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如何防范买卖合同风险?

如果买卖合同当事人不确定对方的主体资格,对当事人的有关事项的约定存在漏洞时,当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已部分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全部履行完毕,而另一方未履行完毕或者未履行的情况下,对履行方当事人具有一定的交易风险。那么如何防范买卖合同风险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买卖合同主体陷阱有哪些
  有的合同当事人本身不具备成为买卖合同卖方主体或买方主体的资格,而利用种种手段掩盖或隐蔽其真实身份,制造假象,使被害当事人与之签约,以达到获取不法得利的目的。从生活实践来看,往往有以下几种形式:1、伪造、变造或盗取企业法人或非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合同专用章与被诈骗方进行协商。针对部分人认为大公司、大企业可靠的认识,犯罪分子往往制造其为某大公司、大企业的业务人员或业务部门的假象,使对方过于相信自己的经济实力和履约能力而与之签约。2、伪造一个根本不在的单位与被欺诈方签订合同。3、冒充财产所有者或经营管理者,与被欺诈方进行交易,或是冒充财产所有者的代理人进行欺诈。这几种方式都是以假冒的身份参与买卖合同的签订、履行,被欺诈方往往对其住所地、企业注册资产或企业经营管理状况等情况一无所知,犯罪分子在合同签订后往往携价款或货物而逃,以致被欺诈方无法查找其去向或对其进行诉讼,结果造成严重的财产损失。当然若犯罪分子是在合同纠纷发生时逃走,被欺诈方也无法采取必要的措施以解决纠纷或挽回损失。
  二、如何防范买卖合同风险
  1、在现实交易和买卖合同的签订中建议双方当事人采取书面形式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的签订可以采取口头形式和书面形式,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在因合同约定存在漏洞而出现合同歧义乃至发生合同纠纷时,书面形式本身可以防止空口无凭,也是最有力的证据。2、注意保存能够证明双方当事人关系的字据或者凭证即使采取口头形式,最好也应当将能够证明出卖人或买受人等有关情况的字据、收据、购物或者购货发票、结账单据等注意保存。这样,当对方不认账或赖账时可以作为证据,从而将交易风险降到最低程度。3、保存能够证明单位资质和当事人行为能力的证明、文书等对加盖单位公章的介绍信、合同书及能够证明单位资质的证件(营业执照正、副本)、项目审批证明、单位公章、财务章、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的印章等有关能够证明单位资质和当事人行为能力的信件文书和证照,应当严加保存,并尽可能地做到专人保管,以防止他人盗用、冒用和滥用。在非及时清结的买卖合同签订中,无论是因疏忽大意,还是因当事人之间非常熟悉,抑或过于信任而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从而使买卖合同的主体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即造成买卖合同对合同主体的约定存在漏洞时,可以通过以下方法进行补救:当事人可以通过对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进行签字确定或者由双方补盖公章,以使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具有确定性并使合同具有可执行性。如果发生纠纷可以请律师协助解决,及时处理纠纷。
  
  
  

·法律规定合同的形式有哪些?
      我国现行法对合同形式的态度,主要体现在《民法总则》第135条的规定中,《合同法》继承并完善了它,在第10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一)口头形式口头形...


·合同履行期限和质保期是一样的吗 有何区别
      合同履行期限和质保期是一样的吗 有何区别合同履行期限和质保期是一样的吗★合同履行的期限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协商订立合同过程中约定的,是用来界定合同当事人是否按时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延迟履行合同义务的客观标准,是双方履行合同的时间界限,该界限经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上签字生效,受法律保护,违...


·合同标的内容包括哪些 一、合同标的内容包括哪些 标的是合
      合同标的内容包括哪些 一、合同标的内容包括哪些 标的是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合同标的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是一切合同的必备条款,没有标的,合同不能成立。 1、合同标的是多种多样的,一般地有以下4类 (1)有形财产 指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并且法律允许流通...


·合同签订后一方不履行怎么办
      合同依法成立并生效。它受法律保护,对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签订生效后,享有权利的一方可以放弃权利,相当于免除另一方的义务,但不能决定不履行义务。有义务的一方不遵守合同就是违约。发包人可以依法或者按照合同的约定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民法典规定,...


·应该如何行使合同解除权?
      应该如何行使合同解除权?行使合同解除权的两种方式:一是通过法院判决或仲裁机构裁决;二是单方面通知对方解除合同,但如果对方不同意或者不愿意解除,还要通过法院或仲裁机构。根据《民法典》来说,只有满足下面条件之一,当事人才允许解除合同:1、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


·居间合同的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居间合同的管辖法院怎么确定?一、居间合同的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合同法》第二十四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合同法》第二十五条:"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


·不动产反担保合同起法律的效力吗?
      不动产反担保合同起法律的效力吗? 一、不动产反担保合同起法律的效力吗? 只要协商好都是有法律效力的; 不动产反担保是为保障债务人之外的担保人将来承担担保责任后对债务人的追偿权的实现而设定的担保。 反担保合同是指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为了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而与债务人签订的...


·合同到期什么时候续签
      合同到期什么时候续签 一、合同到期续签时间 合同到期续签的,无需提前通知。到期后一个月内续签都是可以的。 劳动合同期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期满前办理续订手续。因用人单位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手续,劳动者继续在该用人单位工作,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合同法规定口头可以解除合同吗
       一、民法典规定口头可以解除合同吗? 可以,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可以通过书面方式告知合同相对方也可以通过口头告知,所以口头解除合同也是有效的。但是,口头解除和书面解除不同,书面解除留有书面证据,便于证明已向对方当事人发出过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而口头解除,很难保留证据,所以很难证...


·买卖合同未约定违约责任怎么办
      买卖合同未约定违约责任怎么办 买卖合同未约定违约责任怎么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


·用人单位没签合同怎么赔偿?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劳动合同之后,双方就确立了劳动关系,这种法律上的劳动关系双方的权益都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但有些单位可能会由于各种原因而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这实际上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那单位没签合同怎么赔偿?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单位没签合同怎么赔偿?...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