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房产公证书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房产公证书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一、什么是房产公证
  房产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房产公证虽然不是房产交易的必须环节,但经过公证处的审查,当事人可以避免很多风险,且经公证的购房合同或是协议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
  房产公证内容十分广泛,主要包括:房产买卖合同公证、房产租赁合同、房产抵押合同公证、商品房预售合同公证、房产继承公证、房产赠与公证、房产侵害协议公证、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公证、确认房屋产权公证、涉及房屋的保全证据、以及涉外及涉港澳台的房产事务公证等。
  房产属于不动产,根据《公证暂行条例》和《公证程序规则(试行)》规定,房产公证一般应当由房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管辖;涉外及涉港澳台的房产公证由司法部批准的办理涉外公证业务的公证处管辖;涉港澳台房产认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区司法厅(局)指定的公证处管辖。
   二、房产公证的法律效力
  房产公证由房产所在地或房产合同当事人一方所在地或房产合同签订地的公证处受理。房产公证的法律效力如下:
   1、房产公证可确保房产交易行为的真实性
  民事行为的真实性包括两层意思:一是该行为确系行为人所为;二是行为人所为确系本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在房产交易中,交易人亲自实施交易行为基本上没有问题,即使出现问题也容易被发现和纠正;问题较多的是交易人的行为基于其对交易物的错误认识所为。我国《民法通则》和《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因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和因受欺诈而陷于错误认识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为非真实意思表示,属可撤销民事行为。
  据此,房产交易中购房人基于房产商不真实的宣传而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和受让人因对房屋瑕疵不知情而签订房屋转让合同,均不为真实意思表示。而此类情况在目前房产交易中大量存在,只是由于大多当事人对法律不熟悉,误以为自己已在合同上签名盖章,就无法改变既成的事实了,因此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交易行为的情况还不多。但随着社会法律知识的进一步普及和律师业务的进一步拓展,这方面的诉讼必将大量增加。
  而房产交易如果经过公证,通过公证机构严格、详细的询问、告知、审查程序和证据提留措施,使交易人诚实、详尽地交流相关情况,全面、具体地表达自己的意见,确保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就能有效地避免此类问题的发生。
   2、公证可确保房产交易行为的合法性
  房产交易涉及的法律较多,其行为不仅为专门的房地产法律、法规和规章所规范,同时也为我国民法通则、合同法、担保法、继承法、婚姻法和公司法等法律所调整。确保房产交易行为合法,难度最大的是保证交易行为不与任何法律规定相抵触。而绝大多数交易人不可能具有这样高的法律水平。把公证作为一些房产交易的必经程序,让具有全面掌握并正确理解相关法律规定能力的专业法律人对交易行为进行审查,可确保交易行为的合法性。
  以上内容详细讲述了房产公证书的法律效力有哪些。房产证是本人拥有房屋的证明,同样房产公证书也一样是有效证明。公证书的法律效力是对房产证的补偿,使得房产证具备更强的法律效力。确保房产的归属问题的一致,更有力的保障房产拥有者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想了解更多,您可以咨询聊城律师。
  
  
  
  
  

·新房过户需要什么手续,内容是什么?
       一、新房过户需要什么手续,内容是什么? 新房过户需要的手续有: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明;房地产权利证书;有关行政机关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拆...


·父母离婚财产分配房子应该遵循什么原则
      现代社会夫妻离婚时会对夫妻的共同财产,共同债权债务作出划分。而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一般包括了存款、车子等动产,也包括了房子等不动产。父母离婚财产分配房子时需要依据一定原则,具体有哪些原则,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了一下。 一、离婚财产分割是什么? 离婚财产分...


·成都设立分公司时的租房合同是和谁签的?
      成都设立分公司时的租房合同是和谁签的?根据法律规定,应该是分公司自己签订租赁合同。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分公司属于...


·谁拆了我的房子?
      谁拆了我的房子?  有时候想起来,拆迁在中国其实是一件挺奇葩的事情,比如,你的房子哗啦啦被推土机夷为平地,你把一群人告上法庭,但是,谁也不承认自己拆了你的房子。国土局、街道办、拆迁办、村委会、开发商、城管、警察、拆迁公司、某某项目指挥部这一长串让人头疼的名字,似乎谁都可以把你的房...


·买房提前还款违约金
      目前,贷款是我们日常生活中常常碰到或亲身经历的事,人们也在为还贷的一些程序而苦恼。拿房贷来说,人们借了房贷之后,如果有余力提前还款,那么应该如何处理买房提前还款违约金呢?下面就由来明确这一问题。1、须在按月正常偿还贷款本息6个月后,方可提出首次提前偿还部分贷款或全部贷款。2、贷款...


·遇到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该怎么办
      为了了解所购房屋的真实情况,购房者应在购房前向物业、邻居、开发商了解情况,最好到现场看房,并对出现质量问题如何承担责任等内容做出书面约定。但对于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也不是一定就有效的,若遇到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该怎么办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遇到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该怎...


·我们如今这个时代结婚生子离不开房屋。每当我们去购买新房的时候
      我们如今这个时代结婚生子离不开房屋。每当我们去购买新房的时候质量往往是我们第一考虑的问题,因此国家为了保障这一关乎一家人安全问题出台了房屋质量保修条例。当我们房屋质量得不到保障时,在保修期限内房屋出现问题,我们可以找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一、什么是房屋质量保修期 房屋保修期是指物业...


·协议离婚房产归女方的材料有什么?
      随着我国的不断发展我国的法律也在不断的完善,在解决婚姻问题上我国出台婚姻法来解决婚姻过程中出现了种种问题,关于协议离婚时的房产公证问题,法律上是没有明文规定来强制的,通常也是以离婚协议书中的财产分割为主,那协议离婚房产归女方的材料有什么?下面就想的是介绍。 一、协议离婚房产归女方...


·新婚姻法房产增值部分属于谁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民法典》房产增值部分属于谁? ?不同的情况有不同的时间标准:1、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析: 如果是一方婚前财产,自然增值应该从结婚之日算起;如果是婚姻关...


·一、租房纠纷违约金的规定是什么?
      一、租房纠纷违约金的规定是什么?租房纠纷违约金的规定是《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


·一、离婚对于按揭房如何分割?
      一、离婚对于按揭房如何分割?离婚对于按揭房属于共同债务需要共同分割,若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在婚前双方对共同购买的房屋已经达成合意,认可所购买房屋为共同共有,并且出资。此时虽然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宜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按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二、离婚按揭房产怎样分割...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