出请求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这一...


·公司债券的概念是指什么
      公司债券的概念是指什么 很多公司为了能够获得更多的运营资金会选择采用发行债权的方式,发行债权通过他人购买债券能够获得资金,而且购买债权人可以用公司的债权获得后期的一定利益,当然这是建立再企业盈利的状况下的,不过对于公司债权其实很多人斗殴没有明确的概念,那公司债券的概念是什么呢? ...


·借款方违约要承担什么责任
      借款方违约要承担什么责任 一、借款方违约要承担什么责任 借款合同的双方,在发生合同纠纷的时候,必须要了解的是双方的违约责任,这样才可以更好地去维护自身的合同权益。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


·债权债务概括转让协议书范本是什么?
      债权债务概括转让协议书范本是什么样的?生活中难免会遇到与债权债务相关的事情,那么您对债权债务的相关知识有多少了解呢,您知道什么是债权债务概括转让吗?您知道债权债务概括转让协议书的范本是什么样的吗?如果您对我们提出的这两个问题感到很困惑,那么就来看看我们下文对这两个问题的解答吧。 ...


·私人间的借贷应不应该签订协议
      生活中,不少人,尤其是居住在农村的人,彼此之间借款,都不喜欢写正式的借款协议或者是打借条。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私人间的借贷应不应该签订协议呢?如果借款双方就借款行为,签订了协议,但最后却发生了因借贷协议发生了纠应该纷怎么办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阐述。 一、私人间的借贷应...


·公司解散公司债权怎么办,要怎么处理?
      公司解散公司债权怎么办,要怎么处理? 一、公司解散公司债权怎么办,要怎么处理? 公司解散公司债权对于债权的处理情况为:公司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公司解散债权应当按照法院派出的清算组进行盘点和清偿,与剩余债权进行匹配从而偿还这部分债权。通常情况下,在某些公司因为管理经营...


·信用卡欠款自首流程是怎样的
      信用卡欠款自首流程是怎样的? 信用卡由于有透支功能而受到了许多人的欢迎。在使用信用卡时,用卡人应及时偿还透支的额度,信用卡逾期未还款的,有可能会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被追究刑事责任。我国法律规定了犯罪人员如果自首,在对其量刑时会给予减轻刑罚。那信用卡欠款自首流程是怎样的?一起通过以下...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怎么判?
      现在很多公司在面临融资困难的时候,都通过发行股票和债券来筹集资金。按照规定,公司发行证券必须要按照严格程序进行,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就有可能触犯法律,构成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这样的话,公司负责人是要被判刑的。那么,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怎么判?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


·股东未出资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股东未出资是夫妻共同债务吗?股东未出资是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成为公司股东,需要认缴出资,该行为发生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原则上出资认缴不到位应为夫妻共同债务。但夫妻之间有明确约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债务)的,或者一方有证据足以证明夫妻双方没有共同投资公司的合意和该从公司的获益没有用...


·记名公司债券转让价格怎样确定
      记名公司债券转让价格怎样确定 一、记名债券 记名债券在票面上记载债券持有人姓名或名称的公司债券。 如根据公司债券是否记载债权人的姓名或名称,可以把公司债券分为记名公司债券和无记名公司债券。无记名公司债券是指债券票面没有载有持有人姓名或者名称的公司债券。 二、 记名公司债券转让...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