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导致合同终止的条件有哪些

导致合同终止的条件有哪些 ?
   一、导致合同终止的条件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2、合同解除;
  3、债务相互抵销;
  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5、债务人免除债务;
  6、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7、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二、合同终止有什么法律后果
   1、合同终止后,便失去了法律上的效力。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原债权人不得主张合同债权,债务人也不再负合同义务,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同时,合同关系的终止,使合同的担保及其他从权利义务关系也归于消灭。如抵押权、违约金债权、利息债权等和主债权一样也归于消灭。
   2、合同终止后,还应清理一切有关合同关系的手续,如负债字据的返还与注销。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债权人应将负债字据返还于债务人。债权人如能证明字据灭失,不能返还,应向债务人出具债务消灭的字据。
   3、同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通知,是指当事人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应当将合同终止的有关事宜告诉合同对方当事人。协助,是指当事人一方配合另一方作好善后工作。保密,是指当事人在合同终止后对于了解到的对方当事人的秘密不向外泄露。
  应当注意的是,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算条款的效力。合同中的结算和清算条款是合同中相对独立的部分。所谓结算条款,就是当事人把某个时期的各项经济收支往来核算清楚的约定;清算在此意指金钱债务的了解。同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法的条款一样,合同中结算和清算都不因合同的终止而影响其效力。
  有时候人们往往认为合同终止就相当于解除,其实两者是有所区别的,具体合同终止与合同解除有什么不同可以问问专业的律师,毕竟终止与解除的法律后果也有所不同,同样的对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影响也不同,如果不搞清楚两者的区别,有可能吃亏上当的就是自己。
  
  
  

·书面合同生效的时间与合同成立时间的区别
      书面合同生效的时间与合同成立时间的区别是什么 一、书面合同生效时间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有口头合同和书面合同之别。法律法规要求必须订立书面合同的,当事人必须遵守,否则合同无效。经当事人双方充分协商,就合同的内容及相关...


·合同生效物权不变动的原因是什么?
      合同生效物权不变动的原因是什么?什么情况下合同生效物权不变动? 一、合同生效物权不变动的情况是什么 不动产是登记生效主义,所以合同生效不代表物权就有变动,所以合同生效以后要对不动产进行过户登记才算是完成交付。 二、不动产物权变动情形 中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


·附条件合同有什么特征?
      附条件合同有什么特征1、所附条件是由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并且作为合同的一个条款列入合同中。其与法定条件的最大区别就在于后者是由法律规定的,不由当事人的意思取舍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条件。因此,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得以法定条件作为所附条件。2.条件是将来可能发生的事实。过去的、现存的事实或者...


·法律中规定合同诈骗多少钱够判刑
      法律中规定合同诈骗多少钱够判刑在合同的签订、履行过程中需要小心注意,毕竟这个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合同诈骗的情况,这对自身利益就会造成一定的损害。当然,合同诈骗行为在达到了规定标准之后,才能按照合同诈骗罪来进行处理。那法律中规定合同诈骗多少钱够判刑呢?下文中我们为你进行详细解答。合同诈...


·合同抗辩权一方违约如何行使抗辩权
      合同抗辩权一方违约如何行使抗辩权 我们您应该都有听说过抗辩权,抗辩权是一种妨碍他人行使其他权利的对抗权力,在履行合同中抗辩权是非常常见。在合同关系中,一方如果请求行使其他权利,另一方都有权利拒绝这方行使权利的行为,那么合同抗辩权一方违约如何行使抗辩权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


·合同中出现前后矛盾应该怎么办
      合同中出现前后矛盾应该怎么办合同本身前后矛盾的合同条款,其效力如查确定的问题,应按如下层级程序来处理:一是首先看合同的整体意思,根据签订合同的目的,公平的去理解,争取达成一致的理解;二是如果理解上不能达成一致,那么如果是格式合同按照不利于出具格式合同的一方的解释进行理解。三是如果...


·2023传真合同有哪些隐患?
      传真合同有哪些隐患1、对传真属于原件还是复印件争论不一。一部分人认为传真件属于复印件,其无法真实再现原件经过修补所造成的瑕疵,因而属于复印件。 另一部分人则认为,当事人之间通过传真对书面合同的条款进行确认,与在同一张合同纸张上签字确认并无实质区别。因此,用传真订立合同,若合同正常...


·可撤销可变更合同代理词怎么写
      可撤销可变更合同代理词怎么写许多合同在签订后可能感觉其中的几条条款并不合适,所以签订者就像撤销或者变更合同条款。这些合同往往需要通过上诉来处理,但是一些朋友可能对此有些疑惑可撤销可变更合同代理词到底该怎么写。下面,我们来为您解惑。 一、可撤销可变更合同代理词怎么写 可撤销可变...


·一、买卖不破租赁租赁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买卖不破租赁租赁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承租方 1、查看出租人的房产证明和有效身份证明; 2、审核出租人的《房屋租赁证》; 3、签订租房合同时,应问清房租包含的内容,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物业管理费由谁承担; 4、要求出租人在房屋出租前结清水、电、暖、...


·租赁合同单方面毁约怎么办?
      租赁合同单方面毁约怎么办?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房屋租赁合同单方违约的,违约方要承担违约的责任,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责任。相关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要式合同何时成立?
      要式合同何时成立?我国对要式合同有相关规定,要式合同要以书面合同的形式来确立,而且要式合同的成立要满足相关的规定。只有满足条件,要式合同才会成立、生效。那么要式合同何时成立?要式合同成立与生效的区别是什么?下面,就让我们来详细介绍一下!一、要式合同何时成立?要式合同成立时间书面合...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