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不履行违约责任有哪些?
合同不履行违约责任有哪些? (一)不能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
不能履行,又叫给付不能,是指债务人在客观上已经没有履行能力,或者法律禁止债务的履行。
不能履行有自始不能履行和嗣后不能履行之分,通常系以合同订立时为标准。前者是合同无效的原因,后者是违约的类型,分别债务人是否具有免责事由,或依风险负担规则处理,或依违约责任规则处理。
不能履行还有永久不能履行与一时不能履行之分。前者指在履行期限或者可以为履行的期限届满时不能履行。后者则为在履行期满时因暂时的障碍而不能履行。永久不能履行如属嗣后不能履行,则可为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一时不能履行在继续性合同场合便成为部分不能履行,可构成违约责任的要件。一时不能履行因债务人在不能履行的暂时障碍消除后仍不履行,可以成为迟延履行,可为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
不能履行又可以分为全部不能履行与部分不能履行。全部不能履行如属嗣后不能履行,可构成违约责任的要件。部分不能履行如属嗣后不能履行时,自然属于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如属自始不能履行,仍可能产生违约责任,即在能履行部分而不为履行时,构成违约责任。
不能履行还可以分成事实上的不能履行与法律上的不能履行。前者是指基于自然法则而构成的不能履行。特定物灭失造成的不能履行,属于此类。后者是指基于法律的规定而构成的不能履行。出卖禁止流通物为其典型。如订立之后,履行之前,标的物被禁止流通,这属于法律不能,违约人可以免责。再如订立合同之后,特定标的物意外灭失,出卖人无法交付,这属于事实不能。嗣后履行事实不能是否构成违约责任,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标的物是因不可抗力灭失,出卖人免责。如果承揽人转产,以至不能交付工作成果,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二)相关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19860412]
第一百零七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造成他人损害的, 不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一十六条 当事人一方由于上级机关的原因, 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 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另一方赔偿损失或者采取其补救措施,再由上级机关对它因此受到的损失负责处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19921107]
第九十条 船舶在装货港开航前,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能归责于承运人和托运人的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双方均可以解除合同,并互相不负赔偿责任。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运费已经支付的,承运人应当将运费退还给托运人;货物已经装船的,托运人应当承担装卸费用;已经签发提单的,托运人应当将提单退还承运人。
第一百五十八条 起拖前,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能归责于双方的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双方均可以解除合同,并互相不负赔偿责任。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拖航费已经支付的,承拖方应当退还给被拖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19950630]
第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0315]
第一百一十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第一百一十七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一百一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1208]
第一百二十二条 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适用定金罚则。因合同关系以外第三人的过错,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适用定金罚则。受定金处罚的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第三人追偿。
以上便是关于合同不履行违约责任的相关内容,当遇到不能履行合同的情况时,应首先考虑其不能履行的原因(不可抗力因素、第三人过错或当事人一方个人因素),然后根据以上内容判断其违约责任属于哪一项,以确定当事人需要做出哪些补救措施以及赔偿。
·入职半年签合同符合规定吗
到企业单位工作,一般少不了的就是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但有的不是一入职就签订劳动合同的,入职半年签合同的不在少数,只有签订了合同以后,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保障。作为企业应该在员工入职开始就签订劳动合同的,这也是对职工负责。和劳动合同有关的内容可以到本文了解。
...
·合同法定解除后违约金标准是多少?
合同法定解除后违约金标准是多少?合同法定解除后违约金标准一般是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在司法实践中,如果签订合同的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违约金数额的,只要违约金数额不超过标的30%,则依据合同的约定解决。如果超过30%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
·要式合同成立条件有哪些内容
要式合同成立条件有哪些内容一、要式合同成立条件
1、双方已经就合同的内容达成合意
双方通过要约与承诺的方式,已经就合同的内容达成一致,这是合同成立的实质要件,是合同成立的基础。如果双方未就合同的内容达成合意,则无论合同的形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要求,合同都不可...
·附条件的赠与合同有效的特征有哪些
附条件的赠与合同有效的特征有哪些
一、附条件赠与合同有效的特征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其法律特征是:
1、赠与是一种合意,是双方的法律行为。赠与合同虽然属于单务、无偿合同,但仍需要有当事人双...
·怎样认定显失公平的合同,该合同效力如何
怎样认定显失公平的合同,该合同效力如何 一、怎样认定显失公平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2条规定,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可以认定为显失公平。
根据该条规定,显失公平...
·当事人如何解除买卖合同
当事人如何解除买卖合同实践中有买东西有退东西,具体到合同的话就是有签订买卖合同的情形,也有解除买卖合同的情形,但对于当事人来讲,要是出现了一定情况下的话,此时该如何解除买卖合同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当事人如何解除买卖合同解除合同,可以通过以下两种途...
·质押合同的性质是怎样的
质押合同的性质是怎样的?质押属于实践合同吗?一、质押的定义 质押也称质权,就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动产卖得价金优先受偿。质押合同,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双方基于主债务合同就质物担保事项达成的书面担保合同。...
·居间合同过户时间写错怎么办
居间合同过户时间写错怎么办 一、居间合同过户时间写错
居间人行使报酬请求权采取报酬后付,即以合同因其报告或媒介成立而为限。合同未成立的,不得请求报酬;合同虽成立但无效时,居间人也不能请求报酬。合同上笔误造成的时间错误,可以进行修改。
二、居间合同的权利与义务
(一)居间人的...
·无偿租赁合同税有哪些种类?
无偿租赁合同税有哪些种类?
一、无偿租赁合同税有哪些种类?
1、增值税:
根据财税2016年36号文的规定,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1)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2)单位或者个人向其...
·合同效力的相关规定有哪些?具体表现是怎样的
合同效力的相关规定有哪些?具体表现是怎样的 一、什么是合同效力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这个“法律效力”不是说合同本身是法律,而是说由于合同当事人的意志符合国家意志和社会利益...
·合同违约金滞纳金处理是不是只能要求赔偿一项
合同违约金滞纳金处理是不是只能要求赔偿一项可以同时要求赔偿,违约金与滞纳金是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法律概念。由于我国群众的法律知识比较缺乏,在订立协议时,双方往往不能分清违约金与滞纳金的区别。若仅仅因当事人在协议中约定了滞纳金,没有约定违约金,就以民法典中没有关于滞纳金的规定为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