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征地拍卖拆迁流程是怎样的

征地拍卖拆迁流程是怎样的
  
  国家政府部门在征收土地完成后,会有一系列的措施对待所征收的土地。通过合理规划建造为社会提供更好的服务生活,所以随之而来的就是征地拍卖拆迁的问题。尤其是在此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要注意的地方。下面律师我们为您解答。
  
  一、拟定并公布政府土地使用权出让计划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性质主管部门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计划,出让计划内容应当包括今后一段时期政府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总面积、各类用途的土地面积、区位分布、供地进度安排、供地方式(协议、招标、拍卖、挂牌)等。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定出让土地后,应当按规定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应当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确定具体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方案
  
  根据出让计划,应当以拍卖方式出让的宗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出让计划确定的进度,及时会同有关部门确定拟拍卖宗地的拍卖方案。拍卖方案,应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互通城市规划、发改委、市政等有关部门共同拟定。拍卖方案应包括拟拍卖出让宗地的用途、使用年限、规划条件、市政配套要求、是否需要立项、竞买人资质要求以及拍卖方式、时间、地点。方案应报市、县人民政府审批,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拍卖方案具体组织实施。
  
  三、拍卖宗地的场地清理及市政配套与勘测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拍卖方案要求,及时组织完成拍卖宗地的征地、拆迁、平整和市政配套等前期开发,保证拍卖宗地在拍卖前具备拍卖方案约定的条件。拍卖宗地清理、市政配套和勘测等,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前全部完成,以方便有意向的竞买人购买拍卖文件后进行现场踏勘。
  
  四、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文件
  
  拍卖出让文件应当根据出让宗地的具体情况进行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入场文件应当包括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拍卖出让公告、竞买须知、土地使用条件、宗地图、竞买人申请书、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文本等。
  
  五、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出让人应当至少在拍卖开始日前20日发布公告,公布拍卖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拍卖的时间、地点。拍卖出让公告应当包括。出让人的名称和地址;出让宗地的位置、现状、面积、使用年期、用途、规划设计要求;竞买人的资格要求及申请取得投标、竞买资格的办法;索取出让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拍卖时间、地点、竞价方式等;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竞买保证金;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七、确定拍卖出让保留价和起拍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中土地估价,应当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事业单位的土地估价师或者委托专业的土地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拍卖保留价,在拍卖出让活动结束前,应当保密。
  
  八、组织现场踏勘和提供拍卖宗地信息咨询
  
  拍卖公告发布后,拍卖组织机构应当组织竞买申请人前往现场踏勘,并在踏勘之后,组织答疑会,负责解答疑问。
  
  九、受理竞买申请
  
  在拍卖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竞买人持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房地产开发资质证明(另有规定除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竞买申请,并缴纳竞买保证金。
  
  十、审查竞买资格
  
  根据拍卖文件要求,对竞买申请人的开发资质、诚信记录进行审查,向符合条件者发放竞买人资格确认通知书及竞买号牌。举办拍卖会要按拍卖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举行拍卖会。竞得人与出让人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同时缴纳定金和佣金。
  
  十二、公布成交结果
  
  拍卖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出让人将拍卖出让结果在土地有形市场或者指定的场所、媒介公布,并退还竞买保证金。
  
  十三、签订出让合同
  
  竞得人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通过以上我们的介绍,对于政府“征地拍卖拆迁”问题你是否有所了解了呢?在政府征地处理完毕后,会通过拍卖的方式让公司,企业参与进来。通过此方式让土地发挥更大的价值同时也让涂地再利用。要注意的是在拍卖完成后,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双方交接好项目的完成。

·设施农用地属于什么用地
      设施农用地属于什么用地 设施农业用地属于什么用地 依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设施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经营性养殖的畜禽舍、工厂化作物栽培或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农村宅基地以外的晾晒场等农业设施用地。根据设施农用地特点,从有利于规范管理出发,设施农用地具体分为...


·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行吗,有怎样的办理流程?
      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行吗,有怎样的办理流程?《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 城镇土地使用登记发证的范围包括城镇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商品房和城镇其他用地,它是房屋所有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后的变更土地登记,发证对象为拥有土地...


·一、农村宅基地没有确权怎么立遗嘱?
      一、农村宅基地没有确权怎么立遗嘱? 1、农村宅基地不管有没有确权都是不能立遗嘱的,这是由于宅基地并不具有可继承性。但是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继承人均有继承权。 2、被继承人为农村户口,可以继续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 3、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能被继承,如果继...


·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应当向谁申报纳税?
      在我国,不管我们做什么,在什么行业,我们都需要向国家缴纳相应的税费,但是随着国家的发展越来越好,我国在做出了相应的征税法律变更对相关行业进行了免税以及提高了征税起征点,我国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是在需要向国家纳税的范围的,那么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应当向谁申报纳税呢,下面您都跟我们一起来...


·安庆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补偿费分配标准是什么?
      安庆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补偿费分配标准是什么? 国家不断完善各项法律法规,就以安庆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补偿费分配安置工作为例,我们给您分享关于安庆市政府自2014年4月份就出台的一项真对安庆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补偿费分配标准政策都有哪些相关的内容。 《安庆市市区集体土...


·北京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北京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房地产在当今社会上的强大地位,是很多商人眼中美味的餐点。然而房地产就得有需要相关的土地开发,所以要征收土地是不可避免的,那么不论是拆迁方还是被拆迁方都应该了解知道一些拆迁补偿的标准。那么北京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呢? 根据近期城市房屋拆迁情况,现就调整北...


·土地使用权使用年限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年土地使用权使用年限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一、土地使用权定义 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是外延比较大的概念,这里的土地包括农...


·土地使用权能否质押和抵押?
      土地使用权能否质押和抵押?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或者政府将土地以承包转让的方式租用给企业或者个人,其中农村的土地承包使用最为常见,很多人发展经营,因为特殊原因会将土地使用权抵押质押出去。那么,土地使用权能否质押和抵押?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与您分享一下。 一、土地使用权...


·开发区土地使用权有多久?
      开发区土地使用权有多久? 您都知道土地是有使用权期限的,例如我们一般的商品房,土地使用期是为70年,在日常生活中土地根据用途不一样分为工业用地,商业用地,住宅用地,其土地使用权都是不一样的。那么,开发区土地使用权有多久? 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来了解下具体的内容。 土地使用权指单...


·土地使用证的年限及税费有哪些规定
      土地使用证的年限及税费有哪些规定 在现实生活中,您肯定都听说过土地使用证以及房产证这样的概念,土地使用证与房产证是密不可分的,但是,二者之间也存在着区别。我国分别对于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进行了相关的规定。接下来,的我们将针对土地使用证的年限及税费问题,为您做出详细的介绍。 土地...


·划拨地能继承或赠与吗?
      行政划拨地能继承或赠与吗?取得了土地使用权的国有划拨的土地,可以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dao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四条 划拨土地使用权,除本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情况外,不得转让、出租、抵押。第四十五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