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工程合同违约金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工程合同违约金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在建筑过程中,承包方和发包方会签订建筑工程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在合同中也注明了违约责任条款和违约金的数额。那工程合同违约金计算方法是怎样的?我们为您整理了以下内容供您参考,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工程合同违约金怎么算
  
  (1)合同对违约金有具体约定的按约定,对违约金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没有约定处理。
  
  (2)违约金的计算依据是合同总价。
  
  (3)约定违约金数额一般以不超过合同未履行部分的价金总额为限。
  
  二、工程合同应具备的主要内容
  
  1)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工程概况:指工程的地点、内容、承包范围、承包方式、工程性质、定额工期总天数、开工日期、竣工日期、质量等级、合同价款等;
  
  3)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4)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的法律;
  
  5)图纸的提供,指提供图纸日期、套数、保密要求、费用的承担等;
  
  6)甲方住工地代表,任命书、委任书;监理总工程师等;
  
  7)乙方住工地代表,任命书等;
  
  8)甲方的工作,如施工条件(水、电、电讯成份的时、要求,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办理证件、批件的名称、时间等)
  
  9)乙方的工作,如:提供施工计划,报表名称及完成时间,施工保卫要求,向甲方提供办公、生活设施及费用承担,交通、噪音管理,工程成品、古树、地下管线的保护要求、费用承担,施工现场卫生要求等;
  
  10)进度计划,如乙方提供施工的组织计划、进度时间,甲方监理确认时间等;
  
  11)延期开工,推迟开工的原因、日期、顺延的时间等;
  
  12)暂停施工,暂停的时间、原因、费用的承担、违约责任等;
  
  13)工程的延误,指工程量变化、设计的变更、不可抗力、违约责任等;
  
  14)工程提前,比定额总天数提前××天,采取赶工增加的经济支出,甲方应提供的条件,每提前竣工一天奖励金额和计算方法等;
  
  15)质量检查和返工,返工的原因、费用的承担、工期的顺延等;
  
  16)工程质量,约定的质量等级、违约责任等;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验收的部位、时间、内容、继续施工条件等;
  
  18)试车(应按承包范围确定)试车的内容、时间、地点,甲方应提供的条件、双方的责任、费用的承担等;
  
  19)验收和重新检验,参加验收的人员、验收工期、费用的承担、造成损失的赔偿等;
  
  20)合同价款的调整,发生什么情况下工程造价可调整;
  
  21)预付工程款,时间、比例等;
  
  22)工程量的核实确认,甲、乙双方核实工程量报告的时间要求;
  
  23)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支付的时间、方式、违约责任;
  
  24)甲方供应材料设备,设备材料的种类、规格、质量等级、到货地点、费用的承担、违约责任、损失的赔偿等;
  
  25)乙方采购材料设备,采购的名称、规格、型号、合格证明、甲方验收时间违约责任、质量不合格的解决办法、费用及损失的承担、因此延误工期的责任等;
  
  26)设计的变更,设计变更的提出、费用的承担、工期的顺延等;
  
  27)确定变更价款, 变更价款的支付方式、工期的顺延等;
  
  28)竣工验收,提交竣工验收报告日期、验收的时间、达不到要求工程应顺延等;
  
  29)竣工结算,乙方提供结算报告、尾款的支付、工程的保修期等;
  
  30)保修,应签订保修合同,乙方向甲方交付保修抵押金;
  
  31)争议的解决方式;
  
  32)违约责任;
  
  33)索赔,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各项义务、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赔偿损失、乙方可以向甲方以书面形式进行索赔;
  
  34)安全施工,甲、乙双方对安全的责任、事故费用的承担等;
  
  35)地下障碍和文物的处理,影响施工费用的承担;
  
  36)工程的分包,发包责任的承担、发包的结算等;
  
  37)不可抗力;
  
  38)保险(如有时),保险的内容、金额、费用承担等;
  
  39)工程停建或缓建,原因、费用的承担等;
  
  40)合同生效与终止的期限;
  
  41)合同份数。
  
  从以上内容我们可以看出,工程合同违约金计算方法是根据建筑工程的总价来计算的,合同双方如果没有约定违约金的具体数额,那么,在违约后支付违约金时,数额不能超过合同还未履行部分的价金总额。

·农民工要不到工资可以报警吗
      可以报警,但是单位拖欠工资,报警是没有用的,一般情况下员工都需要和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单位按时支付工资,在协商不一致的情况下可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调解,如果调解无效,那么员工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索赔。并且可以主张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支付工资及经济补偿。依据《工资支...


·应发工资是在扣社保前发放吗?
      应发工资是在扣社保前发放吗? 一、应发工资是在扣社保前发放吗? 应发工资是在扣社保后发放,拖欠工资是可以报警的,但报警其实也没有多大的作用。拖欠工资的,应当先向当地劳动局投诉,经劳动局通知后,用人单位仍不支付的,可以报警,控告老板的违法犯罪行为。另外,也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


·中国童工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中国童工的法律规定是什么?中国童工的法律规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国务院令第364号)第二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试用期主动离职公司什么时候发工资?
      试用期主动离职公司什么时候发工资? 试用期主动离职公司什么时候发工资? 劳动者依法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在办理解除合同手续时一并结清工资。但实务中,公司处于财务方面的便利,辞职所在当月工资,公司通常在规定工资发放日发放。就是说,你在职的时候工资什么时候发,辞职当月的工资也在通...


·工厂倒闭欠工资怎么办?
      工厂倒闭欠工资怎么办? 工厂倒闭欠工资怎么办? 1、公司破产后,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后可以直接管理...


·工资贷款需要什么手续
      工资贷款需要什么手续 一、 工资贷款具体手续 手续包括:申请人本人的身份证、申请人本人的工资卡、申请人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以及另外的资产资信方面的证明。 个人资料: 1、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蓝印户口原件及其复印件; 2、借款人工作单位与借款人签订的劳动合同; 3...


·一、工伤待遇的诉讼时效为多久?
      一、工伤待遇的诉讼时效为多久? 工伤赔偿诉讼时效一般是一年 (一)、工伤赔偿要掌握三个重要时效 1、时效一:申请工伤认定时效 当职工发生事故受到伤害后,作为用人单λ也好,受伤职工也好,除了积极治疗外,首先要把握好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这是受伤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保障的前提。这就...


·劳动者权益的法律保护有哪些内容
      在日常的工作生活当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的关系是最受关注的一点,劳动者通常处于弱势地位,所以我国专门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那么劳动者权益的法律保护有哪些内容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7、1...


·丧失劳动能力判决时的鉴定标准
      我们您都知道,有着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参与的案件在判决时,法官们都是会依据一定的原则和条件去判定该人是否符合丧失劳动能力的标准。那么丧失劳动能力判决时的鉴定标准有哪些呢?下面的我们就带您一起来看一下。 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标准 1、各种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或周围神经肌肉疾病等,...


·一、政府临聘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政府临聘可以随时辞职吗?1、如果您的劳动合同还没到期的话,需提前一个月向部门领导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和《解除劳动合同申请》,待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报人力资源部。2、由人力资源部逐级报请,经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人力资源部通知您的部门领导安排工作交接。3、您需要按《离职员工交接手续表...


·抹灰工程质量检验的一般规定是怎样的
      抹灰工程质量检验的一般规定是怎样的? 工程施工包括很多分项目,各个分项目综合起来才构成了整个工程。比如住宅施工当中就包括主体施工、砖墙施工、水电施工、装修施工等,各个分项也对应着不同的施工要求,验收质量标准也不尽相同。那么,抹灰工程质量检验的一般规定是怎样的?详情参考下文分析。 ...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