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合同法中撤销权的种类

合同法中撤销权的种类 一、合同法中撤销权的种类
  合同法中撤销权的4大种类:
  纵观合同法对撤销权行使的规定,有以下几种情况: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善意相对人在合同被追认之前可以行使撤销权。
  2、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善意相对人在合同被追认之前可以行使撤销权。
  3、合同一方当事人因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或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可以行使撤销权。
  4、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实施或无偿、低价转让、处分其财产的行为,受损害的债权人有权行使撤销权。
  上述第一、二两种情况,系无订立合同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相对人可以行使撤销权。第三种情形是违背意思表示真实原则,可行使撤销权。第四种情形是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可行使撤销权。所以,《合同法》规定可以行使撤销权的情况有4种,然而有些教科书和学者的理解上,只把上述第四种情况作为撤销权的行使,这是不完整的,导致审判实践中,理解发生分歧,适用法律产生矛盾。
  《合同法》规定的上述四种撤销权的主体及行使条件分析来看,有其不同之处。
  (1)行使主体有两种情况,一是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包括上述第1、2、3种情况;二是合同以外的权利受损害的第三人,为上述第4种情况。
  (2)实施撤销权的主体,必须以权利人的权利受损害或足以受损的权利人自己的名义申请行使。
  (3)从行使撤销权的条件分析,或者是合同一方当事人、或双方当事人实施了损害或足以损害另一方当事人或第三人(债权人)的合法利益的行为。
   二、债权人撤销权的效力
  从合同法解释第25条“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74条的规定提起撤销权诉讼,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放弃债权或转让财产的行为,人民法院应当就债权人主张的部分进行审理,依法撤销的,该行为自始无效”的规定看,撤销权的效力即为使得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处分财产的法律关系归于无效。具体表现为:
  1、对债务人的效力。债务人的诈害行为自始无效后,其与第三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恢复原有之状态。
  2、对受益人的效力。对直接受益人而言,诈害行为被撤销后,其负有将因无效行为取得的财产返还债务人的义务;对转受益人而言,视主观过错之情形而定,善意的转受益人的权利受法律的善意取得制度的保护,其不负有返还财产的义务。
  3、对债权人的效力。因为撤销权为形成权,债务人的行为归于无效后,其产生的法律后果是受益人将无效行为取得的财产返还债务人并做为债务人责任财产,对全部的债务进行担保。债权人不能请求受益人向自己返还。如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已届清偿期,债务人拒绝履行时,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对恢复原状之责任财产或受益人拒绝返还的脱逸财产强制执行,以实现其到期债权,不必再借助代位权的诉讼。而对其他债权人而言,债权人撤销权行使产生的法律后果是债务人的行为归于无效,并使其脱逸的财产恢复责任财产上的地位。此时,恢复的脱逸财产与债务人原有的财产作为对全体普通债权人的担保。从理论上讲,全体普通债权人包括行使撤销权的债权人,在债务人全部责任财产范围内(包括行使撤销权的债权人取回的财产),按比例平等受偿。行使撤销权之债权人无权就取回财产优先受偿。笔者认为,这样违背民法的公平原则,债权人在做了较大的付出后取回的财产却与其他债权人平等受偿,对债权人不公平。建议在立法上建立行使撤销权的债权优先受偿和特别担保原则。
  对于到期债权,行使撤销权的债权人对于因撤销而恢复的债务人的脱逸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对于未到期债权,恢复的脱逸财产由与债务人原有的财产作为对全体普通债权人的一般担保转化为对撤销权行使者的特别担保。当行使撤销权的债权到期而未获清偿时,可就该财产优先受偿。这样不仅保护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债权人撤销权制度的功能,而且与代位权人优先受偿的立法精神相一致,合同法解释第20条规定“,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依此规定,行使代位权的债权人有权直接受领通过代位权诉讼从次债务人处取得的财产,实质是肯定了代位权行使者的优先受偿权。代位权与撤销权作为债权保全的制度,两者的目的是相同的,所体现的精神应也是一致的。因此,建立撤销权债权人优先受偿原则既符合公平原则又体现法律精神,有利债权人撤销权制度的完善和发展。
  经过我们对合同法中撤销权的种类的简单介绍,想必您已经有了了解。由上文可知,合同法中的撤销权分为四大类,他们也有着各自的不同之处。在我国合同法中,赔偿损失与撤销同时进行时,仅限于有过错的那一方当事人。所以您应该加强法律意识,认真学习法律知识。
  
  
  

·合同诈骗罪怎么量刑,有哪些标准?
      当自然人或单位采取虚构合同事实的方式,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并且达到了数额较大标准的,往往就会以合同诈骗罪定罪处罚。那么您知道我国对合同诈骗罪是怎么量刑的吗?请阅读下文进行具体了解。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单处罚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个人合同诈骗,数额不...


·建设合同订立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建设合同订立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合同的签订过程中,需要当事人注意的地方是比较多的,而这都是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利益,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法律纠纷。那么您知道建设合同订立的注意事项包括哪些吗?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关于这方面的知识吧。 一、关于发包人与承包人: 1、对发包方主要应...


·居间合同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居间合同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居间合同的构成要件及说明 1、合同名称: 合同的名称要做到言简意赅,如果是常用的合同类型尽量采用它们习惯性的名称,如果是不常用的,或者要拟定的合同有特殊情况须要突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自拟合同名称,但要注意用语的明了和准确。 2、合同编号: 合同...


·贸易合同诉讼有效期是多久?
      贸易合同诉讼有效期是多久?贸易合同诉讼有效期是三年,但是贸易行为一般都与经济活动有关,故而很多的贸易合同的有效期都是比较短的,若是由于签署了此类合同,但是之后对方不能按期交货等违约事项,其诉讼有效期一般是两年,在此期间内没有提出诉讼请求,会被认定为是不想起诉。二、贸易合同纠纷怎么...


·一、店面合同违约金怎么写?
      一、店面合同违约金怎么写?店面租赁合同违约金一般参照造成的损失进行计算,大概相当于3个月左右租金。如果房东违约提前收回门面,合同中没有规定违约金,承租人有权要求房东赔偿各种损失,包括转账费用和继续经营期间可能获得的利润。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根据违约情节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


·跟单员签订合同应注意事项有哪些
      跟单员签订合同应注意事项有哪些 1、合同的版本尽量由本方提供 每个公司提供的合同版本,都是有利本方的。如果对方要修改,一般也只是修改部分内容。因此谁出版本,对谁有利。 对于付款条款。公司作为销售者的时候,要争取款到发货,公司作为购买者的时候,要争取货到付款。这个签合同的能力,主...


·苗木购销合同范本是什么
      苗木购销合同范本是什么 苗木购销合同范本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甲方更方便、快捷地从合作社采购苗木,本着精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特订立本合作意向书,具体合作内容如下: 一、甲方向乙方采购苗木 株,金额为人民币 。甲方与乙方按实际采购苗木...


·保管合同是诺成合同吗,它和实践合同有哪些
      保管合同是诺成合同吗,它和实践合同有哪些区别保管合同是诺成合同吗?相信这个问题会或多或少的困扰很多人吧,其实想要弄清楚这个问题的答案,首先要了解什么是诺成合同。其实还有很多人会区别不开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下面,我们将会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一、什么是诺成合同?又称不要物合...


·树苗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树苗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树苗购销合同范本 为保证甲方更方便、快捷地从合作社采购苗木、本着精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特订立本合作意向书,具体合作内容如下: 一、甲方向乙方采购苗木 株,金额为人民币 元。甲方与乙方按实际采购苗木数量,按实结算。 二、苗木采购清 1、 棵, 每...


·变更合同时效是多久?
      变更合同时效是多久? 一、变更合同时效 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合同存在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合同法随后规定了,当事人行使撤销权的除斥期间是一年,而对形式变更权的期间没有明确规定。 根据合同法诚实信用原则,以及维护交易安...


·合同诈骗百万会判几年刑罚?
      合同诈骗百万会判几年刑罚? 一、合同诈骗百万会判几年刑罚? 合同诈骗百万属数额巨大,法定刑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具体量刑时要结合案情,综合衡量是否自首、是否如实供述、是否退赃退赔获得谅解书、认罪和悔罪态度等因素。建议委托律师进去会见,了解详细案情,积极辩护,争...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