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离婚孩子怎么判抚养权

离婚孩子怎么判抚养权
  
  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不是仅根据经济状况来判决的。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二、离婚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
  
  在离婚之诉中,如果双方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协议,一般法院会尊重其协议,但是双方协议由父方或母方抚养子女对子女正常生活有严重不利的除外。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应该尊重双方协议。
  
  如果达成不成协议,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出努力:
  
  1、证明自己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2、证明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3、证明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
  
  4、另一方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5、证明自己收入稳定、对方收入不稳定长期离家不回;
  
  6、对方有不良嗜好、赌博、酗酒、吸毒等恶习;
  
  7、证明自己思想品德好、对方对离婚存在过错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三、夫妻离婚,孩子抚养费如何确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以上是关于“离婚孩子怎么判抚养权”的问题解答。离婚夫妻如果可以协商约定孩子的抚养问题,自然是最好的,这样其实对孩子造成的伤害也可以降到最低。而实在是无法协商达成一致,也不用太焦虑,此时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官根据实际的情况对孩子抚养问题,包括抚养权和抚养费作出判决。
  
  

·怎样追讨抚养费,有没有诉讼时效
      离婚后最容易产生离婚夫妻双方纠纷的问题就是抚养权的问题,因为只有一方拥有抚养权,而另一方需要根据法律要求定期给予孩子的抚养费,在这种情况下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容易出现不给予抚养费的情况,导致另一方和孩子的权益受到侵害,那如果出现不给予抚养费的情况应该怎样追讨抚养费呢? 怎样追讨...


·一、夫妻不和离婚财产分配的原则是什么?
      一、夫妻不和离婚财产分配的原则是什么?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


·哪些是夫妻一方的财产
       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那么就是归个人所有的,若日后夫妻不幸离婚的话,涉及到财产分割的,就不能要求对这部分财产进行分割。由此可见,实践中对夫妻一方财产的认定是很重要的。那到底实践中,哪些是夫妻一方的财产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哪些是夫妻一方的财产 进行离婚诉讼时,除...


·分居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分居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1、分居是因感情不和 造成夫妻分居的原因有很多,有因夫妻俩的工作单位分属两地致使夫妻分居;有的是子女在外念书,夫妻有一人专程前往异地照顾;有的是一方在监狱服刑造成的夫妻分居。 上述情形均不符合法律中规定的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的原因要素,不能作为认定夫妻感...


·不予国家赔偿决定书范本是怎样的?
      在司法实践中,国家赔偿主要有货币赔偿,还有相应的财产赔偿等赔偿方式。法院在受理的过程中,结合法律与案件的实际情况,然后作出决定赔偿、不予赔偿等国家赔偿决定书。同时并给予作出决定的事项及理由。对于不予国家赔偿决定书,我们整理了一篇范本,下面将介绍给您。 不予国家赔偿决定书范本...


·婚姻诈骗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定,诈骗三千元以上构成数额较大,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也是各地的最低立案标准。关于利用婚姻实施诈骗的,若是具体情节和诈骗所得的金额达到了诈骗罪的要求,则可以以诈骗罪论处。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


·养母判养子赔偿抚养费可以索要吗
      一、养母判养子赔偿抚养费可以索要吗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但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


·深圳离婚证样本是怎样的?
      您都知道结婚民政局会发结婚证,离婚也是有离婚证的,前几年我们国家的结婚证和离婚证我们从外观上是可以直接看出来的,现在离婚证已经进行改版了,外观看起来都是红色的。下面是我们整理的关于深圳离婚证样本供您阅读,一起来看看。 一、深圳离婚证样本: 新版离婚证为针式机打资料,资料为双方姓...


·婚姻法中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是怎样的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需要对财产、子女以及债务等问题进行处理,其中针对夫妻财产的分割,一般只能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进行分割,同时还有一定的分割原则。那么婚姻法中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是怎样的?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新《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确立了婚姻法分割财产的基本原则,即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


·婚姻无效或撤销的后果
       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


·堕胎可以成为离婚的理由吗?
      堕胎可以成为离婚的理由吗?一、堕胎可以成为离婚的理由吗? 女方以擅自打胎为由提出离婚请求,人民法院一般判决不予离婚。但是,如果妻子多次擅自打胎拒绝生育的,或者丈夫在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准予离婚。 女方未经男方同意,擅自打胎,在法律上并无不妥。但是,生...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