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建筑施工许可证有效期是怎样的

建筑施工许可证有效期是怎样的
  
  一、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有效期
  
  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在期满前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并说明理由;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次数、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二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中止施工的时间、原因、在施部位、维修管理措施等,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许可证的有效期是合同的工期。
  
  二、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程序
  
  根据《建筑法》第8条,申请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三)需要拆迁的,其拆除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需要的材料
  
  重新申领施工许可证的提交:
  
  1、建设单位变更的,建设单位重新申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变更情况说明及法人委托书;
  
  (2)原施工许可证正本、副本原件;
  
  (3)重新填写、盖章的施工许可申请表;
  
  (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c本)和《地上、地下管线及建(构)筑物资料移交单(表aq-a-2)》原件
  
  (5)已变更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屋装饰装修工程应当提交房屋所有权人同意的证明;
  
  (6)在建工程,提交施工、监理合同变更备案表;
  
  (7)竣工工程,提交原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合同终止备案登记表;
  
  (8)需要挖掘道路的,提交道路主管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掘路占道证明;
  
  (9)需要提交资金证明的,续建工期不足1年的,到位资金不得少于续建工程合同价款的50%;续建工期超过1年的,到位资金不得少于续建工程合同价款的30%;
  
  2、施工单位发生变更的,建设单位重新申领施工许可证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变更情况说明及法人委托书;
  
  (2)原施工许可证正本、副本原件;
  
  (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c本)原件和《地上、地下管线及建(构)筑物资料移交单(表aq-a-2)》原件
  
  (4)重新填写、盖章的施工许可申请表;
  
  (5)招投标管理部门出具的施工合同解除备案表;
  
  (6)建设单位与原施工单位共同确认的原施工单位已退出施工现场的声明;
  
  (7)变更后的施工合同备案表。
  
  变更施工许可证的提交:
  
  1、监理单位发生变更的,建设单位提出变更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变更事项书面申请及法人委托书;
  
  (2)原施工许可证正本、副本原件;
  
  (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
  
  (4)与原监理单位合同解除协议;
  
  (5)变更后的监理合同备案表。
  
  2、设计单位发生变更的,建设单位提出变更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变更事项书面申请及法人委托书;
  
  (2)原施工许可证正本、副本原件;
  
  (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
  
  (4)建设单位与设计合同解除协议;
  
  (5)已变更设计单位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知书;
  
  (6)变更为新设计单位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
  
  3、工程名称变更的,建设单位提出变更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变更事项书面申请及法人委托书;
  
  (2)原施工许可证正本、副本原件;
  
  (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
  
  (4)已变更的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
  
  (5)在建工程,还应提交招投标管理部门出具的施工、监理合同备案表。
  
  4、建筑规模变更的,建设单位提出变更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变更事项书面申请及法人委托书;
  
  (2)原施工许可证正本、副本原件;
  
  (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c本)和《地上、地下管线及建(构)筑物资料移交单(表aq-a-2)》原件(施工安全监督备案用);
  
  (4)变更后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附件的复印件;
  
  (5)房屋装饰装修工程,应当取得房屋所有权人同意增加装修规模的证明;
  
  (6)需要进行施工图审查的,应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知书;有人防工程的,需提交施工图备案通知单;
  
  (7)变更后的施工、监理合同备案表;
  
  (8)需要挖掘道路的,提交道路主管部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同意掘路占道证明;
  
  (9)资金证明,增加建筑规模部分工期不足1年的,到位资金不得少于新签订工程合同价款的50%;增加建筑规模部分工期超过1年的,到位资金不得少于新签订工程合同价款的30%。
  
  5、合同开工日期、合同竣工日期变更的,建设单位提出6、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遗失的,建设单位申请补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提交以下材料:
  
  (1)补发申请及法人委托书;
  
  (2)建设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3)刊登在市级以上报纸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遗失声明。
  
  (二)注意事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综上所述,关于建筑施工许可证有效期,我们要注意,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如果无法在三个月之内开工,是可以向有关部门进行申请延期的,但是最多只能申请两次,超过两次还不能开工的,许可证会失效。
  
  

·在企业进行解雇员工的时候,就会涉及到一个赔付的问题,我们在进
      在企业进行解雇员工的时候,就会涉及到一个赔付的问题,我们在进行赔偿的时候,是有一定的政策标准来进行确定赔偿的多少的。那么,劳动合同法解雇赔偿的政策有哪些呢?最新的法律法规包括些什么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劳动合同法解雇赔偿相关规定有哪些 1、新劳动...


·建筑工程项目材料管理办法是怎样的
      建筑工程项目材料管理办法是怎样的? 一、材料的采购管理 1、确定采购计划 项目部依据项目合同、设计文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和有关采购管理制度编制采购计划。采购计划包括采购工作范围、内容及管理要求;采购信息,包括产品或服务的数量、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方式和标准;供应方资质审...


·一、起重机驾驶员劳动合同范本是怎么样的?
      一、起重机驾驶员劳动合同范本是怎么样的?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限定,甲乙两方本着平等自愿、商量一致、合法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劳动合同,并答允共有遵守:  第一条  合同类型和时限   甲、乙两方选择以下形式确定...


·被辞退不发工资是否合法 一、被辞退不发工资是否合法?
      被辞退不发工资是否合法 一、被辞退不发工资是否合法? 公司辞退员工不发工资是不合法的,员工被辞退可以拿到工资。不给发工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


·在职员工在外开公司如何处理
      关于员工在职期间在外开同行公司的问题,这要看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存在竞业限制业务的话,可能涉嫌不正当竞争、侵犯商业秘密等,如果不存在类似限制规定但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话,还可能只是违约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


·经济性裁员作为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一种方式,必须满足法
      经济性裁员作为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一种方式,必须满足法定条件。这些法定条件包括实体性条件和程序性条件,只有同时具备了实体性条件之一和全部的程序性条件,才是合法有效的经济性裁员。 (一)实体性条件 《劳动合同法》规定,在四种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进行经济性裁员: 第一、依照...


·山西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的具体内容
      山西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的具体内容 一、山西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1、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管理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2、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以下简称质量检测)是指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老板变向辞退员工怎么维权?
      老板变向辞退员工怎么维权?主动辞退员工,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照常上下班,照常打卡,等公司发辞退通知,期间注意收集绩效数据,证明自己是合格的;如果公司不辞退,只发绩效工资,可以以公司克扣工资或拖欠工资为由提请离职,同时仲裁,这种情况下公司也是要按标...


·工程承包合伙协议书范本怎么写?
      工程承包合伙协议书范本怎么写? 在我国当今的工程建设及其他经营领域,单独个体已经逐渐不能肚子完成相关任务。因此,工程承包合伙行为就诞生了。随之而来的,是合伙期间相关权利义务的明确。而相关协议的签订就显得必不可少。那么,工程承包合伙协议书范本有什么呢?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


·未参保的工伤认定的管辖地如何确定?
      职工在岗位上受伤的,通常单位会帮助其办理工伤认定,一般来说,当地的社保局是负责开展认定的。有时候,职工发生工伤的时候,属于刚入职的期间,还没有来得及参加社会保险。那么,未参保的工伤认定的管辖地如何确定?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未参保的工伤认定的管辖地如何确定? 未参...


·一、三期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问题是什么?
      一、三期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问题是什么?女职工在三期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包括双方合意解除、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依法解除(比如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等)如果企业未依法合理解除或协商解...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