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买房的要办土地使用证吗?

对于没有购房经历的人而言,在买房的时候可能会遇到不少问题,比如在买房后,购房者就要办理几个证件,像房产证就是证明房子产权归属的,必须要尽快办理。现在商品房都是建在国有土地是的,那么买房的要办土地使用证吗?针对这个在购房过程中比较常见的问题,我们给您简单讲一讲。
   一、买房的要办土地使用证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可见,土地使用证在中国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中国的土地分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和国家所有土地,所以土地使用证也包括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证内各项数据和编号,如单位名称、四至、土地数量、位置、土地变更等,必须与土地登记表相一致。土地使用证的特点具体表现为:
  1、土地使用权证是个人拥有该物业产权的凭证
  2、如果是国有土地,那么可以进行房地产抵押贷款。
  3、办理需凭购房发票、购房合同、个人证件等进行办理。
  4、没有土地证的房屋不能抵押交易。
  5、凡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土地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证书。
   二、土地使用证的发证机关是哪里?
  1、集体土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市辖区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统一登记。
  可见,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的,才需要给使用权人发给土地使用证,发证机关为县级或者市级土地管理部门。
  2、国有土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条,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登记发证,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登记发证办法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制定。
  通过上文,您应该对买房的要办土地使用证吗这个问题有了一定理解。和房产证一样,土地使用证对购房者而言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书面文件。有了这个证,就说明房子的合法的。如果以后遇到拆迁的话,购房者可以平均土地使用证上面的面积来核算拆迁补偿款。所以,这个证,购房者也应该尽快的办好。
  
  
  

·租售同权的政策最早在广州地区被公布,在该政策被公布之后,在全
      租售同权的政策最早在广州地区被公布,在该政策被公布之后,在全国范围内被广泛议论。租售同权从字面意义上来看说明租房者与购房者可以获得同等的权益,但事实真的是这样吗,广州房屋租售同权政策包括哪些内容?我们将在以下文章中为您详细说明。 一、租房人子女可就近入学 值得一提的是,《工作...


·一般情况下的征地补偿怎么算?
      一般情况下的征地补偿怎么算? 无论是改建还是拆迁其中都离不开对所属征地的补偿,而在补偿的过程中如果拆迁方与土地持有者各执一词对补偿数额不满意很可能就会造成矛盾的发生,所以一般的征地补偿都是有标准的的,那么征地补偿怎么算呢?我们马上为您介绍相关的内容。 一、一般情况下的征地补偿...


·我们生活在地球这个大环境之中,应该去保护环境而不是污染环境,
      我们生活在地球这个大环境之中,应该去保护环境而不是污染环境,环境污染会破坏生态破坏,减少地球的寿命,国家对于环境污染方面也是非常的重视,近几年正在大力的整顿之中,在云南,那么云南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怎么样的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云南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一是推动政...


·房屋没有宅基地证可以公证吗?
      一、房屋没有宅基地证可以公证吗? 可以。 1、提交公证申请。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交宅基地证书和房屋权属证书、个人身份证件及其他相关材料。 2、公证事项的受理。公证处对当事人的公证申请,经审查符合公证条件的,予以受理。 3、缴纳公证费用。按照公...


·村民私自开垦荒地有罪吗
      村民私自开垦荒地有罪吗?私自开垦荒地一般不构成犯罪,除非村民毁林开垦,要承担法律责任,对非法开垦土地行为应该如何进行行政处罚并没有做出明确规定。《森林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禁止毁林开垦和毁林采石、采砂、采土以及其他毁林行为。同时,该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因非法开垦、采石、采砂、采土、采...


·枣菏高速菏泽征地补偿是怎样的?
      枣菏高速菏泽征地补偿是怎样的? 城市的道路建设对于城市间的经济共同发展有重要的作用,规划道路建设方案有时会涉及到占用农民集体土地的问题,对此国家制定了相关的法规来对农民作出经济补偿,枣菏高速菏泽征地补偿是怎样的?根据最新的政府规定的我们和您一起探讨一下。 一、枣菏高速菏泽征地...


·撤销土地使用权证管辖,案件类型有哪些?
      撤销土地使用权证管辖,案件类型有哪些? 一、管辖 一种是向土地所在地的上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要求撤销,这种情况的申请期限是,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如果超期了,复议机关会以申请复议超期为由不受理申请人的行政复议申请; 另一种是向土地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广东省征地补偿办法中哪些可以获得赔偿?
      广东省征地补偿办法中哪些可以获得赔偿? 目前我国征地现象比较普遍,交通运输的快速发展、地铁的修建、城市的建设等方面都与土地息息相关。如果是农户的宅基地、耕地或是林地等类型国家都会给予一定金额的补偿款,具体的补偿办法由各省市自己制定,那么广东省征地补偿办法中哪些可以获得赔偿呢?下...


·某商场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到期后怎么办
      某商场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到期后怎么办土地的所有权是归国家和集体所有的,其余人只具有土地的使用权,因此,土地的使用权是具有时间限制的,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就需要着手准备土地使用权续期问题。比如某商场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那么40年后该商场该怎么处理土地的使用权,是否要再次缴纳土地...


·夫妻在外地怎样起诉离婚?
      离婚成为当前社会越来越常见的现象,一般离婚可以采取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二是诉讼离婚。但是如果夫妻双方不在结婚登记地离婚,则只能采取诉讼离婚的方式。很多人都不知道在外地起诉离婚的具体流程是什么,那么在外地怎样起诉离婚?在下文中将带来具体介绍。 一、在外地怎样起诉离婚? 可...


·房地产估价机构股东责任是什么?
      房地产估价机构股东责任是什么 一、 房地产估价机构股东责任是什么? 评估公司需要对评估报告承担法律责任。 1、《公司法》 第二百零七条 2、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提供虚假材料的,由公司登记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并可以由有关主管部门依...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