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庭前交换证据规则的条件

庭前交换证据规则的条件一、庭前证据交换规则的条件
  《最高法院行政诉讼证据规则》第二十一条对证据交换的适用条件作了原则性的规定,案情比较复杂或者证据数量较多的案件。在实践中,把握标准是:
  1、治安处罚类案件适用。此类案件中由公安机关作出治安处罚,法律对公安机关执法程序要求严格,形成处罚决定之时,一般都形成了厚厚的卷宗材料,涉及证人的调查笔录,对被处罚人的询问笔录,及公安机关依职权进行的其它调查取证材料,其涉及人数众多,证据复杂。所以治安处罚类案件均适用证据交换规则;
  2、土地权属争议类案件适用。此类案件成因复杂,纠纷时间跨度大,本着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的处理精神,在审理过程中要求各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要全面,这往往引出‘追根溉源’的证据材料,同时涉及许多当时的法律法规或者是红头文件、会议纪要或领导的口头决定(如四固定时期的土地规则),此类案件证据多,需审查的法律法规也多,就必须实施证据交换规则才能归纳和理顺出审理思路;
  3、其它当事人提供较多的证据材料的案件。即根据当事人提供证据材料的数量与内容,通过初步审查而决定是否启用庭前证据交换程序。
  二、证据交换规则的理解与把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对于案情比较复杂或者证据数量较多的案件,人民法院可以组织当事人在开庭前向对方出示或者交换证据,并将交换证据的情况记录在卷。”证据交换规则是行政诉讼举证责任的核心部分。我国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均无关于证据交换的规定,民事审判领域通过司法解释的形式出台了《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问题的规定》,从而确立了证据交换制度,行政诉讼法也随之出台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规则》确立了证据交换规则。行政诉讼证据规则仅用一个法条作了概括性的规定,还远不及民事诉讼证据交换规则的规定详细,但却是迈出了可喜的第一步。其根本原因在于行政诉讼证据交换规则在此以前没有实践和深度的理论支持,仅作为引入普通法系先进司法经验,通过个案的实践与经验总结、完善才能进一步发展。
  
  证据交换规则借鉴的是普通法系‘证据开示’制度,依法律辞典的解释,是指了解原不知道的、揭示和展示原先隐藏起来的东西。其目的在于促使当事人遵守诉讼义务,限制诉讼技巧的竞技。法庭不应成为当事人、律师证据伏击和突袭的战场,而应当是诚实信用地使法律正义得以实现的圣地,这一司法精神确立了证据交换规则的目的和义意:公开、公平、公正。
  三、证据交换规则在实践中的应用
  证据交换规则在实践中其作用主要体现在提高审判效率,保证审判质量方面,具体为:
  (一)节约庭审时间
  在证据交换程序中,由于把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在指定证据交换日进行了公示,双方当事人可进行详细审阅、记录,并阐明初步的质证意见。这样避免了在庭审时法官等待当事人长时间审阅证据而冷场的现象,同时又保障了当事人充分行使质证的权利。在庭审中,法官或对方当事人催促另一方当事人缩短阅读材料时间,及当事人拿到对方的证据在法庭上进行讨论、商议的现象很多,是拖延庭审时间的主要原因。试想,若一套证据材料长达50页,(如治安处罚、土地确权类案件证据均在50页以上)每一页阅读1分钟,就是50分钟的耗时,同时又不能限制其质证权利,而证据交换程序解决了该问题,通过主持法官的引导、安排,在庭前当事人即能全面、详细审阅、记录、复印材料,这就保障了庭审诉讼质量的提高。
  (二)归纳庭审焦点。
  通过证据交换,使双方当事人的证据材料透明化、公开化,从而避免了庭审时的‘证据突袭’现象发生。通过证据交换,使各方当事人对彼此的证据形式是否合法、内容是否具有针对性、证据材料的效力是否有力和清晰有了概括性地了解和把握。通过该程序,作到知己知彼、信息公开,可以进一步有针对性的准备庭审质证、辩证的核心问题,对于法庭而言,在证据交换规则进行时,通过初步的证据质证,询问当事人质证意见,一般即可发现和把握双方争议焦点,在实践中的作法是:
  1、要求各方当事人出具全部的证据材料和各自认为应当适用的法律法规。
  2、要求各方当事人对各自的证据依证明事项进行分类、编号,提供证据目录,并写明每组证据证明对象或所要说明的问题。
  3、告知双方当事人证据交换规则的法律后果,即双方无异议的证据,庭审时不再进行质证,仅在庭审时予以说明即可,证据交换程序中双方的陈述和承认具有与庭审时同等的法律效果。逾期提供证据法庭一般不予接受。
  4、证据交换和质证,由对方当事人把证据的质证意见作出概括性的陈述,无异议的记录无异议,有异议的把主要异议内容也记入卷内,但不进行辩论。
  5、由主持法官归纳和总结双方当事人有异议和无异议的证据及质证意见,询问双方是否同意归纳的焦点和是否进行补充。
  四、通过证据交换规则实施对抗式诉讼模式
  法院作为居中裁判者,其所处的位置不应是一般人认为的站在弱势群众原告的一方共同审被告,这种纠问式的审判模式是不全面和有失偏颇的,法官的职业性决定了当事人双方胜负如何并不影响法官本人,法官仅在诉讼中处于中立、客观的位置,促使双方当事人有充分的证据和公开的信息得以对抗,真理是越辩越明,而证据交换是保证双方在同一水平位置上对抗的前提和基础。法官通过证据交换规则,把举证弱势方原告与举证强势方被告置于同一层面,通过诉讼信息公开,达到对抗的审理效果,实现审判的公正。
  五、证据交换规则的实施制度
  通过证据交换规则运用于案件审理,以下总结出具体的实施和原则。
  1、适用证据交换的案件范围:证据多、案情复杂的案件。
  2、主持人的确定。案件主审人负责。
  3、证据交换时间。日期一般指定在被告提交答辩状后至开庭前三天之间的范围。以留有时间,让当事人结合全部证据,从新审视自己的诉请,并作好充分的庭审准备。
  4、记录方式。由书记员以证据交换笔录形式记载。
  5、交换证据的范围。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外,全部的证据。
  6、交换次数控制在一次。特殊情况下进行第二次,这样可以避免多次的证据交换偏离证据交换的出发点。
  庭前交换证据规则作为司法制度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兴的审判思想和模式,在案件的审理裁决过程中,为了案件的公平公正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该规则虽然还有许多不完善的地方需要改进,只有在不断的摸索与实践过程中,才能进一步的改进优化,为促进行政审判水平的不断提高提供保障。
  
  
  

·校车超员怎么处罚规定是什么?
      校车超员怎么处罚规定是什么现在的孩子在上学的时候,不管是上学的条件还是各个方面都有了很大的提升。近年来,国家针对孩子上学,每个学校都有校车会对孩子进行接送。校车的存在本身是为孩子的上学提供了交通上的便利,但是关于校车超员,我们时有听说。校车超员的话,为孩子的生命安全带来了一定的安...


·在什么情况下交强险不赔偿
      在什么情况下交强险不赔偿尽管交强险是每辆车都必须缴纳的保险,但是并不是所的情况交强险都赔偿,以下情形不赔偿:(1)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2)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3)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


·公司股东变更时间应该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公司股东变更时间应该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一、公司股东变更时间 如果你们把变更股东资料一次性交齐,工商局那边应 股东变更,在一个公司里是十分常见的。公司股东变更时间,是和相关的材料的提交时间有关系的,只有提交了材料,才可以。那么,您对于公司股东变更时间的相关知识了解多少呢?下面,我...


·监外执行中人的身份证能供车吗
      监外执行中人的身份证能供车吗监外执行期间,并不限制当事人购买车辆。所以,如果当事人有条件的,可以自行根据本身的条件及相关法律规定购买车辆。贷款条件有贷款人决定,各个银行或金融公司规定不一,但都不影响车辆上户手续。二、法律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


·交通事故责任赔偿适用标准
      交通事故的发生,对于社会,家庭的影响是很大的,发生了以后,法院这边是一定要追究肇事者的责任的,只要在这个事故中有赔偿的责任,都需要按照交通事故责任赔偿适用标准进行赔偿,这也是对受害者的一种保护,那么今天我们就给您详细说说交通事故责任赔偿适用标准。 一、交通事故责任赔偿适用标准 ...


·浙江机动车牌照新规定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样的?
      浙江机动车牌照新规定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样的?为了对机动车进行更好的管理,浙江省政府,多次出台与机动车车牌相关的法规,对于机动车根据车牌限行和机动车车牌获得的摇号规定,是最受浙江人民关注的两项规定了,下面给您简单介绍一下浙江机动车牌照新规定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样的? 一、浙江机动车牌照新...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和工伤伤残鉴定规定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和工伤伤残鉴定规定是什么?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职工下列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伤害的 非本人主要责任,是指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的情形;因本人主要责任和全部责任的交通事故受到伤害的,即不...


·如何打交通事故官司,交通事故官司律师费用谁出?
      如何打交通事故官司,交通事故官司律师费用谁出?一、交通事故如何打官司 根据我国诉讼法的规定,一般诉讼您要先准备一份诉状和有关的基础证据,然后到事故发生地的法院立案,法院受理后会安排开庭具体审理您的案件,已给您一个合理合法的结果。当然这其中还有许多细节问题以及证据的收集整理问题,这...


·一、车险误工费的赔偿保险公司承担吗?
      一、车险误工费的赔偿保险公司承担吗? 交通事故保险如果是全险的话,保险公司应该赔偿误工费。 通常误工费包括工资部分,由全责方负责赔偿。如果任何一方不赔误工费(包括)工资,可以诉讼公交运输责任、全责方意外伤害和人员公司工伤赔偿。 误工费数额怎样计算 交通事故误工费按照医院开...


·18年交通事故伤残四川赔偿标准是什么?
      18年交通事故伤残四川赔偿标准是什么 1、医疗费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例、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据实结算。 2、误工费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费=误工的时间×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


·机动车事故全责怎么理赔
      机动车事故全责怎么理赔机动车事故全责怎么理赔(一)、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