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眶内壁中断在新刑法算轻伤么,鉴定标准是什么?
眼眶内壁的骨质较薄,在受到暴力冲击时,容易发生骨折,在刑法诉讼中也常常见到此类案例。那么眼眶内壁中断在新刑法算轻伤么?今天,我们和您一起来了解一下新刑法中关于眼眶内壁损伤程度的鉴定标准,希望能助您解惑。
2014年1月1日起执行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规定了人体损伤程度鉴定的原则、方法、内容和等级划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所涉及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
一、术语定义
重伤: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包括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
轻伤: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
轻微伤: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造成组织器官结构轻微损害或者轻微功能障碍。
二、鉴定原则
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以致伤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伤及由损伤引起的并发症或者后遗症为依据,全面分析,综合鉴定。
对于以原发性损伤及其并发症作为鉴定依据的,鉴定时应以损伤当时伤情为主,损伤的后果为辅,综合鉴定。
对于以容貌损害或者组织器官功能障碍作为鉴定依据的,鉴定时应以损伤的后果为主,损伤当时伤情为辅,综合鉴定。
三、鉴定时机
以原发性损伤为主要鉴定依据的,伤后即可进行鉴定;以损伤所致的并发症为主要鉴定依据的,在伤情稳定后进行鉴定。
以容貌损害或者组织器官功能障碍为主要鉴定依据的,在损伤90日后进行鉴定;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根据原发性损伤及其并发症出具鉴定意见,但须对有可能出现的后遗症加以说明,必要时应进行复检并予以补充鉴定。
疑难、复杂的损伤,在临床治疗终结或者伤情稳定后进行鉴定。
四、伤病关系处理原则
损伤为主要作用的,既往伤/病为次要或者轻微作用的,应依据本标准相应条款进行鉴定。
损伤与既往伤/病共同作用的,即二者作用相当的,应依据本标准相应条款适度降低损伤程度等级,即等级为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的,可视具体情况鉴定为轻伤一级或者轻伤二级,等级为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的,均鉴定为轻微伤。
既往伤/病为主要作用的,即损伤为次要或者轻微作用的,不宜进行损伤程度鉴定,只说明因果关系。
五、损伤程度分级与眼眶内壁中断相关内容
重伤二级:一侧眼眶骨折致眼球内陷0.5cm以上。
轻伤一级:两处以上不同眶壁骨折;一侧眶壁骨折致眼球内陷0.2cm以上。
轻伤二级:眶壁骨折(单纯眶内壁骨折除外)。
轻微伤:眶内壁骨折。
六、眼眶内壁骨折法医学鉴定要点
眼眶内壁的解剖结构复杂,而且眶壁骨折的临床表现缺少特异性,此类伤者是法医学鉴定中的难点。眼眶由颧骨、蝶骨、腭骨、筛骨、额骨、上颌骨与泪骨组成,正常成年人的眼眶深度约为4~5 cm,外壁骨质最硬,内壁骨质较薄,厚度仅为0.2~0.4 mm,是骨折高发部位。当眼眶受到暴力攻击时,巨大的冲击力会瞬间传导到眶内壁,使最薄弱的筛骨纸板发生骨折,伤者会同时伴有鼻出血,眼眶血肿及不同程度的眼球挫伤。
眼眶骨折的常见类型可以分为直接骨折与爆裂骨折两类,直接骨折指在外力直接作用下造成的骨折,其发生部位以眶缘及眶壁为主,此类骨折多会同时出现眼眶前缘骨折。爆裂骨折是指由于外力作用使眼压急剧上升,使眶壁薄弱部分出现断裂,其发生部位以眼眶的下壁和内侧壁为主。
眼眶CT能够清晰的反映眼眶周围的结构变化,同时有助于判断受损情况,并可以观察眶内是否有积血、积气以及视神经受损等。但是在鉴定中要注意:(1)陈旧性损伤的鉴别:眶壁骨质较薄,在骨折后骨痂不明显,相对光滑,因此在检查中要注意新鲜骨折与陈旧骨折的区别,新鲜的骨折断面清晰,眼眶周围会伴有出血或渗液;而陈旧的骨折无窦内充或眼睑下气肿、积气,因此要判定为陈旧性损伤,认定与本次案件无关。(2)慢性筛窦炎的鉴别:慢性筛窦炎在鉴定中经常与慢性眶内壁骨折难以区分,在检查时要注意观察是否伴有积血、积气或软组织损伤。(3)核实信息:在检查时要注意对伤者的病历与影像学资料进行仔细核对,避免使用虚假、他人的资料。
综上所述,在外伤性眶壁骨折上着的法医学鉴定中,要将影像学检查结果与骨折围组织反应、受伤经过、既往病史及先天畸形等因素综合进行伤情判定,以提高判定的客观准确性。
眼眶内壁中断在新刑法算轻伤么?读完了上述内容,我们可以获知在最新颁布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中,单纯眶内壁骨折可以判定为轻微伤。但在实际的案件鉴定中还有许多情况会影响鉴定结果,比如其他外伤、并发症、受伤经过、既往病史及先天畸形等都会对判定的结果产生影响,因此实际的伤情判断要依据专业的鉴定。
·盗窃罪的不批捕申请书是怎样的
一、盗窃罪的不批捕申请书是怎样的内容包含事实的经过,以及为什么不予批捕的理由等。盗窃罪不批捕申请书:应该要把犯罪人的罪情,降到最低的说,然后对围绕不批捕的条件进行叙述就可以,最后写明个人不批捕的法律依据。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
·诈骗罪属于什么样的犯罪类型?
从我国法律的发展史来看,目前我国的法制建设已经较为完善了,但是法律规定依旧存在着漏洞,导致在社会生活中,依旧存在着不少犯罪现象。诈骗行为就是其中较为频繁出现的一种违法行为,根据我国现行法的规定,诈骗罪属于什么犯罪类型?在确定犯罪行为后,其处罚规定又是怎样的呢?
一、诈骗罪属于什...
·个人可以进行刑事诉讼吗
个人可以进行刑事诉讼吗
刑事诉讼解决的是犯罪分子的定罪以及量刑的问题。是为了惩罚犯罪,保护公民,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而制定的诉讼制度。在我们大多数人的印象中,刑事诉讼就是由检察机关提起的,由人民法院审理判决案件的诉讼程序。个人可以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吗?
一、个人可以进行...
·在刑法中非法集资两千万判几年?
非法集资不属于国家允许的正常资本循环范围而是一种犯罪行为,相关的罪名有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等。根据吸收数额、对受害人造成的后果和对社会的影响不同定罪不同。非法集资两千万判几年?定罪情形分为八种,吸收存款对象数量和吸收数额越多,刑罚越严重。以下是相关规定:
一、相关规定...
·如何对恶意透支信用卡罪量刑处罚
需要注意虽然我国《刑法》中没有规定的有恶意透支信用卡罪,但现实中要是行为人实施了恶意透支信用卡的行为,并且达到了一定标准的,那这样的行为也是构成犯罪的,即信用卡诈骗罪。那此时怎样对恶意透支信用卡罪量刑处罚呢?请一起在下文在进行了解。
一、如何对恶意透支信用卡罪量刑处罚
恶意透支...
·盗伐林木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盗伐林木罪是一种较为严重的刑事犯罪,其不仅非经合法批准而秘密砍伐,而且行为人还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侵犯了国家、集体或个人对林木的所有权。但对实践中盗伐林木的行为,需要先进行认定,然后才能进行处罚。此时就要知道盗伐林木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规定的,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解答吧。
一、盗伐...
·诈骗罪减刑标准是怎样的,如何对诈骗罪减刑?
诈骗罪一旦成立,在监狱服刑过程中,希望通过积极表现达到减刑目的的人占了大多数。那么诈骗罪怎样可以减刑呢?具体的减刑标准是什么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一一为您解答。
一、诈骗罪如何能够减刑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
·刑事案发回重审理由都有哪些
一、刑事案发回重审理由都有哪些
发回重审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第一审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通过裁定的方式,撤销原判,发回第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包括两种案件:
1.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认为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裁定撤销...
·刑法134条规定处有期徒刑内容是什么?
我国是一个法治社会,人们都能认识到法律的重要性,在生活中如果出现任何的侵权行为都会收到法律的严厉制裁,刑法就是一部比较严格的法律,对犯罪行为有着严厉的惩罚,从而来保障每个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那刑法134条规定处有期徒刑内容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第一百三十四条本条内容
...
·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要判刑吗?
近年来随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数量的逐年增加,被犯罪分子侵害的人数也越来越多。被害人的个人信息被犯罪分子所泄露,导致自己的平常的生活安宁完全被打乱,不仅造成了精神上的痛苦,有的甚至造成了很大的财产损失。人们不禁要问,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要判刑吗?下面我们就为您梳理了法律法规对需要...
·想象竞合从一重罪是什么意思?
想象竞合从一重罪是什么意思?
一、想象竞合从一重罪是什么意思?
1、从一重罪的意思是对想象竞合犯的处罚应当选择行为所触犯的重罪名并适当从重或加重的处罚原则。
2、想象竞合犯、牵连犯的本质为数罪,想象竞合犯是—个行为触犯了数个罪名,但在处理时作—罪,从一重处断;牵连犯的手段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