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办理地役权登记要注意什么

办理地役权登记要注意什么地役权属于用益物权当中的一种,同时也是根据当事人之间的约定而成立的,附着在当事人不动产上面的权利。实践中约定好了地役权之后,要办理一个登记,而在这个过程中就需要当事人注意一些事项了。那究竟办理地役权登记要注意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办理地役权登记要注意什么
  关于地役权的登记,《土地登记办法》第三十七条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实践中应当注意以下几点:1、地役权登记实行的登记对抗主义,而不是登记生效主义。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之时设立,而不是登记之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地役权登记需要双方自愿申请,并需要提供地役权合同。2、当事人申请办理地役权登记时,供役地和需役地的权属状况特别是供役地的权属状况应当清楚无争议,当事人应当提供需役地和供役地的土地权利证书。3、地役权的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的期限。4、地役权登记直接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即可,不需要报政府审批。5、符合地役权登记条件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地役权合同约定的有关事项分别记载于供役地和需役地的土地登记簿和土地权利证书,并将地役权合同保存于供役地和需役地的宗地档案中。6、供役地、需役地分属不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管辖的,当事人可以向负责供役地登记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地役权登记。负责供役地登记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完成登记后,应当通知负责需役地登记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由其记载于需役地的土地登记簿。7、地役权登记后,应当向当事人发放他项权利证明书,将地役权情况在土地证书上的记事栏上加以记载。8、虽然地役权的初始登记实行的是登记对抗主义,但是已经登记的地役权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二、地役权人有什么权利
  地役权人的权利,可分为积极权利和消极权利:1、积极权利即对供役地的利用权。这种利用权,按不同的权利内容,可分为:占有状态的利用和非占有状态的利用。例如,在他人土地上建设并维持水渠,是占有状态的利用;在他人土地上通行,是非占有状态的利用。当供役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或者第三人妨碍地役权人实施必要的利用行为时,该地役权人有权请求排除妨害。2、地役权人的消极权利,是指限制或禁止供役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该土地上实施一定行为的权利。禁止妨碍通风、禁止妨碍采光、禁止工程作业等,都是消极的权利。地役权人行使权利时,应当尊重供役地所有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尽可能避免损害的发生。因行使地役权而不得不造成损害的,应本着公平原则,给予适当的补偿。因行使权利的方式不当或者对避免损害的发生欠缺必要的注意的,应当对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需要当事人注意的事项主要就是上述八方面的,此时还需要当事人将签订好的地役权合同提交给相关的登记部门。当然,作为其中的地役权人,也是享有一定权利的,但同时实际需要履行的义务也不少。
  
  
  

·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是怎样的
      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是怎样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 房屋产权是指房产的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也就是房屋各】项权益的总和,即房屋所有者对该房屋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房屋产权有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而土地使用权根据有关...


·房子没有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
      房子没有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1、申请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当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用地申请。村委会应当在每一个季度集中申请材料,依法召开村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审议,并张榜公布,在张榜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本村村民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上报给乡镇国土资源所初审。2、现场勘查乡(镇)...


·房地产投资入股涉税该怎么做?
      房地产投资入股涉税该怎么做?一、房地产投资入股涉税该怎么做 1、营业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规定,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需要指出的是,不动产所有者以不...


·土地使用权归开发商还是属于业主
      土地使用权归开发商还是属于业主房屋所有权为开发商原始取得,业主为继受取得。在业主取得产权之前,该房屋并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所有权。业主与开发商之间是商品房买卖合同,而依据我国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等需要登记的,在登记后生效。《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二百零九...


·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方式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方式有哪些? 国家为了促进土地合理使用,会将土地的使用权进行转让,有无偿也有收取一定费用的,一些人会承包这些土地,进行开发,如建厂、种植蔬菜、办养殖场等,其中具体事宜方式是如何的呢?今天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的事情吧。 一、土地使用权有偿出...


·湖北省宜昌市兴山县征地补偿标准
      湖北省宜昌市兴山县征地补偿标准湖北省宜昌市兴山县土地共分为四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昭君镇响滩村、陈家万村;峡口镇峡口居委会、古夫镇夫子社区、龙珠社区、北斗坪社区。 补偿标准:耕地:32340元/亩;菜地:35574元/亩;果园:35574元/亩;茶园:35574元/亩;精养鱼池...


·多长时间算两地分居
      夫妻要是选择分居离婚的话,那么必须要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才行,而此时要求夫妻必须是以感情不和而持续分居两年以上的时间。那么多长时间算两地分居呢?可能很多人不是很清楚,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介绍。 一、多长时间算两地分居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两年”时间的计算方式:1、从提出离婚的...


·能否将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
      能否将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自从上个世纪我国土地改革后,我国就一直实行着土地国有化的策略,国家拥有所有权,国民拥有使用权。在法律中,有着集体土地使用权这一条例,它是指符合法律规定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对集体土地享有的用益物权。在我国有些土地是可以抵押的...


·国家土地使用证有使用时间吗?是多长时间?
      国家土地使用证有使用时间吗?是多长时间?国家土地使用证是拥有土地使用权的证明文件,且国家土地使用证是由国土局颁发。国家土地使用证有使用时间吗?国家土地使用证上面的内容主要包括土地使用者的名字,还有该土地所在的位置,以及该土地占据的面积,还有使用年限,备注和其他变更事项。 国家土地...


·划拨土地如何继承过户?
      划拨土地如何继承过户?划拨土地继承过户需要首先咨询当地的国土部门,一般情况下是需要取得相关的证件之后办理土地继承过户。目前,在我国有关规范划拨土地使用权上形成的房屋产权的法律法规主要有:规范房地产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与之配套的《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和《城市房屋权属登记...


·广安市征地拆迁标准是什么?
      广安市征地拆迁标准是什么?为了公共利益,我国有关部门会根据实际情况对农民土地进行征收。为了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保障农民利益不受损害,我国制定了相应的征地补偿标准。那么广安市征地拆迁标准是什么?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征地补偿相关知识吗,快来跟随我们的步伐一起浏览征地补偿标准相关内容吧。广...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