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参与离婚调解的人有哪些

就离婚而言,一般参与者都是离婚的当事人,即具有夫妻关系的双方当事人。但要是法院进行离婚调解的话,可能具体的参与人就不止这些了。那法律中规定的,参与离婚调解的人有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哪些人参与离婚调解
  离婚案件适用调解在程序上、实体上都要求婚姻当事人的自愿,婚姻的当事人双方在离婚案件中参与调解是必然的,除此以外,婚姻当事人的父母也可以参加调解,往往会在调解中起到决定性影响。
  1、婚姻当事人是参与调解的主要主体。从法律上讲,婚姻是两个人的事,是否离婚也是婚姻当事人两个人的事,要对离婚案件进行调解,婚姻当事人接受调解程序后,自己参与调解全过程,并清楚的表达自己的意愿是顺理成章的。
  2、当事人的父母是参与调解的第二主体。《民事诉讼法》规定,在离婚案件的代理中,离婚或者不离婚的意见,只能由当事人自己向法院表达,而不能由诉讼代理人代为表达,即使当事人对诉讼代理人有特别授权也不行。这是对“具有人身属性的意思表示不能代理”的一种强制性规定,但这一规定只是针对当事人是完全行为能力人的情况。对于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案件来说,这个规定是不合时宜的,因为当事人本身根本不能进行意思表达,如果不顾客观存在的法律事实,硬是死搬硬套地由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来表达是否离婚及其他问题的调解意见,将不利于案件的审结。此外,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案件当事人在书面表明自己的意愿后,因为客观原因无法参与调解现场,要求委托父母代为参与调解,如因为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予以准许,将给当事人增加诉讼成本。笔者认为,应该允许婚姻当事人的父母在两种情况下作为主体参与离婚案件的调解:一是在婚姻当事人一方或双方都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情况下,父母可以无条件的参与离婚案件的调解;二是在婚姻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不便参与调解,通过书面表达意见并委托父母代为办理的情况,父母们可以在受委托的前提下全程参与调解。
  二、离婚调解有什么用
  1、通过离婚调解,使双方当事人思想沟通,达到缓解、消除矛盾、相互谅解的目的,促使向和美方向发展;2、通过离婚调解,进行法治、道德宣传,促使双方当事人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自觉承担家庭责任,降低离婚率,确保社会稳定;3、通过离婚调解,双方当事人能在法律和道德规范的要求下重新认识自我,在自律的基础上重新建立新的婚姻基础,巩固婚姻感情,有利于建立稳定的婚姻;4、经调离婚解双方当事人不能在统一认识的基础上达成协议,人民法院才判决离婚,在提高人民法院的判案质量的同时给当事人一个感情缓冲区,有充分的考虑余地。离婚调解是离婚的法定程序,但因失踪、下落不明、宣告死亡等情形提起的,可不经调解程序。调解离婚也可以说是夫妻离婚的一种方式,通常出现在诉讼离婚当中。因为进行诉讼离婚的,是必须要经过调解的。至于哪些人要参与离婚调解,具体包括了婚姻的当事人,当然有的时候,当事人的父母也是会参与进行离婚调解的。

·什么情况下可以不给抚养费?
      什么情况下可以不给抚养费? ?1、好商好量,达成一致 支付孩子抚养费是夫妻双方的事情,如果一方不给抚养费,那么另一方肯定就得多支付抚养费,这样才能让孩子的成长条件保持不变。只要夫妻双方愿意,也就是说,只要夫妻一方对方不给、自己多给,那夫妻就可以协商解决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的问题...


·公安机关不服国家赔偿应该怎么处理?
      实践中,公安机关往往会因为错误逮捕等原因给当事人造成身心伤害。对于这种行为,我国法律规定受害人可以请求国家赔偿。但是国家赔偿的请求对象规定严格。公安机关要严格审查其标准。如果对于申请人,公安机关不服国家赔偿。那么就可以不受理当事人的申请。具体操作见下文。 公安机关办理国家赔偿案...


·离婚子女抚养权协议书该怎么写
      在有未成年子女的情况下,若夫妻离婚的话,则必须要对子女的抚养问题做出处理,其中就包括了抚养权的归属和抚养费的数额确定。而要是当事人就子女抚养权协商达成一致的话,建议此时签订书面的协议。到底这个离婚子女抚养权协议该怎么写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离婚子女抚养权协议书 立...


·离婚官司女方陈述技巧是怎么样的?
      在日常生活中,技巧十分重要。同样,虽然离婚是十分严肃且正规的程序,但在离婚官司中,离婚双方还是可以通过一些技巧已达到有利于对杨判决的效果。人们就会咨询我们:离婚官司女方陈述技巧是怎么样的?下文会为您详细介绍。 离婚官司女方陈述技巧是怎么样的 一、上法院打官司之前,首先应做好准...


·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举证责任是什么?
      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举证责任是什么? 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举证责任是什么? 1、一方有隐藏、转移共同财产嫌疑,且不能证明该款项合理用途的,应当推定其仍持有该款并予以分割。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


·夫妻离婚财产怎么划分比较好
      夫妻离婚的时候,若有共同财产的话,则此时需要对财产作出划分,否则的话就不会允许解除婚姻关系。但在实际划分财产的时候,双方都想要为自己争取更多的利益,那这种情况下离婚财产怎么划分比较好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夫妻离婚财产怎么划分比较好 离婚时...


·离婚时上大学的孩子是否判决抚养权
      离婚时上大学的孩子是否判决抚养权?原告的诉讼状中有抚养权的请求的话法院就会判决抚养权,孩子已经成年超过18周岁还在上学的,父母离婚抚养权问题存在,但是应该征求孩子意见。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


·婚外同居,分手协议无效吗?
      1、一般来说,分手协议书无效。恋爱中的男女在进行结婚登记之前所进行的同居行为虽未被我国法律所禁止,但它违背了传统的伦理道德、公序良俗,也不被我国法律所提倡。因此,同居行为本身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建立在同居行为的基础上当事人对同居行为的解除所达成的分手协议,自然也因缺乏法学理论基础而...


·假离婚财产撤销权允许行使吗?
      离婚,意味着夫妻关系的破裂,本非喜闻乐见之事。但近年来发生了不少“假离婚”演变为真离婚的闹剧,甚至为此闹上法庭,而产生这类纠纷的集中在离婚财产的分割问题上。那么假离婚财产撤销权允许行使吗?下面就由的我们为您做相关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假离婚 “中国式假离婚”,是指中国大陆...


·新婚姻法 全文内容是什么?
      新婚姻法 全文内容是什么? 婚姻法是和人民群众联系紧密的一步法律文件,对结婚原则、程序等进行了详细规定。我国婚姻法颁布之后,最高法根据社会经济的发展,出台了相关司法解释,这在学界被称为新婚姻法。那么,新婚姻法 全文内容是什么?下面我们通过一篇司法解释和您讲一讲。 最高人民法院...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属于哺乳期内,为保证婴儿的发育成长,一般应随母方生活。除非母方有下列情形: 1.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如癌症),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2.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指对子女有遗弃、虐待行为),而...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