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怎么打刑事附带民事官司

怎么打刑事附带民事官司 一、怎么打刑事附带民事官司
   1、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主体资格。有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只能是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已死亡的被害人近亲属、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
   2、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1条、第2条的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只限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的物质损失(必须是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或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的物质损失。对于精神损失的主张,法院不予受理。
   3、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时间。必须在刑事诉讼第一审判决宣告之前提起,否则只能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并按照民事案件的标准交纳诉讼费。
   4、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对象。包括刑事被告人及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致害人、未成年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已被执行死刑或案件审结前已死亡罪犯的遗产继承人等。即使被告人的行为最终被认定为不构成犯罪,对于已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如果双方不能达成调解协议的,法院也要一并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
   5、为了保证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能够得到执行,必要时可申请法院先行决定查封或者扣押被告人的财产。
   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如何提起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查封或者扣押被告人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八十四条人民法院受理刑事案件后,可以告知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已死亡被害人的近亲属、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放弃诉讼权利的,应当准许,并记录在案。
  第八十五条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受损失的单位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并不是所有的刑事案件都可以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而就刑事附带民事向法院起诉的时候,法院也不一定就会受理。当然能够受理肯定是最好的。
  
  
  

·刑事拘留后未及时羁押看守所怎么处理?
      刑事拘留后未及时羁押看守所怎么处理?刑事拘留后未及时羁押看守所可以通过投诉举报要求公安机关立即送往看守所羁押。公安机关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


·行政拘留律师可以会见吗?
      行政拘留律师可以会见吗? 一、什么是行政拘留?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拘留是一种重要的也是常见的行政处罚的种类。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 行政拘留具有以下特点: 1、行政拘留...


·刑法修正案九关于减刑的条件是怎样的
      在进行减刑的时候,我们是有严格的条件的,只有符合相关的条件才是可以进行减刑的,对此,我国也是有相关的法律规定的。那么,刑法修正案九关于减刑的规定有哪些呢?减刑的条件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刑法修正案九减刑的相关内容 《刑法修...


·检察院变更罪名后辩护词的内容有哪些?
      检察院变更罪名后辩护词的内容有哪些? 一、检察院变更罪名后辩护词的内容有哪些? 辩护词,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诉讼过程中根据事实和法律所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材料和意见,部分地或全部地对控诉的内容进行申述、辩解、反驳控诉,以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提出应当减轻、甚至免除刑事责任的...


·刑法九受贿金额估计数额方面的规定是什么?
      贪污受贿的现象在我们国家之前是很多的,但是我们国家现在正在对这一方面进行整治,贪污受贿的金额方面的规定一般都是根据金额的轻重来进行规定,规定有金额较少金额较多和金额巨大这三个标准。金额较大的话一般都是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刑法九受贿金额估计数额方面的规定是什么(刑法第385条)(一...


·失火罪是什么、失火罪判多少年
      过失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可能涉嫌犯危害公共安全罪。当然,在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下,不会触犯本罪,对此,需要严格把握。犯失火罪,须切实危害到公共安全,这与前面提到的造成严重后果互为表里。另外,行为人犯本罪是出于过失心态,既可以是过于自信的过失,也可以是疏忽大意...


·泄露个人信息罪怎么判
      大多数人都知道公民的个人信息属于隐私,不能随意泄露给他人。泄露信息将构成犯罪,在法律上会受到严重处罚。但是对于泄露个人信息罪怎么判在法律上是有明确要求的,视情节的严重程度,予以定罪。具体的内容可以和我们一起去了解下。 一、泄露个人信息罪怎么判 《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第三款...


·涉嫌了寻衅滋事罪能缓吗
      涉嫌了寻衅滋事罪能缓吗缓刑适用于3年以下有期徒刑(数罪并罚时决定执行的有期徒刑刑期超过3年的情况下,若其中一罪有判处缓刑的量刑,应附加吸收原则,使缓刑不再执行)、拘役,3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累犯、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1、对象条件:缓刑只适用于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


·撤销缓刑的程序是怎样的
      犯罪分子在判刑的时候同时被判适用缓刑的话,其实这是很有利的,不过也要顺利的度过了缓刑考验期之后,那么才会不执行原判刑罚。而在此期间也有可能出现撤销缓刑的情况,那实践中撤销缓刑的程序是怎样的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撤销缓刑的程序是怎样的根据《刑事诉讼法》,关于缓刑撤销的程序...


·16以下承担刑事责任的情形包括哪些
      16以下承担刑事责任的情形包括哪些 一、16以下承担刑事责任的情形包括哪些 1、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称完全刑事责任年龄。 2、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只有在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才应当负刑事...


·诉讼代表人单位犯罪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自然人犯罪对于您来说可能是比较熟悉的,这也就意味着您对于单位犯罪并不太了解。实际上,在单位犯罪当中存在着一个诉讼代表人的概念,对于这个概念是非常专业的。因此,许多人都想要亲戚的了解一下诉讼代表人单位犯罪的法律规定是什么?一、诉讼代表人单位犯罪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刑事诉讼代表人与民事...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