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被判无期徒刑是否可以被假释

很多在监狱服刑的罪犯,其实都还是有悔改之心的,当然此时也想自己能够尽快的被释放,少坐一些时间的牢。对此,我国相关法律中规定了减刑和假释两种制度。满足不同条件的,那么就会有不同的处理。但要是罪犯被判无期徒刑的话,那么此时还能被假释吗?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被判无期徒刑是否可以被假释
  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二、无期徒刑犯假释的考验期
  (1)假释的考验期限从假释宣告之日起执行。
  (2)有期徒刑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
  (3)无期徒刑考验期限为十年。
   三、无期徒刑是关多久
  无期徒刑,是剥夺罪犯终身自由的刑罚,是对严重犯罪分子强制劳动改造、仅次于死刑的严厉惩罚,但是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刑法的规定仍然是给出路的政策。
  所以说还是存在一些减刑方法。
  根据《最高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规定》,无期徒刑减刑有如下情形:
  无期徒刑罪犯在执行期间,如果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刑。靓点芒果网。减刑幅度为:对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般可以减为二十年以上二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对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罪犯经过一次或几次减刑后,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三年,起始时间应当自无期徒刑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综上所述,我们了解到即使罪犯最终被判无期徒刑,其实只要能够符合规定的条件,那么也是有机会被假释的,当然也是有机会被减刑的。但由于被判无期徒刑的一般属于罪刑比较恶劣的,因此相比被判有期徒刑的罪犯假释,此时的条件就会严格一些。
  
  
  

·肇事逃逸涉嫌严重的违法犯罪肯定会进行批捕
      肇事逃逸涉嫌严重的违法犯罪肯定会进行批捕,关键就是时间的问题,因为这类案件的情况不同所受理的时间就会存在差异,对于犯罪人员的处理就会存在时间差,因此对于时间的问题,只有依据有关的案件进行分析才会得出具体的批捕时间。《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74条,对“交通肇事逃逸”定义为:是指发...


·危险驾驶罪的主观方面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危险驾驶罪是为了惩罚那些具有危害公共安全但未发生危害结果的机动车驾驶员,当然,认定危险驾驶罪,必须了解危险驾驶罪得到构成要件。那么,我们在下午解答一下危险驾驶罪的主观方面的内容是怎么样的?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危险驾驶罪的主观方面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本罪行为人在主观方面是出...


·有罪做无罪辩护可能吗?
      有罪做无罪辩护可能吗?无罪辩护是指被告人和其辩护律师在庭审中为被告人作无罪的辩解,结果只有两个:一个是公诉人得到法院支持,被告人被判决有罪;一个是辩护观点被法院采纳,被告人被判决无罪。无罪辩护的原则,是指律师在为被告人进行辩护的过程中必须遵守的准则。首先,认真查阅案卷,熟悉案情。...


·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主要客体是国家对血液、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次要客体是公共卫生。 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于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工作,制定了一...


·处罚侵占罪数额司法解释的内容有哪些?
      处罚侵占罪数额司法解释的内容有哪些? 《刑法》条文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该条第二款还规定:“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


·经营人涉黄量刑标准
      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犯前两款罪,并有杀害、伤害、强奸、绑架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


·逃税罪数额巨大标准是什么?
      逃税罪数额巨大标准是什么?逃税罪应交税费金额在十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属于数额巨大,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 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


·入室抢劫是怎么认定的,入户抢劫的量刑是怎么样的
      抢劫的行为在社会中还是经常可以看见,有的人甚至跑到他人家里实施抢劫行为,但是在认定入室抢劫问题上还是有很多问题。那么入室抢劫是怎么认定的?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入室抢劫是怎么认定的? 根据2000年11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罪名做出的补充规定中,取消了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改为污染环境罪。那么,污染环境罪怎么认定?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污染环境罪如何认定 污染环境罪是指违反防治环境污染的法律规定,造成环境污染...


·持刀入室抢劫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在某些经济上有困难的群体有了错误的违法想法之后就会产生去抢劫谋取生计的念头,很多罪犯为了让自己的罪行得逞可能会在抢劫的时候拿着刀进入别人的家中,那么, 持刀入室抢劫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其实已经很严重的抢劫如果再加上持刀和入室的情节就需要在原本的基础上增加更多的徒刑年限。下面来看看...


·刑事拘留37日后批捕还有多久能公诉
      刑事拘留37日后批捕还有多久能公诉 两个月以上,具体如下: 一、侦查阶段: 1、应当在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2、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