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父母给子女购房款属于共同财产吗?

新婚小两口想要买房,但是发现钱不够,这时候可能父母就会给子女一定数额的钱作为购房款。那么就父母给子女购房款来看,这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不少人对此已经区分不清楚,下面就让我们为您解答吧。
  一、父母给子女购房款属于共同财产吗
  父母为子女结婚后购房出资,应该认定为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除非父母明确赠与自己子女一方,这需要在赠与时作出证据证明,最好是办理公证。如果父母愿意出钱为子女购买非婚房屋,比如说投资性的房屋,且属于子女一方所有,那么,这就应当认为是子女一方的财产。
  对于婚后购买的按揭房的归属问题。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对按揭购买的房产归属问题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可以看做一种对银行的债务关系,即婚前由一方缴纳首付款和偿还贷款的部分为一方所有,婚后双方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为夫妻共同所有。
  因此,若一方在婚前以个人财产首付房款的一部分,按揭的方式购买了一处房产,房产证为此方的名字,婚后与另一方共同偿还贷款。即使以后离婚,在分割财产时,房屋的产权还是为首付款个人,剩余的银行债务也是由承担首付款的个人负担,但对于婚后一方与另一方共同偿还贷款的该部分财产,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即使一方在婚前以个人财产首付房款的一部分,一方在婚后也是个人供款于银行,但是由于取证困难,也将可能视为婚后期间共同偿还贷款,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所以,父母给子女的婚后购房款,不一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分情况考虑。
  二、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在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时,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1、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只限于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后所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所有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2、所谓婚后所得的财产,是指财产权的取得时间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即从婚姻关系发生效力之日起,到配偶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时止。
  3、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关系。对于夫妻一方婚后所得的财产,除了依照《民法典》第1063条的规定或者夫妻约定归一方个人所有之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对于某些婚后所得的财产,夫妻一方主张应为其个人财产的,须承担证明责任。如果不能证明应归其个人所有的,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对于无法确定到底为一方的婚前财产还是婚后所得的财产,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父母给子女购房款,一般情况下是认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因此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要是明确指出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那么就会被认定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于是,在夫妻离婚的时候,这部分财产就不能进行分割。如果还有其他的离婚财产问题,您可以咨询律师。
  
  
  

·成都买房办假离婚的流程、后果是什么?
      一、成都买房办假离婚的流程使用假离婚证买房流程和使用真实离婚证买房流程差不多。只是在办理贷款时候多半个假离婚证。流程如下:1、首先通过媒体收集有关房地产项目的各种信息。2、通过对自身的消费需求状况进行全面、综合的衡量与分析,初步确定一个适合自身实际需要的购房框架,然后结合收集的各...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离婚怎么分?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离婚怎么分? ?第一、婚后父母一方全额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离婚房产怎么分割? 这种情况下,只能视为出资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该房产应认定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不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这么分的原因是考虑到我国的国情,父母出资买房,为的是...


·房产证署名的法律后果
      

1。产权证登记在“准夫妻”名下:这种情况,房屋被认定是夫妻的共有财产,贷款也被认定是夫妻的共同债务。如无“借条”等其他证据,父母的首付款被认定为赠与夫妻两人,归双方共有,若出现离婚的情况,父母也无权索回出资的钱款。但如果购房后,“准夫妻”并没有进行婚姻登记,而是分手的话,虽...


·什么情况下房屋居间合同违约无需承担责任
      什么情况下房屋居间合同违约无需承担责任 一、房屋居间合同违约无需承担责任的情形 一方如果有正当理由造成买卖合同不能签订,则应当解除居间合同,退还定金,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所谓“正当理由”因具体案件而有所不同,通常情况下,以下这些应当被认为是正当理由: 1、居间合同中记载的重要...


·房屋抵押贷款需要哪些材料?
      房屋抵押贷款需要哪些材料? 人生在世,总有缺钱的时候。有些朋友遇到资金周转不灵,就会选择用房屋向银行抵押贷款。房屋抵押贷款是银行为保证贷款的安全,把借款人的房地产、有价证券及其他凭证,通过一定的契约合同,合法取得对借款人财产的留置权和质押权而向其提供的一种贷款。个人房屋抵押贷款...


·购房贷款合同丢了怎么办
      购房贷款合同丢了怎么办贷款合同丢了是可以重新补办的,如果说你是通过银行贷款的话,就拿自己的身份证去银行补办,如果说你是用公积金贷款的话,就拿自己的身份证去公积金管理中心补办。一般来说,贷款合同的作用是借贷双方规定相互的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在贷款成功方法以后,贷款合同通常就会被双方妥...


·安徽省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范本
      安徽省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范本 安徽省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拆迁人以下简称甲方): 单位名称:,地址: ; 法定代表人: ,职务: ; 邮编:,电话: 。 委托代理人: 单位名称:,地址: ; 法定代表人: ,职务: ; 邮编:,电话: 。 被拆迁人(...


·夫妻个人债务执行房屋是否可以?
      夫妻个人债务执行房屋是否可以? 一、夫妻个人债务执行房屋是否可以? 夫妻个人债务执行房屋是在房屋是属于个人,一方单独的财产的情况下可以执行。夫妻个人债务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约定为个人负担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无关家庭共同生活时所产生的债务。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夫妻一方的婚前...


·房屋赠与没有合同赠与行为是否有效
      房屋赠与没有合同赠与行为是否有效 一、房屋赠与没有合同赠与行为是否有效 房屋赠与,指一方(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应订立书面合同,因此要是当事人进行了房屋赠与而没有具体签订书面合同的话,那么这时的房屋...


·一、涉及房产的遗嘱公证程序是什么?
      一、涉及房产的遗嘱公证程序是什么? 1、申请与受理。 (1)申请。公民、法人向公证机关提出的公证申请标志着公证活动的开始。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五条规定:“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第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


·哪些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农村房屋的买卖受到较严格的限制,一般仅限于经集体经济组织允许后,农村房屋可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买卖,不允许城市的单位和个人到农村购地建房或直接购房,否则该买卖行为可能无效。那么,究竟哪些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哪些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1、产分离出卖...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