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二手房交易营业税的免征期限是多少

税收虽然对于我国政府管理和服务职能的发挥有着重要的作用,但是,税收制度的设置也是需要经过科学探讨和专业评估的。税收不是越多越好,也不是越少越好科学合理的税收才有利于国家的发展。我国的税收政策也是在不断的调整和修改,二手房交易营业税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我们为您介绍二手房交易营业税的免征期限,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相关概念介绍
  二手房交易税费是指在二手房交易中,税务部门向买卖双方征收的各类税费,包括: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契税、教育费附加等。对居民个人转让普通住宅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为房屋买卖成交价的0.05%;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为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为20%;普通住宅的契税为2%,高档商品房契税为4%。
  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买方和卖方都需要承担的不同的税费,二手房交易中征收交易税的本意是为了限制买卖交易,抑制房地产产业过热。 结果是增加了买房人的购房负担,也增加了国家的税收收入。实际交易中,卖家经常将税费转嫁到买家身上。
   二、二手房交易营业税标准
  1、凡是房产证(或者税务部门出具的契税税票)填发时间不足2年的,需要交纳成交价格5.5%的二手房交易营业税,满5年后,属于普通住宅的免交,属于非普通住宅的按照(实际成交价格-原购买价格)×5.5%的标准交纳。
  2、依据现行二手房交易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单位或者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视同发生应税行为,原则上,赠与人是需要缴纳营业税的,缴纳营业税的税率是5%。
  3、近亲属和具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人之间赠与房产,以及发生继承、遗赠取得房产的,免征营业税;离婚财产分割、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免征营业税。
  4、其他人之间的房产赠与行为,应依法缴纳营业税。但若其他人之间赠与的房产达到一定年限的,符合免征营业税条件的,仍可以免征营业税,比如,个人将购买满5年的住房对外赠与的,可免征收营业税。
  5、房产交易营业税的具体算法是:营业税应纳税额=计税营业额×适用税率。营业额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出售或出租无形资产及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价外费用包括向对方收取的手续费、基金、集资费、代收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营业税税率按照行业、类别不同分别采用了不同的比例税率。交通运输业为3%,出售、出租无形资产为5%,销售不动产为5.5%。
   三、二手房交易营业税的免征期限
  中国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下称《通知》)称,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按照相关税收征收规定,个人卖掉住房需要缴纳5%的营业税,该规定亦成为官方调控房地产市场的重要手段之一。为遏制投机炒作、稳住房价,2009年12月,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将免征期限由“两年”调整为“五年”。此次调整则是从“五年”又调整为“两年”。
  具体而言,《通知》要求,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经国务院批准,现将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通知如下:
  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中国央行、住建部、银监会联合下发通知,对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购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同时,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下调为20%;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贷款的家庭,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最低首付比例为30%。
   四、二手房交易营业税改增值税
  财政部、国税总局联合发文,明确了个人二手房交易的执行细则。个人在2016年4月30日前已签订转让合同但未办理产权变更事项的,应缴纳增值税。
  此前,两部门已经表示,个人二手房交易由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后,原有的优惠政策一律延续。5月1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差额征收增值税。经过测算,实际税负并未出现太大变化,甚至略有下降。
  两部门又进一步明确,个人转让房屋的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而个人取得房屋时所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增值税,将计入房屋的财产原值,计算转让所得时可扣除的税费不包括本次转让缴纳的增值税。
  如果在5月1日前已签订交易合同,但尚未办理过户手续,应该缴纳营业税还是增值税呢?对此,税务总局明确,个人转让住房,在2016年4月30日前已签订转让合同,2016年5月1日以后办理产权变更事项的,应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
   二手房交易营业税的免征期限,我们知道二手房交易营业税的免征期限经过了多次修改,最终确定的是个人出卖购买满两年的普通住房,是免征营业税的。这对于房地产行业是有利的,可以促进房地产行业的发展。在这里,我们提醒您,如若需要缴纳营业税,那么我们一定要依法纳税。
  
  
  

·在我国交完税房子是我的么 房产税是我国公民在购房的时候必须
      在我国交完税房子是我的么 房产税是我国公民在购房的时候必须要解决的一个问题,购房居民需要向国家交纳契税,在没有交税之前,肯定是没有办法办理房产证的。因此很多人在向有关部门全部都交完税款以后,肯定也十分关心,在我国交完税房子是我的么?因为买完房以后房子的产权问题,对所有人来说肯定...


·新车划痕险买多少
      新车划痕险买多少合适?新的东西总是被人所爱惜,新车上的划痕也总是让人难以忍受,那么,就要为了划痕而买新车划痕险吗,如果真要买的话,新车划痕险买多少合适?关于这个问题,可能个人有个人的看法,而保险公司关于这方面的赔付额其实算比较高的了。 二、新车划痕险买多少合适 划痕险是车损险...


·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主要是两方面的,就包括人身方面的损害和财产
      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主要是两方面的,就包括人身方面的损害和财产方面的损失。而在有损害的情况下,肯定就是由侵权行为存在的。此时对于受害人而言虽然知道自己可以索赔,但却不清楚应该向谁索赔。究竟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如何确定由谁赔偿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如何确定...


·摩托车出车祸责任划分标准是怎样的
      摩托车出车祸责任划分标准是怎样的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二、摩托车...


·天津违法停车罚款多少
      天津违法停车罚款多少 该怎么处理一、天津违法停车罚款多少在天津违章停车被开罚单后可以到当地交通部门或者是带点的银行缴纳便可;如果是外地车辆,不能及时在天津缴纳的可以回到牌照所在地缴纳。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天津违法停车一旦被查获,将被处以罚款20~200元的处罚,如果违停地...


·允许交警暂扣非机动车的情形有哪些
      允许交警暂扣非机动车的情形有哪些在有非机动车参与的交通事故案件当中,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交警部门是可以对非机动车辆进行暂扣的,目前法律规定主要是指以下两方面首先,《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五条有明确规定 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暂扣非机动车。其次...


·交通事故伤亡要赔哪些损失
      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这可以说是比较常见的损害结果,其中当然是造成人员死亡的情况比较严重。而在做出的赔偿方面,也是更多的。那究竟交通事故伤亡要赔哪些损失呢?接下来,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交通事故伤亡要赔哪些损失 1、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亡的,应当赔偿由此...


·天津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机动车成为很多人的代步工具。与此同时,交通事故的发生频率也在攀升。那么天津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怎样的呢?我们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希望帮助您解决这方面的法律问题。 一、天津交通事故处理流程 (一)现场勘查 1、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


·交通事故司法解释是什么?
      不论在哪里,交通事故的发生机率都特别高,因此在注意交通安全的同时,我们也要注意了解一些关于交通的法律法规,以便在保护自己的同时,也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利益。下面,我们就结合一些我国具体的法律规则,来向您仔细的说明一下交通事故司法解释是什么。 交通事故司法解释全文 第一条从事交通...


·交通事故去哪起诉才会被受理
      交通事故去哪起诉才会被受理一、交通事故去哪起诉才会被受理 交通事故赔偿可以去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也可以在事故发生地法院起诉。如果只是普通的财产赔偿,可以选择您觉得方便的法院起诉。如果是涉及到人身伤害赔偿的,如果构成伤残或是死亡的,一定要对比两地法院赔偿标准的差异,然后选择赔偿标准...


·没买交强险怎么处罚 交强险是怎么赔付的
      没买交强险怎么处罚 交强险是怎么赔付的交强险属于我国强制性购买的一种车险,在购买机动车的同时,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就必须要购买交强险,而交强险的赔偿范围也是比较广的,但仅仅是针对事故给对方造成的损害做出赔偿。但现实中有的人却不按照规定购买交强险,那没买交强险怎么处罚呢?我们马上为你做...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