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睢宁县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睢宁县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在进行征地拆迁的时候,需要对被征地人进行一定的补偿。再进行补偿的时候不仅仅要补偿房屋的价值,还需要补偿因为房屋拆迁造成的其他损失。这就需要有一定的标准对征地补偿进行一定的规定,尤其是农村房屋的拆迁补偿,以此来维护被拆迁人的利益。下文就是睢宁县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睢宁县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1、费用类型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2、计算标准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0;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0;被拆迁人获得补偿,表明该房屋由其自用。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睢宁县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如上所述。补偿主要包括房屋补偿、周转性补偿以及奖励补偿三种。上述文章中有三种补偿的计算方式。补偿的金额与房屋的价值有着一定的关系,在进行拆迁的时候需要严格的按照补偿标准进行,如果存在着不补偿或者是补偿低于标准的情况可以到有关部门进行处理。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如何预防房屋中介纠纷,房屋中介纠纷怎样防范?
      二手房买卖行为有一定的复杂性,为了避免纠纷、稳定市场,我国对二手房买卖也有很多具体的规定。而要是通过房屋中介购买二手房的话,是很容易产生中介纠纷的。那么您知道该如何防范房屋中介纠纷吗?请跟随率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审查中介的资质 看两证,细辨真与假。所谓两证,即指房产中...


·已购买的二手房要如何退
      生活中,有许多人在购买二手房后,由于资金原因或者其他方面的考虑,想要退房,却苦于不知道该怎么退已购买的二手房。实际上,对于能否退掉二手房,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看,即退房要符合一定的条件。那么,具体来说,已购买的二手房要如何退?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已购买的二手房要如...


·北京购房资格条件是怎样的
      近年来,北京出台了房产限购令,这令我们广大的在北京工作的市民就更加惆怅了,那么要想在北京买套房,定居下来,具体自己需要什么样的资格才具备在北京买房的条件,下面就由我们来为您解答北京购房资格条件的具体规定。 一、北京购房资格条件的相关规定 根据北京市住房限购政策规定,名下无住房...


·单位集资房离婚时是怎么处理的
      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在我国可以说也是属于历史的产物,虽然现在已经很少有单位集资房了,但目前尚在使用的单位集资房还是很多的。现实中,有的夫妻一直在单位集资房里面居住,而在离婚时就想要对这样的房产进行分割。那单位集资房离婚时一般是怎么处理的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什么是单位...


·租房合同到期后没续签合同怎么办
      租房合同到期后没续签合同怎么办现如今在房屋租赁合同当中,房东和租客对于房屋租赁的时间也是有规定的。一般合同到期以后,理论上来说双方的某种责任和义务就已经正式结束。不过有些租客实际上在生活当中也遇到过到期以后,虽然继续租房但是没有签订合同,那么如果真的遇到,租房合同到期后没续签合同...


·房屋拆迁装修补偿的规定
      房屋拆迁装修补偿的规定一、房屋拆迁装修补偿的规定是怎样的?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305号令)第24条的立法释义明确了: 1、条例的立法原意在评估时是不考虑装修的; 2、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3、如果要对...


·再婚后房屋第一继承人
      关于房屋的继承问题一直是一个存在争议的问题,许多的家庭纠纷就与房屋的继承相关。其实只要明确了继承人的顺序,清楚我国关于财产继承的相关法律,这种问题就不难解决了。再婚后的财产继承也充满争议,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再婚后房屋第一继承人。 一、再婚后房屋第一继承人 法定继承是依照法律的...


·企业改制后房产是属于转移登记还是变更登记?
      企业改制后房产是属于转移登记还是变更登记? 在改革开放之后,企业进行改制的现象在我国市场上是十分常见的,由于企业在存续期间,与多方都建立了债权债务关系,为了保护多方的经济利益,需要进行资产评估,偿还债务,追回债权,房产属于企业的固有资产,故而随着企业的改制,也是需要将房产进行变...


·父母欲离婚房产可以公证给女儿吗
      随着房价的攀升,很多夫妻离婚时,房子的归属问题就成了财产分割的重点,因此,为了能够顺利的解决这个问题,很多夫妻往往都会把房产给自己的孩子,那么,把房产公证给女儿这个行为可以吗?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解答这个难题。 一、父母离婚,房产可以公证给女儿吗 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有处理自己财产的权...


·房屋租赁合同公司注册范本
      注册公司房屋租赁合同是一种常见的房屋租用合同的类型,它和其他的租赁合同有很多相似的地方。那么,房屋租赁合同公司注册范本是什么样的呢?有没有什么格式要求和注意事项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一个房屋租赁合同范本,供您参考。 注册公司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新婚姻法夫妻买房注意事项有哪些?
      在当今的社会中,如果没有房子是一件非常没有安全感的事情,很多年轻人都会选择先买房再成婚,当然也有很多人是结婚后买房,那么问题就来了,新婚姻法夫妻买房注意事项你们都知道吗?下面我们听听我们的看法。第一,夫妻双方必须共同到场如果要办这种夫妻共同共有的,必须两个人都来,这是第一点要注意...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