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建筑防水工程质量问题怎么办

建筑防水工程质量问题怎么办建筑防水工程质量问题出现在大众面前的次数越来越频繁,各种问题接踵而至。建筑方开始关注这方面的问题,并且我国的法律也渐渐的给了建筑防水工程质量问题很多的规定和条文。那么建筑防水工程质量问题都有些什么呢?
  一、建筑防水工程质量出现问题,违约后需要承担哪些责任
  
  (一)一方违约需要承担的责任
  1、乙方承包人应常住工地,如经常脱离工作岗位或施工人员不足,屡次不能完成施工进度而影响甲方总体施工进度的;2、乙方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拒绝整改,并经催促无效的;3、乙方施工质量低劣、进度滞后和信誉损害的;乙方中途放弃承包权或将工程转包给他人的;4、乙方聚众闹事、哄抬工价、缠索工费、扰乱甲方正常工作秩序,和给社会造成恶劣影响的,均属违约。除对违约者给与5000元经济处罚外,终止合同。情节严重者提请司法部门处理。5、乙方现场主管应经常督促班组和工人严格执行质量、安全、进度的执行情况。一经发现违约、违规、违章等现象应及时教育纠正。经教育后仍坚持不改,甲方即作出罚款决定,情节严重且造成质量返工,工料损失或造成安全事故后果的,甲方有权辞退。其工资待工程整体完工后,扣除乙方对工程造成的损失费用赔偿后,按总价的
  60%付给。并保证工人工资足额发放,其不足部分由乙方承包人补足。6、如因施工质量低劣和使用非国标材料,经检查发现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有权处罚。
  (二)员工需要承担的责任
  1、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如未按安全规范规定执行施工的,发现一次罚款200元/人次。2、所有人员必须服从统一管理,不得有打架、酗酒、聚众闹事、拿带材料、物品等现象。发现一次罚款500-1000元/人次,严重者按照材料价格十倍处罚。3、施工过程严格按照创建省级文明工地标准执行,严禁妇女、儿童进入施工现场。4、所属成员不得擅自将非本工程施工人员带入施工现场或生活区域留宿等,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处罚,因此发生意外伤害和盗窃行为的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有权追查和处罚。5、所属人员不得私拉乱接电源,集体宿舍严禁使用电炉、电饭锅、热得快等器具煮饭、烧菜、烧水和取暖,一旦发现,除没收器具外,并处以500元/人次的经济罚款,同时承担由此引发事故的全部责任和费用。罚款从生活费中扣除。6、乙方必须负责工程施工中的质量、安全等事宜,坚持工前交底、工中监督和工后验收,做好当日施工记录;并在工前对施工现场所有的安全设施、机具电器进行先检查后使用。如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排除和向甲方安全员报告,在安全没有保障的情况下不准施工。杜绝违章作业,凡因违章、违规作业造成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及肇事者承担全部责任(具体费用在10000元以内的由乙方自负;超过10000元的根据责任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7、拥护治安管理,积极主动办好暂住证,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无暂住证者不准入住。8、禁止有易突发病症和缺陷、五官神经不灵活的人进入施工现场。如高血压、恐高症、低血糖、癫痫病、耳聋、呆傻、梦游症等。10禁止使用18周岁以下童工。经济核算及经济责任合同签字生效后,经济核算由乙方自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不得毁约、不得追加。自行承担经济责任,不得克扣工人工资。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工完帐清自行废止。本协议具有法律同等效力。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建筑工程的问题层出不求,而防水问题更是重中之重。建筑防水工程质量问题一直是大众们关注的,并且现在法律中的相关明文也变得越来越完善。国家希望通过法律来规范那些建筑商们,给国民们提供可以住的安心睡得放心的好房子,彻底解决房屋漏水的问题。

·江苏工伤保险待遇调整有哪些?
      江苏工伤保险待遇调整有哪些?(一)伤残津贴伤残等级为一级至四级的工伤人员在原享受伤残津贴标准基础上调整,一级每月增加409元,二级每月增加367元,三级每月增加340元,四级每月增加314元。调整后,一级伤残津贴低于2783元/月的补足到2783元/月,二级伤残津贴低于2628元...


·装修工程承包协议书应该怎么写?
      装修工程承包协议书应该怎么写? 现在很多人买到的商品房都是毛坯房,入住之前需要对其进行装修。不少业主会选择将其承包给装修公司,由其完成房子装修。为了确保装修质量,避免纠纷的发生,双方要签署一份承包协议书。那么装修工程承包协议书应该怎么写?下面我们就通过一篇范文和您具体讲一讲。 ...


·工伤与职业病鉴定标准2023年规定是怎样的?
      近些年,随着我国普法工作力度的不断加大,职工个人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也越来越强,当工作中受到伤害时,您基本上都知道应该先进行工伤认定,只要确定了属于工伤就可以申请工伤赔偿,但具体赔偿多少主要依据是受伤程度,那么,工伤与职业病鉴定标准规定是什么呢? 一、一级工伤鉴定标准 一级伤...


·电气工程质量保证措施的内容是什么?
      电气工程质量保证措施的内容是什么 在一项建设工程完工后内容也是需要保证工程质量的,比如一些电气工程等也是属于主要工作,他们的施工质量好坏影响到整个工程的工作质量,所以这项工作也是十分必要的,那么电气工程质量保证措施的内容是什么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影响电气工程建...


·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抵押登记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抵押登记是什么? 一、在线工程抵押的概念和法律规定 所谓在建工程,是指正在建设中的固定资产建设或改良工程。关于在建工程抵押问题,《担保法》未做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七条规定:“以依法获准尚未建造的或者正在建设中的房屋或者其...


·农民工确认工伤认定是怎样的?
      农民工有本地公民工和外地农民工这个说法,只是工作地点不同而已。农民工的工作非常辛苦,在工作工程中不小心也会收到一些伤害。那农民工确认工伤认定是怎样的呢?如何申请工伤认定呢?下面让我们来为您做个详细描述。 一、农民工确认工伤认定的方法有哪些?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


·工伤认定复议期限是多久?
      在工作场所、工作时间内发生事故导致职工受伤的单位应申请工伤认定,职工也可自行申请。若职工对于工伤认定的结果不服,可在拿到决定书之日起一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建议收到决定书后尽快决定是否复议。有需要可咨询的专业律师。工伤认定复议期限是多久?以下是相关资料: ...


·建筑工程结算审计注意事项,容易出错的地方具体有哪些
      建筑工程结算审计注意事项,容易出错的地方具体有哪些建筑工程结算审计注意事项 (一) 对合同、协议、招投标文件的审核 进行工程造价审计,首先应仔细研究合同、协议、招投标文件,确定工程价款的结算方式。合同依据计价方式的不同,可分为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其中,总价合同又分...


·旷工 解除劳动合同需要什么证据
      如果员工与企业之间已经签订了劳动合同,那么双方就正式确立了劳动关系。法律会保障双方在劳动关系期间的合法权益。如果单位没有正当理由而随意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就应承担法律责任,对员工进行经济赔偿。但是如果解除劳动合同是建立在员工自己旷工的前提下,那么企业就不用承担责任。下面我们为...


·工伤赔偿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工伤赔偿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夫妻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该规定明确列举了身体伤害医疗费和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具有严格人身属性的财产。婚内一方因为工伤事故获得的工伤补偿属于其因身体伤...


·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合同要赔偿吗?
      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合同要赔偿吗 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