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费用福利费和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有哪些区别?
管理费用福利费和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有哪些区别??管理费用福利费和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有哪些区别?管理费用福利费和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都是属于福利费中的一种,他们是企业肯定员工所付出的辛勤劳动的一种体现。但是企业在运营过程中,每隔一定期间都要编写财务报表,一方面利于企业检测自身的运营效果,另一方面也是企业接受国家监督的必要条件。但在编写过程中,福利费分别记录于不同的账目之中,那么管理费用福利费和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有什么区别?接下来为您解答。一、区别(一)管理费用中的福利费是可以列此项区别在于企业是否愿意支付,但未必给员工发放,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是企业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要求必须支付给员工的福利。 (二)在薪酬范畴里面的所有权理论在员工,但是最初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不同的所属科目不同。管理费用里面的福利费则不同,由公司统一支配,所有权和使用权在公司。(三)是对福利费的不同的理解,但最终的受益者相同。二、福利费来自哪里?福利费来自职工的薪金总额,按一定比例提取。2008年及以后年度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先冲减以前年度累计计提但尚未实际使用的职工福利费余额,不足部分按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扣除,即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当年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这部分福利费准予税前扣除。事业单位职工福利支出来自福利基金,而福利基金则从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中提取。2012年财政部下发《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这部分钱用于“单位职工的集体福利设施、集体福利待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也有部分福利费用于工作人员、职工的福利。1998年,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联合发出通知,调整在京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福利费标准,福利费被定格在工作人员基本工资中的2.5%。职工享受到的工会所发放福利,则来自工会经费,这一费用包括:工会会员每年上缴的会员费和单位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拨缴的经费。三、民营企业随意发放福利是否正当?
?在各种争议中,多数人认为,民企的福利发放是市场化行为,且在明处,争议不大,主要的争议是针对公职人员的“隐性福利”。不过,专家称,由于福利费属于职工薪酬这一会计科目,非国有企业也需向股东负责,受到会计准则约束。新规取消了按标准提取,要求准确核算、单独设账,就是为了约束开支,避免绕过国家、股东监管变相取酬。据了解,有些民企将应包含在薪酬以内的福利,另计入成本开支,既减少了计算所得税的利润额,又让员工高兴,结果却导致税收流失,涉嫌构成变相逃税行为,一直是税务部门打击的重点。四、正常职工福利有哪些?包括防暑降温费、异地安家费、节日慰问品等目前尚未见到法律法规对职工的“福利”一词做出清晰界定。但财政部、国税局等部门下发的相关文件,对职工应享受到的福利做出了直接或间接的描述。财政部09年下发的《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称,企业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包括非货币性集体福利以及各项现金补贴。这些包括:职工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暂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职工疗养费用、自办职工食堂经费补贴或未办职工食堂统一供应午餐支出、符合国家有关财务规定的供暖费补贴、防暑降温费等。探亲假、婚假、带薪年休假等假期,也属于“福利”。福利还包含“给职工发放的节日补助、交通、车改、异地安家费”等其他项目。今年7月3日,中华全国总工会出台的《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提到,“由工会组织的职工集体福利等方面的支出。主要用于工会组织逢年过节向全体会员发放少量的节日慰问品,会员个人和家庭发生困难情况的补助,以及会员本人过生日的慰问等。”但对于购买购物卡、代金券等、请客送礼等活动,总工会予以明令禁止。总而言之,福利费是每一名职工应当享有的,每一家正常的企业都应当给予职工相应的福利。管理费用福利费和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是企业根据国家具体规定而将福利费置于不同账目之下的一种表现,这样进行财务核算较为精准且可以避免企业出现逃税状况,利于国家监督。因此,发放福利费也是不能随意进行的,是需要根据国家规定而进行,这样有利于国家管理以及社会经济的稳定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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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无需用人单位同意,30天期满,用人单位即应结清工资,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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