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夫妻离婚后谁来抚养孩子

夫妻离婚后谁来抚养孩子 一、夫妻离婚后谁来抚养孩子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二十九条)。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
  7、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8、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二、离婚后孩子抚养费怎么算
  1、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2、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3、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4、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5、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6、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7、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
  8、《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施行前,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未表示反对,并与该子女形成事实收养关系的,离婚后,应由双方负担子女的抚育费;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始终反对的,离婚后,应由收养方抚养该子女。
  9、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对孩子抚养权的确定是一个争议比较大的问题,尤其是在双方都想要孩子抚养权或都不想要抚养权的情况下,无法协商达成一致的,就只能通过诉讼方式进行处理。谁来抚养孩子比较好,还是要看哪一方的抚养更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
  
  
  

·结婚7年离婚财产怎么分
      离婚在如今文化比较开放的时代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儿了,许多夫妻可能因为一时冲动结婚没过多久就会选择离婚,甚至也有许多夫妻结婚许多年最后还是没能走过七年之痒而选择离婚,各自分道扬镳。那么,如果结婚7年离婚财产怎么分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解答。一、结婚7年离婚财产怎么分 ?1、结婚7...


·结婚登记错误离婚应该怎样办理
      结婚登记错误离婚应该怎样办理登记结婚行为是一种行政确认行为,因登记审查不严而造成的无效婚姻,理所当然的应当由登记机关自行纠错,撤销错误登记。在这种救济途径下,行政诉讼应当作为行政自行纠错的后置程序,即当受害人在行政机关不愿意撤销结婚登记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结...


·夫妻离婚后小孩抚养费每月多少钱
      抚养小孩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其中直接照顾小孩的生活起居是一种,而通过支付抚养费的方式来履行抚养义务也是一种,在夫妻离婚的情况下往往就是这样的情况,即一方实际抚养小孩,而另一方支付抚养费。那通常小孩抚养费每月多少钱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小孩抚养费每月多少钱 根据我国《...


·离婚抚养费计算公式在我国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离婚使人心力交瘁,不仅仅是双方当事人需要对离婚财产进行真多,还关系到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的问题,当然我国离婚抚养费是有计算标准的,因此很多人都想要了解一下离婚抚养费计算公式在我国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确定小孩抚养费支付数额的一般原...


·离婚儿子抚养费怎么定 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离婚儿子抚养费怎么定 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是什么?根据我国《婚姻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抚养费包括教育、生活、医疗等费用,夫妻双方原则上各承担50%,但由于孩子随夫妻一方生活,所以表现出来就是对方支付抚养费的50%给抚养孩子的这一方。生活费以当地平均生活水平为依据,教育、医疗凭票...


·协议离婚后女方还能要回抚养权吗?
      一般而言,夫妻协议离婚时会对孩子的抚养权一并作出约定。然而经过一段时间,夫妻一方尤其是没有获得抚养权的女方会反悔要求重新获得孩子的抚养权。那么协议离婚后女方还能要回抚养权吗?那么就随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吧。 一、新婚姻法孩子抚养权的规定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


·离婚财产分割是男女平等的吗?
      离婚财产分割是男女平等的吗? ?男女平等是我国《民法典》的基本原则之一,体现在离婚时的共同财产分割问题上,就是夫妻双方享有平等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一个家庭中,夫妻两方的收入比例大多是有区别的,一般表现为男方经济收入高于女方。但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女方经...


·国家赔偿案件申诉期限是多久?
      国家赔偿案件是法律案件里面常见的案件类型之一。国家通过正规的法律程序作出赔偿的法律决定,然而,也会存在部分对于国家赔偿不满而决定进行申诉的情况。在这个时候,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国家法律案件的申诉是有一定的时间期限的,不同的案件可能存在不同的期限规定,那么国家赔偿案件申诉期限是多久呢?...


·诉讼离婚答辩要注意什么
      诉讼离婚的过程中,可能需要被告就原告在起诉状中的内容进行答辩,通常情况下是要写一份答辩状的,与此同时在答辩的过程中也有要注意的地方。那到底诉讼离婚答辩要注意什么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诉讼离婚答辩要注意什么 1、补足应提交的证据,防止举证期间过期。 根据最高院的举证...


·离婚小孩抚养费是多少钱?抚养费该给多少
      按照规定一般是由没有获得小孩抚养权的一方,向小孩支付抚养费,而获得抚养权的一方则实际照顾小孩的生活起居。那一般夫妻离婚小孩抚养费是多少钱呢?这是很多人都搞不清楚的,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离婚小孩抚养费是多少钱 在离婚案件中,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婚姻法》解释(一)...


·子女抚养费在什么条件下可以要求变更?
      抚养费的数额以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为原则,在原定的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确定的数额明显不够时,子女有权要求父母增加抚养费。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情况有:原定的抚养费数额已难以满足今后的实际生活需要;子女因上学、患病等原因,所需要的费用已超过原定的数额;有其他正当理由。父母要求减免抚养费...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