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购房合同中违约金多少才算合法

购房合同中违约金多少才算合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司法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分为两种:1、逾期期限在双方的约定期限内的,应当支付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合同继续履行。2、逾期期限超过约定期限的,可选择:(1)合同继续履行,买受人应当支付逾期付款、逾期付款利息、违约金;(2)解除合同的,买受人应当支付违约金;(3)双方另地约定。二、逾期付款开发商能拒绝交房吗1、开发商行使后履行抗辩权开发商以逾期付款为由行使后履行抗辩权拒绝交付房屋。即所谓的后履行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负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届期未履行义务或不适当履行义务时,后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享有的可拒绝对方履行或相应履行要求的权利。所谓双务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的义务互为对待给付或对价关系的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就是双务合同。买房人有付款义务,开发商有交房义务,买卖双方履行义务的期限分别届满、届至。后履行抗辩权实质上是对先履行义务一方违约的抗辩。2、开发商行使后履行抗辩权不成立的情况如果买房人未能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大部分的购房款,那么开发商就可根据《合同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的先履行抗辩权拒绝交房;如果买房人已经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大部分的房款,那么开发商拒绝交房抗辩不予成立。3、买房人以卖房人不具备房屋交付条件的情况,行使不安抗辩不成立买房人可否以卖房人不具备房屋交付条件,而依据《合同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行使不安抗辩权而拒交购房款呢其实这是不可以的。《合同法》规定的不安抗辩权行使条件,必须是有确切证据证明卖房人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房屋不具备交付条件不属于以上四种情形。这类房屋买卖合同中,应详细的注明双方的违约范围和赔偿范围。按照违约的情况支付相应的违约金,还应对这类房屋在买卖过程中,相应的房款支付和交房时间做出规定,一旦出现延迟的现象时,也可以视为一种违约行为。
  
  
  

·夫妻共有或一方所有房屋的处理
      夫妻共有或一方所有房屋的处理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什么房产是夫妻共有财产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
      什么房产是夫妻共有财产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依该条规定的精神,对夫妻共同财产应当这样理解:一是从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方面着手。“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 是“夫妻一方或双方...


·商品房屋买卖合同
      商品房屋买卖是一直以来都是一个很火爆的行业,为了规范商品房屋买卖这种行为,当事人双方或者多方签订的商品房屋买卖合同就是一个法律依据,接下来我们整理了一些关于商品房屋买卖合同的相关资料。 商品房屋买卖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


·一、继承遗产房屋买卖需要缴税吗?
      一、继承遗产房屋买卖需要缴税吗? 继承遗产房屋买卖需要缴纳的税额如下: 1、如果仅将父母的房子转移到孩子的名字继承,遗产税还没有开始增加。 2、继承成立后出卖人出售该房屋应缴纳的税款 ①印花税-0.05% ②营业税-5.5%(个人购买的平均住房少于五年) ③个人所得税...


·定向安置房和商品房区别有哪些?
      定向安置房和商品房区别有哪些?在我国,房产的类型有定向安置房和商品房两种,而且对于定向安置房和商品房有很多区别和不同,首先定向安置房和商品房各有各的优点和缺点,在进行买房时,了解定向安置房和商品房区别有哪些?能更好的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规划。所以今天就和我们一起来一下了解定...


·预售期房抵押是否有效力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土地使用权者可以用在建的建筑物或其他附着物作抵押担保,购房者也可以对依法获准建造的预购商品房设定抵押,因此预售商品房也是可以设定抵押的。但并非所有的抵押都是有效的,那么针对具体情况,预售期房抵押是否有效力呢?现在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预售期房抵...


·不动产登记是不动产物权转移的前提条件,购买房屋时未进行不动产
      不动产登记是不动产物权转移的前提条件,购买房屋时未进行不动产登记的,原则上房屋产权仍归原产权人所有,因此进行不动产登记是非常重要的,那么究竟不动产登记是去哪登记呢,想必您都不太清楚,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下。 一、不动产登记的相关规定 不动产登记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和监...


·一、关于房屋质量问题的诉求书如何写关于房屋质量的诉求书尊敬有
      一、关于房屋质量问题的诉求书如何写关于房屋质量的诉求书尊敬有关领导:我们是 的业主,我们于 年 月份购买了该楼盘 的预售房屋,但于接房时发现以下几个严重问题:1、2、3、4、(反映问题,例如,当时反映到开发商处,他们说没有质量问题,我们这些业主担心房屋质量危及生命安全,我们多次寻...


·我们知道,二手房买卖的程序
      我们知道,二手房买卖的程序比较复杂,同时,在买二手房的路上遍布荆棘,充满陷阱,所以购房者在买房时对于有一些事项是需要注意的。那么,作为二手房中买方要注意什么呢?其实这个问题也就是在问,买二手房有什么要注意的?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陈述。 一、二手房中买方要注意什么 1、...


·离婚后房产纠纷法院管辖如何界定
      在现实中有多的人,草率的签订了离婚协议并对房屋等财产的分割也做了处理,但是在立候后不久又反悔,认为这不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就如对房屋的分割,在离婚后又后悔分割给对方,于是提出诉讼,那么离婚后房产纠纷法院管辖权如何界定?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后房产纠纷法院管辖如...


·购房者在买二手房时,一定要想办法
      购房者在买二手房时,一定要想办法弄清楚,卖房人究竟有没有产权,如果没有产权,那您最好是不要购买该房屋,否则可能会上当受骗,或者是陷入法律纠纷之中。因此建议在买二手房之前先查清楚房屋的产权,那此时购买二手房怎样查询房屋产权呢?可能很多人对此都不太清楚,下文中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就来...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