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方式

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方式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送。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转让,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法办理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转让须符合上述规定,否则即为非法转让。
  关于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买卖
  作为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最广泛的方式,买卖以价金的支付为土地使用权的对价。由于“买卖”是土地使用权“转让”的主要表现形式,我们通常所说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指的就是土地使用权“买卖”
  2、抵债
  抵债是买卖的一种特殊形式,只不过价金支付的条件和期限不同而已。在土地使用权买卖时,土地使用权的移转和价金的支付是对等进行的,而在以土地使用权抵债时,价金支付在前,所抵之债视为已付之价金。
  3、交换。
  以交换的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权的对价不是价金,而是其他财产或特定的财产权益。土地使用人将土地使用权移转给受让人,以此取得受让人提供的其他财产或特定的财产权益。
  4、作价入股。
  作价入股介于买卖和交换之间,既类似买卖,又类似交换。说它类似买卖,是因为将土地使用权用来作价,所作之价如同买卖之价金;说它类似交换,是因为土地使用权被用来入股,所得之股如同其他财产或特定的财产权益。
  5、合建。
  在开发房地产时,合建与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都属于一方出地、他方出钱建房的合作形式。为合作建房的目的而设立独立法人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对价是股权;不设立独立法人,而采取加名的方式,或甚至不加名、仅以合建合同约定合作各方产权分配的,土地使用权的对价是房屋建成以后的产权。因合建而分配产权以后原土地使用人虽然拥有部分房屋产权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和公用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却不再拥有原来意义上的土地使用权,可视为交换的一种特殊形式,即用地人以部分土地使用权换取房屋产权。
  6、赠予。
  赠予是用地人将其土地使用权无偿移转给受赠人的法律行为。以赠予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权的移转没有直接的对价,它无需价金的支付或财产权利的提供作为对应条件。但土地使用权赠予合同可能会附加其他条件,如用地人在将土地赠予给学校使用时,可能会将土地的使用限于与教育有关的目的。
  7、继承。
  在用地人是自然人时,用地人的死亡会使其继承人取得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在用地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时,其合并或分立也会导致合并或分立之后的主体取得相应的土地使用权。通过继承取得土地使用权时,土地使用权的移转也没有直接的对价,但可能会有间接的对价,如在通过合并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关系中,新公司继承了原公司的财产,也会继承原公司的债务,新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对价,可能以承担原公司的其他债务的方式体现出来。
  以上是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方式的相关资料,当土地使用权需要转让时,需要明确是以何种方式进行的,同时操作过程中必须签订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合同以确定其具有的法律效力,保证双方的利益,避免因操作不当而引起不必要的纠纷,导到转让程序不能顺利进行。
  
  
  

·老人死后土地继承法应该怎么继承办理
      老人死后土地继承法应该怎么继承办理1、老人家庭拥有承包经营权的农村土地,由家庭内其他成员继续承包;承包户内没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村集体收回承包地。但承包所得收益由他的法定继承人依法继承。2、老人除家庭承包的土地之外的五荒地等土地,其承包收益由他的法定继承人依法继承。承包期内的,其...


·如何确定法律援助的所属地?
      如何确定法律援助的所属地? 人们因为劳动纠纷打官司的时候,如果经济困难,请不起律师,可以考虑申请法律援助。经批准通过的话,当事人可以得到免费的律师服务,这对于争取自身合法权益非常有帮助。很多情况下,人们是在外地工作,那么如何确定法律援助的所属地?下面我们听听我们的说法。 一、...


·企业改制土地资产处置审批意见是什么?
      企业改制土地资产处置审批意见是什么? 企业改制土地资产处置审批意见是我国国土资源部颁发的一个通知,但是这一通知的具体内容我们却不是很了解。今天我们带您了解的就是企业改制土地资产处置审批意见是什么,全文中规定了哪些方面的要求,具体要求什么,下面我们来看看。 一、企业改制土地资...


·孩子户口不在本地能上学吗
      户口不在本地,可以在本地上学。但是要在当地公安机关办理暂住证或者居住证,以证明居住的实际情况。当然,教育部门会对常住户口、暂住的名额配比上进行考量,本地户口会更加有利。流动人口的孩子虽然可以在异地上学,学籍档案并不是每个地方都可以调出调入的,所以还得考虑以后享受哪里的生源政策,哪...


·集体土地使用转让协议书怎么写?
      集体土地使用转让协议书怎么写? 一、集体土地使用转让协议书怎么写?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


·成都商业征地补偿标准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成都商业征地补偿标准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近几年,成都市的社会经济和商业贸易发展突飞猛进,同时,城市建设的步伐也越来越快,生活配套越来越完善,被评为中国最适宜居住的城市之一,在城市发展中,难免有些商业地块需要服从整体建设大局的安排,而政府也会对因被征地造成的损失给予相应赔偿,那么,...


·宝坻高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宝坻高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为了加快社会的发展,宝坻新城政府决定实施搬迁改造计划,对城中村实施搬迁。征地必将涉及到征地补偿的相关问题,这也是您都非常关心的问题,此次搬迁采用基本办法和优惠办法实施补偿。那么,宝坻高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宝坻高铁征...


·征地补偿安置款归谁所有?
      征地补偿安置款归谁所有?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城镇用地需求越来越大,近年来,征地拆迁越来越频繁,对于农村来说土地是属于集体所有,那么征地拆迁过后赔偿的安置费应该归谁所有呢?是集体还是个人?查阅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征地补偿安置款归谁的问题做出如下解答,希望能帮助到您。一、征地补偿费用...


·村里征地不给货币补偿,而是给换成自留地,合理吗?
      村里征地不给货币补偿,而是给换成自留地,合理吗?   一、村里征地不给货币补偿,而是给换成自留地,合理吗?   村里征地不给货币补偿,而是给换成自留地是不合理的,对农村土地征收的,征收补偿款是归农村集体全体成员所有的,由集体村民决定征地补偿怎么分配。   《土地管理法》第四...


·股权转让是否包含土地使用权转让?
      股权转让是否包含土地使用权转让? 一、股权转让是否包含土地使用权转让? 经济学、法律意义上的股权转让和土地使用权转让,本来界限是十分清晰的。但虚拟资本的转让,往往意味着实体资产支配权的转移,从而使一些人对二者的界限模糊起来。比如,有人认为,在股东之间发生股权转让时,其包含的土地...


·2023年临漳征收土地每亩有啥标准?
      临漳征收土地每亩有啥标准?征收土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