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医疗过错认定环节应当考虑哪些方面的问题

医疗过错认定环节应当考虑哪些方面的问题 医疗过错认定环节应当考虑以下哪些方面的问题
   (一)医疗的合理性因素
  医疗行为的以下特点决定了医护人员的注意义务不可能有统一的判断标准。
  1、医疗行为针对疾病而实施,是处于不断的变化中,对病症变化发生影响的是疾病本身的发展、人体所具备的自然治愈力与医疗行为三者的综合作用力,因此由于不同的治疗环节具有不同的特点,医方的注意义务是不同的;
  2、医疗行为的一般标准不依?λ医护人员所受教育的最初水平来确定,它具有与时俱进的特点,医学的进步要求医务工作者努力提高医疗技术水平以适应时代的要求,故医方的注意义务是随着医学的进步和医疗实践经验的总结而不断加强;
  3、医疗行为需要根据?个患者的个体差异来确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患者的个体差异、特异体质等因素与注意义务的内容也有直接关联,诊治的差异性和多样性导致了医方注意义务的复杂性;
  4、医疗行为需要依赖高度专业化的医学知识来实施,因此应赋予医生一定的决定诊疗手段的权利。某医生只要在相同的应用情况下选择或采用某一负责的专家群体所支持的方法或常规,就是合理的,不必是医学界的全体或是最权威的支持。在美国,法院考虑医生免责情形标准之一就是该医生是否依其能力作出了“最佳判断”;在日本,这类要求被称为“最善之注意义务或完全之注意义务”。
  由此可见,医务人员有责任运用所掌握的医学知识和技能,以及医院所提供的条件,对患者进行诊断和治疗。但医方所负的法律责任并不要求他的医疗水平必须达到全国最高水平,相对而言,医方负有掌握和应用现实中医学界已普遍实施的医疗技术向患者提供医疗服务的责任。在实践中,比较切实可行的办法是以卫生部、教育部在全国通用的“医科院校统编教材”中规定的诊疗标准、用药原则和中华医学会提出的且已被临床广泛运用的诊疗技术作为认定医疗行为是否合理的一般标准。
   (二)医疗的紧急性因素
  医疗上的紧急情形通常表现为:
  1、时间上的紧急,在此种情况下医生的诊疗时间非常短暂,医生不可能象在正常情形下那样对患者的病情及症状做详细的检查、诊断以作出十分全面的考虑和安排;
  2、事项上的紧急,此时采取任何治疗措施直接关系到患者的生死存亡,医生只能凭借自己的经验和技术对病症迅速作出紧急的决断,以尽可能排除Σ险,挽救患者生命。
  医生在紧急状态下所具备的思维能力、判断能力和预见能力与时间充裕的一般情形下肯定有差别,应当低于一般的医疗情形。根据侵权理论,造成损害结果时如存在法定免责条件或其他法定特殊情形,行为人可以减轻或免除相应责任。所以,在紧急状态下应降低医疗过错的认定标准。
   (三)医疗的地域性因素
  当代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为医学领域提供了新的诊疗技术,同时也对医务人员的技术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是,由于地域差异等诸多因素,造成各地区接触、获得医学信息的质和量有所差别,先进的医疗技术不可能在社会的?一个角落以同样的速度予以普及,因此必须承认经济发达地区与经济落后地区的差异。基于此,在各地医学水平存在差距的情况下,对医护人员的注意义务予以区别能够保护及鼓励落后地区的医务人员积极地给患者治疗,也使该地区病人的利益在可能的条件下得到最大的保护。
  在医疗过错认定环节进行评判的时候,我们是按照医疗的合理性因素、紧急性因素以及地域性因素来进行评判的。由于每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性以及每个地区的医疗条件的情况是不一样的,我们在进行评判的时候,是需要考虑当地的条件的。
  
  
  

·医疗损害责任的性质有什么争议?
      医疗损害责任的性质有什么争议?1、违约责任说。 违约责任说认为,医疗机构或医生与患者依合意形成契约关系,医疗机构或医生未尽谨慎治疗义务导致发生医疗损害,应依契约承担赔偿责任。大陆法系某些国家的判例及解释,较为盛行此说;按照这种学说,患者就诊后,即与医疗机构建立医疗服务合同关系,在...


·北京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
      一、北京市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 1、补充医疗保险报销的原则就是社保没有报销的那部分再从补充医疗中报销。比如,门诊1800以内部分及1800以上社保报销比例以外的部分、住院1300以内的部分及1300以上社保报销比例以外的部分。 2、补充医疗能报销多少是根据单位自己选择而定的,比...


·医疗纠纷怎么维权?有什么标准
      医疗纠纷怎么维权?有什么标准一、医疗纠纷怎么维权 发生医疗纠纷,患者可以通过下列方式维权: 1、双方协商解决,共同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医疗鉴定;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


·出现医疗纠纷后应当怎样处理
      出现医疗纠纷后应当怎样处理出现医疗纠纷后应当怎样处理 一、医疗纠纷发生后医院方应该做什么? 1、当发生医疗纠纷时,科室必须保管好病案,不得丢失、涂改、外借。 2、科主任对本科内出现的医疗纠纷负责,医疗纠纷出现后科主任首先负责接待投诉的病人或家属,了解投诉内容,进行调查。能够当时答...


·医院误诊医疗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医院误诊医疗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医院误诊医疗赔偿标准 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2、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


·出现医疗纠纷怎样处理
      出现医疗纠纷怎样处理 一、医疗纠纷初起 1、发生医疗纠纷的当事人(医护人员)负责写出事实经过,同时向患者或家属做好沟通、解释、解答工作。 2、发生纠纷的科室主任负责组织本科医护人员对发生的医疗纠纷进行讨论总结,从中吸取教训,纠正不足,制定杜绝类似纠纷的有关制度,科主任负责书写该...


·关于医疗纠纷要保留的证据
      关于医疗纠纷要保留的证据 一、医疗纠纷发生后要保存哪些证据 发生医疗纠纷后,以下部分病历(主观病历)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 1、病程记录,是指继住院病历(又称为入院病历、入院记录、入院志或住院志)之后,对患者病情和诊疗过程所进行的连续性记录,包括首次病程记录、转...


·漏诊是医疗过失吗
      漏诊是医疗过失吗漏诊是医疗过失吗? 一、要先论证医院是否有责任,必须从法律角度审视医院在诊疗过程中是否有过错,如果医院在诊疗过程中有过错,则医院应当负有赔偿责任。 救死扶伤是医院的法定职责,患者在被送到医院后,医院应当及时对患者进行救治但医院并没有采取任何救治措施,显然医院对此存...


·我国医疗纠纷起诉费多少
      我国医疗纠纷起诉费多少?对于医疗纠纷,如果双方不能很好解决,一般都会通过诉讼的方式,交由法院进行处理。因此,当事人除了要了解医疗诉讼程序,以及收集证据等方面的内容之外,还要知道医疗纠纷诉讼费的相关内容,毕竟这与自身利益有一定的联系。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医疗纠纷起诉费多少? 一、...


·医疗事故纠纷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医疗事故纠纷司法解释是怎样的一、医疗事故纠纷出台的背景 法院在审理医疗纠纷一般采取的观点是,鉴定如构成医疗事故,则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的标准进行赔偿,如不构成医疗事故,不但不能做到不赔偿,而是按“民法通则”规定的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赔偿,数额则更大,执法的“二元”性,确实不太合...


·国家赔偿医药费是以什么标准赔偿的
      一、国家赔偿医药费是以什么标准赔偿的?《国家赔偿法》中有明确规定,第三十三条 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第三十四条 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