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一、醉驾被判拘役的罪犯生活是怎样的?

一、醉驾被判拘役的罪犯生活是怎样的?
  
  1、看守所应当组织人犯收听广播,收看电视,阅读书报,进行时事、政策、法制教育,活跃生活;
  
  2、为了促进人犯的思想改造,增强人犯体质,在保证安全和不影响侦查、起诉、审判的前提下,看守所可以在所内组织人犯进行适当的劳动。
  
  3、何时睡觉没有明确规定。
  
  拘役是指短期剥夺罪犯人身自由,就近拘禁并强制劳动的刑罚。在中国是主刑之一,拘禁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1年。拘役有如下特点:
  
  (1)刑期短于有期徒刑,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2)服刑期间,被处拘役者每月可回家1~2天,参加劳动者还可酌量发给报酬。
  
  (3)拘役期满后再犯罪,不构成累犯。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
  
  二、醉驾要判刑吗?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构成危险驾驶罪,此时需要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属于醉酒驾驶。
  
  因此,只要是机动车驾驶人体内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并且开车上路的,那么就能够依法判刑。
  
  在看守所条例当中有明确的对于关押的罪犯的生活有详细的规定,不管是读书看报或者是其他的义务劳动,都是在指定的时间之内一律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不过,再怎么样,毕竟是因为犯罪被关押到了指定的看守所当中,所以罪犯的的生活肯定时常都是在监视之下进行的。
  
  

·网络造谣诽谤罪怎么进行定罪
      网络造谣诽谤罪怎么进行定罪 我们现在处在一个网络极度发达的社会,市面上有很多的社交平台软件。这就创造了一个网络造谣的好地方,近年来我们可以听到许多的人都受到过网络造谣的伤害。那么怎么定网络造谣诽谤罪呢?下面就和我们一起来了学习了解一下,一起往下看吧。 一、网络造谣诽谤罪怎么进...


·职务犯罪减刑最新规定是怎样的?
      一、职务犯罪减刑最新规定是怎样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2018年9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93次会议通过,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为确保依法公正办理减刑、假释案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


·教唆犯的认定是怎样的?教唆犯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现实中,虽然有的人自己没有亲自实施犯罪,但也是依法追究其了其刑事责任的,这主要是因为他有教唆他人犯罪的行为,这样的行为在我国会被认定为教唆犯,也是会追究其刑事责任的。那实践中对教唆犯的认定该怎么进行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教唆犯的概念 根据刑法第29条第1款规定,...


·中国《刑法》65岁要坐牢吗?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一、中国《刑法》65岁要坐牢吗? 中国《刑法》65岁要坐牢吗?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对65周岁犯罪嫌疑人一样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符合条件的一样应当坐牢。只有达到75周岁以上老年人才应当从轻处罚,并且不适用于死刑。 《刑法》第十七条(刑事责任年龄)第五款,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


·吸毒犯法怎么处罚 吸毒构成犯罪吗
      通常情况下,吸毒行为在我国只能被认定为犯法的行为,一般是无法认定构成刑事犯罪的。因而在涉及到对吸毒行为进行处罚的时候,其实往往就是行政方面的处罚。那么究竟现在我国对吸毒犯法怎么处罚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吸毒犯法怎么处罚 吸毒会被行政拘留或强制 (一)根...


·玩忽职守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区别是什么?
      玩忽职守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区别是什么? 一、 玩忽职守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区别是什么? (1)犯罪客体不同。玩忽职守罪侵犯的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而重大责任事故罪侵犯的是工厂、矿山、林场等企业、事业单位的生产安全。 (2)犯罪的行为方式不同。在玩忽职守犯罪中,行为人表现为...


·犯罪成立条件司法解释是如何规定的?
      犯罪成立条件司法解释是如何规定的?根据司法解释犯罪成立需要满足犯罪主体、客体以及犯罪的主观、客观四个方面的条件,具体的犯罪成立条件如下:(一)犯罪主体实施犯罪行为的人。每一种犯罪,都必须有犯罪主体,有的犯罪是一个人实施的,犯罪主体就是一人,有的犯罪是数人实施的,犯罪主体就是数人。...


·一般罪犯判刑3年能减刑吗?
      相信您都清楚,罪犯在服刑期间其实可以为自己争取一下减刑的机会,这样就可以少坐一段时间的牢。但现实中也不是所有的罪犯都是可以被减刑的,那一般罪犯判刑3年能减刑吗?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判刑3年能减刑吗 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的罪犯如果在服刑改造期间附合法定...


·行贿罪量刑金额标准是多少?
      一、行贿罪量刑金额标准是多少? 1、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2、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1)向三人以上行贿的; (2)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 (3)通过行贿谋...


·数个有期徒刑采用什么原则
      《刑法》中的数罪并罚原则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限制加重原则限制加重是《刑法》中数罪并罚的基本原则。根据《刑法》规定,当判决宣告的数个主刑为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时候,采取限制加重原则合并处罚。限制加重原则中的限制,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总和刑期的限制,在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的时候...


·公安机关玩忽职守罪立案标准
      立案标准如下: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轻伤4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7人以上,或者轻伤10人以上的;2、导致20人以上严重中毒的;3、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5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5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75万元以上的;4、造成公共财产...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