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租房办公房产税谁来交

常见的租房其实都是出于居住目的的,但对于一些公司、企业而言,要是租房的话多半都是为了办公。这就会涉及到房产税交纳的问题了,那到底租房办公的房产税谁来交呢?具体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详细了解。
   一、租房办公房产税谁来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的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依据上述规定,承租房屋者不是产权所有人,因而不用缴纳房产税,如果产权所有人不在房产所在地,则应由租房办公的单位缴纳。
   二、房产税的纳税人有哪些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现行的房产税是第二步利改税以后开征的,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从当年10月1日开始实施。
  房产税的特点:
  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
  2、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
  3、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出典的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
  房产税纳税义务人
  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包括:
  1、产权属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产权属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
  2、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
  3、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4、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亦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5、无租使用其他房产的问题。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应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
  若公司企业租房办公的话,则就会涉及到登记备案的问题,这就需要当事人交纳一定的税费了,其中就包括了房产税的交纳。我国法律中规定的房产税纳税义务人包括了五种人,在租房办公的情况下,一般是由使用人具体承担房产税。
  
  
  

·一、醉驾怎么量刑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
      一、醉驾怎么量刑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二、酒驾与醉驾有何区别酒驾现象屡见不鲜,酒驾肇事的频发,是醉驾入刑的大...


·一、交通事故脚指头骨折怎么赔偿?
      一、交通事故脚指头骨折怎么赔偿? 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


·近年来,我国对酒后驾车的查处力度越来越大。交警发现车主有饮酒
      近年来,我国对酒后驾车的查处力度越来越大。交警发现车主有饮酒驾车嫌疑后,会让其接受酒精含量测量,通常是用手持的呼气酒精测量仪进行。之后,交警根据得到的数据判断酒驾的程度,并作出正确的处罚。那么,醉驾吹气126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下面我们就给您做个介绍。 一、醉驾吹气126会受到什...


·格式合同备案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格式合同备案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为了使当事人的权益得到保障,在拟定格式条款时,必须要向对方进行说明,若在对方不知道合同中存在格式条款的情形下,该格式条款的内容对该当事人是不具有约束力的。甚者有些格式合同需要备案,根据规定,格式合同备案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一、哪些格式合...


·延期交房退房是否可行
      如果开发商延期交房的话,对购房者来讲此时就构成了违约,那么就可以要求开发商进行违约金的赔偿。不过,此时有的购房者希望能够退房。那么延期交房退房是否可行?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延期交房退房是否可行 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期限内,开发商仍未交付房屋的,买房人有权要求解除...


·交通伤残鉴定费用谁出?
      交通伤残鉴定费用谁出?根据国务院《诉讼费用缴纳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诉讼过程中因鉴定、勘验、翻译、评估等发生的费用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人民法院根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决定由当事人直接支付给有关机构或者单位,人民法院不得代收代付。第二十九条规定:诉讼费用由败...


·受害者是孕妇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多少?
      受害者是孕妇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多少?1、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康复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


·肇事造成对方车损逃逸应被追究什么责任?
       发生交通事故中,有些情况较轻微,不会造成人员的伤亡,但不可避免的就是车辆碰触发生损毁,那么交通事故如果肇事造成对方车损然后逃逸的应当如何判处呢?这种情况需要追究对方的经济损害全,包含修车费以及车上货物的损坏费用。按照逃逸罪进行抓捕。具体请看下文。 交通事故纠纷案件中,涉及的...


·交通事故直接损失包括哪些
      交通事故直接损失包括哪些 交通事故的直接损失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残疾器具辅助费、后续治疗费。 交通事故财产损失中的直接财产损失还包括损坏的车辆、车载货物和物品、设施等,以及因伤失去使用价值的牲畜。 二、交通事故直接...


·一、交通事故无人受伤是否赔误工费?
      一、交通事故无人受伤是否赔误工费? 交通事故无人受伤一般不需要承担误工费用,但如果无责任方需要处理交通事故造成不能正常工作的,可以主张误工费。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等。 二、交通事故的赔偿项...


·交通事故人伤赔偿误工费需要垫付吗?
      交通事故人伤赔偿误工费需要垫付吗依据新保险法,交通事故结案后,依据发票和维修材料证据,被保险人先行垫付的,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被保险人没有垫付的,保险公司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和保险公司不赔付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向人民法院起诉被保...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