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卖方违反买卖合同买方怎么办

在买卖关系中,出卖物品的一方为卖方,而买进物品的一方则为买受人,也即买方。不少买卖行为都少不了对买卖合同的签订,而不论是卖方还是买方都有承担相应的义务。具体在买卖合同中卖方有何义务呢?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卖方违反买卖合同买方怎么办呢?对于这些问题,本文将一一为您进行介绍。
  一、买卖合同中卖方有何义务
  合同法规定,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买卖合同的买受人的目的就是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所以交付标的物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是出卖人最基本的义务。交付是指标的物占有的转移。在买卖合同中,交付可以是出卖人将标的物的占有直接转移于买受人,使标的物处于买受人的实际控制之下,如将出卖的商品直接交给买受人,也可以是出卖人将对于第三人的请求提取标的物的权利转让给买受人,如将仓单、提单交给买受人。出卖人还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买受人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比如商业发票、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使用说明书、产品检疫书、产地证明、保修单、装箱单、海关发票、领事发票等。买卖合同中买受人的目的是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不言而喻,将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同样是出卖人的基本义务。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方法,依法律的规定而定。动产一般以占有为权利的公示方法,因此,除法律另有特别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以外,动产所有权依交付而转移。不动产和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动产,如车辆、船舶、航空器等,以登记为权利公示的方法,因此,其所有权的转移须办理登记。无论合同是否作出约定,出卖人都应当协助买受人办理所有权的变更登记手续。
  二、卖方违反买卖合同买方怎么办
  买方可以要求卖方履行义务,如果货物不符合同,买方只有在此种不符合同情形构成根本违反合同时,才可以要求交付替代货物,而且关于替代货物的要求,必须发出的通知同时提出,或者在该项通知发出后一段合理时间内提出。如果货物不符合同,买方可以要求卖方通过修理对不符合同之处做出补救,修理的要求必须与通知同时提出,或者在该项通知发出后一段合理时间内提出。买方可以规定一段合理时限的额外时间,让卖方履行其义务。 除非买方收到卖方的通知,声称他将不在所规定的时间内履行义务,买方在这段时间内不得对违反合同采取任何补救办法。卖方即使在交货日期之后,仍可自付费用,对任何不履行义务做出补救,但这种补救不得造成不合理的迟延,也不得使买方遭受不合理的不便,或无法确定卖方是否将偿付买方预付的费用。但是,买方保留要求损害赔偿的任何权利。如果卖方要求买方表明他是否接受卖方履行义务,而买方不在一段合理时间内对此一要求做出答复,则卖方可以按其要求中所指明的时间履行义务。买方不得在该段时间内采取与卖方履行义务相抵触的任何补救办法。卖方做出的要求或通知,必须在买方收到后,始生效力。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帮助您解决您所遇到的问题。买卖合同签订后,买卖双方都应该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来履行合同义务,不得违反合同,出现违约的行为。而一旦一方违约,守约方要及时收集对方违约的证据资料,并采取补救措施来避免遭受更大的损失。如果您不知道该如何应对卖方违约的行为,不妨向合同法律师咨询意见,以更好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合同撤销权的合同相对人的撤销权是什么?
      合同撤销权的合同相对人的撤销权是什么?一、合同相对人的撤销权 1、相对人有撤销合同的权利。这里的撤销权,是指合同的相对人在法定代理人未追认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合同之前,撤销自己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作的意思表示。 2、在此类合同中,仅有法定代理人的追认权,而没有相对人的撤销...


·效力待定的合同有什么特征
      效力待定的合同有什么特征1. 效力待定合同已经成立,其效力不确定,它既非有效,也非无效,而是处于悬而未决的不确定状态之中,既不同于有效合同,也不同于无效合同,也有别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2. 效力待定合同效力的确定,取决于享有追认权的第三人在一定期限内的追认。3. 效力待定合同经追...


·合同变更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合同变更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一、合同变更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1、合意。 以这种方式变更合同实质上就是成立新合同以取代旧合同,故而合意变更合同的程序,应该遵循合同订立时的要约承诺规则,而且变更后的合同内容欲发生法律效力,也应符合合同的生效要件。此外,根据《合同法》第77条和第78条的...


·合同履行抗辩权的功能是什么?
      合同履行抗辩权的功能是什么?合同履行抗辩权的功能是可以行使抗辩权,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的权益,我们国家所规定的合同的抗辩权是非常的重要的,比如说在顺序履行抗辩权当中应当是先履行的一方履行完毕之后再由后履行的一方进行履行。二、具体规定是什么?在全同履行中,当事人可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


·集资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的区别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但是,总有一部分人,妄想不劳而获,以坑蒙拐骗的方式来获得金钱收入。随着国民经济的改善,人们的钱包越来越鼓了,观念在进步。把钱存进银行已经不是现在人们选择的唯一途径了。越来越多的人利用闲置金钱进行投资。接下来,律师将和您分享集资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的区别。 集...


·入职没签合同辞退怎么办?
      在我国,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势必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这样劳动者用人单位就算是建立了劳动关系了。也有很多劳动者在一家公司工作,因为种种原因被公司辞退,但是劳动者却没有和该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入职没签合同辞退了怎么办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一、没签劳动合同被辞退...


·人事保管合同模板应该怎么写 市场上有什么样的需求,就会衍生
      人事保管合同模板应该怎么写 市场上有什么样的需求,就会衍生出什么样的社会产品。现如今有一种企业是专门代替他人进行保管物品的。人事保管既然是要为他人保管事务的,因此在保管期间,为了避免对保管的物品发生了丢失损毁的现象,通过合同来进行约束就是很有效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人事保管...


·已签订的合同如何作废?
      已签订的合同如何作废? 一、已签订的合同如何作废? 已签订的合同的作废必须是存在着无效情形。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合同或者部分合同条款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注意: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属于意思表示不...


·什么情况下属于重大误解合同?
      什么情况下属于重大误解合同?在市场经济生活中,广泛存在着债权债务关系,而通过签订合同的形式是较为常见的建立债权债务关系的方式。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订立合同时,需要遵守平等、资源的原则,对于重大误解合同是可以撤销,或者是变更的,那么,什么情况下属于重大误解合同?一、什么情况下...


·用人单位签了合同毁约了怎么办?
      用人单位签了合同毁约了怎么办?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违约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标准两倍的赔偿金。劳动合同的主体即劳动法律关系当事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的主体与其他合同关系的主体不同:其一,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由法律规定的具有特定性,不具有法律资格的公民与不具有用工权的组织不能...


·租赁终止合同协议书范本
      租赁终止合同协议书范本 ?在我们进行租房的时候,一般是需呀签订租赁合同的,所以,在进行终止的时候,也是需要租赁终止合同协议书的。那么,租赁终止合同协议书范本是什么样的呢?我们在撰写的时候有什么要求和注意事项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一个租赁终止合同协议书范本,供您参考。 租赁终...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