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分公司签订合同需注意什么

分公司签订合同需注意什么
  
  一、与分公司签订合同——有无营业执照
  
  (一)、若分公司有营业执照
  
  1、合同效力:根据《公司法》14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因此,分公司领取营业执照后,具备一定的经营资格,其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依法缔结的合同,在司法实践中通常不会被认定为无效。
  
  2、法律后果: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无法人资格,无独 立财产及完整的责任能力,无法独 立承担民事责任,应由总公司承担补充责任,故在司法实践中,合同向对方可选择由分公司承担、总公司承担或分公司与总公司共同承担。
  
  3、诉讼主体:《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其他组织包括:(5)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基于以上规定,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虽不具有独 立的法人资格,但属于民事诉讼法上的“其他组织”,可作为原告或被告参加诉讼。
  
  (二)、若分公司无营业执照
  
  1、 合同效力:
  
  (1)若总公司授权分公司签署合同或事后追认,则分公司签署合同的行为应视为代理总公司签署合同,其合同效力、责任承担、诉讼主体详见第二条。
  
  (2)《民法通则》第55条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如分公司没有领取营业执照且无总公司的授权或追认,因其不具备经营资格、行为能力,其所签订的合同无效。
  
  实践中对于合同的签字盖章,分公司可能有公章或无公章,分三种情况:
  
  (a)分公司抬头签约,分公司盖章:如上所述,因无营业执照,该公章或其他印章无法律效力。
  
  (b)分公司抬头签约,总公司盖章:由总公司承担。
  
  (c)分公司抬头签约,个人签字:个人如系总公司授权代表或其他重大构成表见代理的情形则由总公司承担责任;否则,一般由该个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在此情形下,该个人可能与总公司之间系挂靠、合作或者其他关系,但总公司未依法设立该分公司,而是个人挂靠在该总公司名下,对外却以所谓的分公司名义。
  
  2、 法律后果。无营业执照的分公司无经营资格、责任能力,其签署的有效或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应由设立它的总公司全部承担或由个人承担。
  
  3、 诉讼主体。无营业执照的分公司,不属《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其他组织,不能作为诉讼主体,故,相关的诉讼应由总公司或个人参加,分公司不能作为原告或被告参加民事诉讼。
  
  二、与分公司签订合同——授权及代理权限
  
  《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第四十九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九条规定:“合同法第四十九条所称“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情形主要包括:
  
  (一)被代理人明知行为人以其名义订立合同而不否认的;
  
  (二)被代理入的高层管理人员从事与其职责相关的民事活动的;
  
  (三)行为人持有被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者单位负责人名章或单位印章和单位介绍信订立合同的;
  
  (四)被代理人授权范围不明的;
  
  (五)代理权被终止或者被限制,但被代理人未及时通知相对人的。”
  
  基于以上规定:
  
  1、有权代理。若分公司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签订合同,属有权代理,其签订的合同有效;
  
  2、无权代理。若分公司无总公司的授权,或超越总公司的授权,属无权代理,其签订的合同无效;
  
  3、表见代理。虽属无权代理,但合同相对方(如贵司)有理由相信分公司有完全的代理权的,属表见代理,其签订的合同仍然有效。
  
  然而,无论是否涉及表见代理,分公司的某些民事行为无效,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
  
  三、与分公司签订合同——企业资质证书
  
  某些所谓的“分公司”,并非总公司设立的真正的分公司,只是挂靠在“总公司”名下,并借用“总公司”的相关资质而已(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证书等)。
  
  由于资质证书属于特别法对于主体资格的强制性规定,以上“分公司”签订的需要特定资质完成事项的合同,往往是无效的,也违反招投标法的规定。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
  
  以上合同虽属无效,然一旦发生争议,“总公司”仍然可能需要承担相应责任,如,《建筑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建筑施工企业与使用本企业名义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需要注意,分公司与子公司有所不同,其中分公司是不具有独 立法人资格的,因此在签订合同方面其能力是有一定限制的。分公司签订合同的能力取决于分公司是否有法人资格。只有具备法人资格的分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一般认为无效,由此产生的财产责任,分公司有财产能力的应自行承担,没有财产能力的由总公司承担。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公司设立方案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公司设立方案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因其高利润的回报受到了越来越多投资者的青睐。其在当下一般被简称为私募股权基金,主要是针对非上市公司。那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是什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公司设立方案是怎样的呢?网站律师为您解答。 一、私募股权投...


·公民做公司法人有什么风险?
       在股份有限公司里面,公司法人是最高管理者,一般来说,公司自设立之初就会确定法人的人选,可以结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那么,公民做公司法人有什么风险?担任公司法人就要准备承担责任,有时候会被追究民事甚至刑事责任,这是做法人的风险,下面我们就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做公司法...


·企业拆迁补偿包括哪些方面?
      企业拆迁补偿包括哪些方面?虽然我国国土的面积广大,但人口众多,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和城市用地的扩张,新建项目也日见增多,拆迁旧建筑,以求新发展已经成为我国发展的一种常态,拆迁除了老旧居民小区的拆迁,当然也包括企业拆迁。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企业在拆迁过程中的损失即企业拆迁补偿包括...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的最低法定限额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的最低法定限额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的最低法定限额1、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没有上限。设限的是公司的发起人。2、《公司法》第七十八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第七十九条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


·上市公司海外并购流程是怎样的
      上市公司海外并购流程是怎样的 进行海外并购是上市公司开展“走出去”战略的重要手段,其过程比较复杂,是个系统工程。那么上市公司海外并购流程都包括哪些阶段?每个阶段有什么注意事项?我们就此整理了一些资料,现在通过下文和您分享一下。 一、战略准备阶段 战略准备阶段是并购活动的开始...


·关于公司法投资限额是怎样规定
      关于公司法投资限额是怎样规定的 您都知道各个法律都会随着社会的发展进行一些变动,公司法也是如此,我们发现有不少小伙伴对公司法的变动存在些疑问,今天就跟您整理一下关于公司法投资限额是怎样规定的,看看新旧公司法对这个投资限额是怎样规定的,两者之间存在着怎样的差别,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上市公司股权转让程序是怎样的?
      上市公司股权转让程序是怎样的? 上市公司股权转让程序是怎样的? 一、上市公司股权转让的法律规定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上市公司的股票,依照有关法律、...


·供销社企业改制案例介绍
      供销社企业改制案例介绍 在我国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企业的经营管理不善,容易造成企业的破产。但是,为了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需要对于企业进行改制,革除企业存在的各种问题。我国针对供销社企业改制,有了一些进展。那么,接下来我们将针对供销社企业改制案例,为您详细介绍和剖析,希望能够帮助到...


·投资公司融资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投资公司融资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公司上市发展资金是非常关键的一环,资金的不充足很可能就会导致公司的发展遭到束缚,所以大部分公司在上市时都会选择进行融资,然而投资公司的融资是需要合同效力的,否则双方的权益都无法得到保障,但大部分人对投资公司融资合同并不了解,不知道有哪些内容,那具体...


·企业改制必须资产评估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企业改制必须资产评估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企业改制本身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因为企业改制的时候涉及到多方的利益,而且为了防止企业在改制的时候发生躲避债务和税费的情况,其实改制之初,国家都是要要审核企业改制的方案,并且要对企业的资产进行评估的。这是改制之前的重要步骤。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


·司机肇事逃逸保险公司是否赔偿
      司机肇事逃逸保险公司是否赔偿逃逸属于逃避责任,这种行为保险公司是不会赔付的。发生意外事故时,驾驶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一)未依法取得驾驶证、持未按规定审验的驾驶证、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二)驾驶人在驾驶证丢失、损毁、超过有效期或被依法扣留...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