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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传来证据的前提条件

    第一,必须证明原件确曾存在过或现在仍然存在;
      第二,必须证明副本或复制件是真实的,其制作方法、程序是合乎法律规定的;
      第三,必须有不能提供原件的理由。
     第二个条件应为“必须证明原件是真实的”。原件真实与否并不能成为能够提供复印件或复制物的条件。不管原件的内容是真实的还是不真实的,它都是原件。如果原件是真实的,其副本、复制件是虚假的,仍然不能提供该副本或复制件。只要复印件、复制件是忠实于原件或原物的,就可以提出,其内容真实与否,是否具有可采性,则由法院审查。
      最后,要明确规定不能提供原件的理由,应包括以下理由:
      (1) 原件确实已被销毁、遗失,但提供者出于恶意的除外;
      (2) 原件在对方掌握中,对方如出示该材料可能对其不利因而拒绝出示。如果控方有足够证据证明被告人掌握着可以作为其有罪、罪重证据的原件,但通过合法的侦查措施又无法得到,则只能出示副本;
      (3)原件在他人掌握编辑收集整理,而不可能得到。比如原件由身在海外的人保管,而一时又无法找到此人;
      (4)原件因客观原因确实不可能在法庭上出示。如户外的大型广告牌,书写于路面上的书证,由于其位置无法移动,不能在法庭上出示,则可以用照片或其他的形式来代替;
      (5)因涉及国家安全,需要保密不能调取原件的。
      当然,复印件、复制品的制作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并且要经过严格的查证、认证,经与原件或原物核对无误或者经鉴定证明是真实的,在结合其他证据排除了一切可疑情况后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

·刑事证据的种类有哪些?
      证据的种类
     (一)物证、书证
     物证,是指据以查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和痕迹。这些物品和痕迹包括作案的工具、行为所侵害的客体物、行为过程中所遗留的痕迹与物品,以及其他...


·法律对刑事证据的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五章 证据
     第四十二条 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
      证据有下列七种:
      (一)物证...


·刑事电子证据规则
      (一)关联性规则

    网络犯罪中侦查人员可能面对许多与案件有关联并保存于各种载体上的数据或信息,其中可分为数据电文、附属信息与系统环境三大类,如何准确识别、传输、分析这些数据信息需遵循以下规则:第一,根据案件性质,划定取证范围。第...


·刑事证据的种类
      证据种类主要有人证、物证。人证是他论述的主要内容,人证主要包括证人证言、被告人供述。

(一)证人证言
第一,证人的资格:一切有理智的人,也就是说,自己的思想具有一定的连贯性,其感觉同其他人相一致的人,都可以作为证人。
第二,证人证言的可信程度的判断:“...


·刑事证据证明力的判断
      关于证据证明力的判断,如果某一事件的各个证据是互相依赖的,即各种嫌疑只能互相证明,那么,援引的证据越多,该事件的或然性就越小。因为,可能使先头证据出现缺陷的偶然情况,会使后头证据也出现缺陷。如果某一事件的各个证据都同样依赖于某一证据,那么,事件的或然性并不因为证据的多少而增加或者...


·使用传来证据的前提条件
          第一,必须证明原件确曾存在过或现在仍然存在;
      第二,必须证明副本或复制件是真实的,其制作方法、程序是合乎法律规定的;
    ...


·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
          一、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的概念
     根据证据的存在及表现形式的不同,可以将其分为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也有学者把这种证据分类分别称之为人证和物证(广义上的物证),但是我 们认...


·刑事诉讼电子证据的种类
      在刑事诉讼中常见的电子证据主要有两类:
    
      1、开放型计算机系统中的刑事诉讼电子证据,主要有局域网、互联网中的电子证据,如电子邮件、电子公告板(BBS)、开放性电...


·非法电子证据的采纳
      一般认为刑事电子证据的取得必须通过合法的人员和合法的方式取得,而在一些特殊的时刻可以对此原则有所突破。犯罪发生时,很多时候侦查人员对电子证据及时取证是十分必要的,同时也十分困难。侦查人员可能需要了解特定在线人的上网行为,并对其进行监控取证,作为日后的法庭证据。为了达到这个目的,最...


·刑事证据的种类?
      刑事证据
     刑事诉讼法第42条规定,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证据有下列七种:
     刑事证据的种类 (一)物证、书证


·证据双向开示具有六大功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赋予了律师全面的阅卷权,明确了检察官向辩护人开示证据的义务,弥补了控辩双方在获取证据资源能力上的失衡,解决了辩方对控方所占有证据材料的先悉权,使之能有效地进行防御。但因无辩方向控方开示证据的程序规定,可能出现检察官对辩护证据一无所知的情况,致使“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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