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起诉离婚所需提交的材料及手续

    1、写民事诉状。

    

      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

    

      第二部分写诉讼请求:

    

      (1)请求离婚;

    

      (2)小孩的抚养问题;

    

      (3)财产依法分割;

    

      第三部分写事实与理由。

    

      把何时结婚、何时生小孩,因为什么原因离婚等情况写明。诉状最好打印,但最末处必须手签名。

    

      2、到住所地所在基层法院(区或县法院)起诉,在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

    

      3、立案的时候递交民事诉状2份、结婚证、夫妻两人的身份证(至少带上自己的)、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如果有财产需要法院分割,还要带上财产相关证据,如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证据需要交2套复印件(法院案卷中一份,发给对方一份)。

    

      4、立案庭审查后,缴费。

    

      5、将缴费票据与材料交给法院立案庭,回家等通知;

    

      6、法院给你的案子排期开庭,并将诉状副本、证据及其他材料送达给被告,送达被告后,会通知你开庭时间,你需要去法院领取开庭传票。

    

      7、如果对方也同意离婚,法院可能约你们双方去调解(我国民事案件中,调解是必经程序,开庭前不组织你们调解,开庭时也会问你们愿不愿意调解),如果调解成功,则发《民事调解书》,调解分两种,可能调解离婚,也可能做通你们的工作,不离婚,结案。

    

      8、如果调解不成则开庭,开庭时还无法调解的,就会判决,最终发《民事判决书》。

    

      9、判决可能判决离婚,也可能判不离,一般情况下,第一次起诉离婚的,被告不同意离婚,法院会判决不予准许离婚。可以在判决生效6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

·分居两年后起诉会判离婚吗 需要哪些证据
      一、分居两年后起诉会判离婚吗其实,在我国法律相关规定中,分居有两种情况,一是因社会原因造成地理空间上的夫妻两地分居;二是由于感情不好,人为造成分居的。第一种情况,不能作为感情破裂的依据,第二种情况,如调解无效,应视为感情破裂。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矛盾激化、离婚不成而形成的分居,往...


·当事人调解离婚后可以反悔吗?
      当事人调解离婚后可以反悔吗调解离婚后可以反悔,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十五条第二款亦规定:“调解协议符合前款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另行制作民事调解书。但这并不意味着该调解协议具有可执行强制约束力。《中华人民共和...


·争取孩子抚养权有利条件?
      争取孩子抚养权有利条件有哪些 1、双方收入情况:双方收入情况会给自己带来有利条件,哪一方收入更好,能给孩子带来更优异的生活环境,会为自己在争夺孩子的抚养权上有着有利条件。 2、双方父母的基本条件:家庭的组成也是非常重要的,孩子的成长需要多人参与,所以就需要孩子的爷爷奶奶姥姥姥...


·签了离婚协议书之后可以反悔吗?
      签了离婚协议书之后可以反悔吗? ?签了离婚协议书之后可以反悔吗? 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的,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受法律保护。离婚协议中关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一经双方合意,没有正当理由,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对方同意的情况下,都不可擅自变更,特别是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


·离婚自愿放弃孩子抚养费合法吗?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夫妻双方办理离婚手续之前是需要协商孩子的抚养权等债权债务关系的,一般来说,在离婚后,一方拥有孩子的抚养权,另一方拥有孩子的探视权,有孩子探视权的一方需要按照约定的方式支付孩子的抚养费,但是有时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为了断绝与另一方的关系,会自愿放弃孩子的抚养...


·一、孩子抚养费应该给多少 1、法院根据什么标准确定抚养费?
      一、孩子抚养费应该给多少 1、法院根据什么标准确定抚养费?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抚养费给多少,具体数额如何确定?根据司法解释,夫...


·送养人送养子女要满足什么条件
      送养人送养子女要满足什么条件一、送养人送养子女要满足什么条件根据收养法的规定,送养人具备的条件:(1)如果被收养人是没有父母的孤儿,其监护人可作为送养人,但必须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如果被收养人是无监护人的孤儿,社会福利机构可以作为送养人。(2)生父母送养子女,须父母共同送养。...


·婚后财产分配存在的问题?
      婚后财产分配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一、缺乏对人力资本的相关规定 在一个知识经济和无形财产已经日益并且可能成为最重要财产的社会中,如果离婚财产的分割仅仅局限于有形财产,那是一个时代的错误。婚姻法恰恰欠缺了对人力资本这种无形财产的规定。何谓人力资本?是指工作机会,劳动技能等能够带...


·婚姻期间,一方的借款必然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1、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依此规定,若债权人主张共同债务,需证明债务人夫妻是否合意举债或该笔债务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生产。现实生活中,债权人可以通过要求债务人夫妻共同签字来确认债务人夫妻是否合意举债,但对于一方举债后是...


·诉讼离婚前谁有权调解
      诉讼离婚前谁有权调解一、诉讼离婚前谁有权调解 对于诉讼程序以外的调解离婚纠纷的部门,我国婚姻法未作具体规定。从社会看,主要是当事人所在单位、群众团体、基层调解组织和婚姻登记机关。 二、离婚经法院调解后有几种结果 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


·夫妻之间签署借款协议,借款来源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一方向另一方借取夫妻共同财产,只有在存在夫妻共同财产这一前提下才有可能发生。否则,无论是夫妻双方实行分别财产制,还是夫妻一方向另一方借取的是其个人财产,只要适用一般的借贷法律规范,即足够解决双方形成的借贷关系,该关系也不因双方之间存在的夫妻关系而受到任何影响。...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