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办理郑州土地使用证所需要的材料

办理郑州土地使用证所需要的材料国家对于土地使用的管理是非常严格的,一切的土地使用行为必须在土地管理法规定的范围内。郑州市对土地管理也是十分严格,郑州土地使用证的办理必须材料齐全,过程把关严格,任何人都不可以超越土地管理办法的要求。对于如何办理土地使用证,可以随我们一起来了解下。
  一、办理郑州土地使用证所需要的材料
  
  (一)房改房
  1、土地登记申请表。1份(申请人在窗口领取填写并加盖私章)2、公有住房出售价格审批。(复印件1份)3、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1份,其中分层分户平面图2份)4、申请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5、换购房登记的需提交原土地使用权证原件。6、属共有产的需提交房屋共有人产权证。(复印件1份)
  (二)商品房、拆迁安置房、私房转让
  1、土地登记申请表。1份(申请人在窗口领取填写并加盖私章)2、购房合同书或拆迁协议书。(复印件1份,其中拆迁前已领取土地证的须交回原证)3、房屋所有权证(属共有产的需提供房屋共有人产权证)。(复印件1份)4、契证。(复印件1份)5、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6、产权人为单位的,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申请人在窗口领取填写并加盖公章)
  二、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的关系
  两证应该是统一的,可持相关资料去做变更。现实操作中,大多业主手中只有房屋产权证,但如果国土证在业主自己手里的话,应该一致,否则会影响房屋出售。只有拥有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才能称之为现房。按规定,期房购买应使用商品房买卖的标准合同,现房可以不用。在建的房子不难判定是期房,建好的房子是否就是现房呢?不一定!按国家销售“现房”的规定,已经盖好的房子,不等于是“现房”,已经有人入住的房子也不等于是“现房”,而已领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的房子才叫“现房”。这种现房销售已不再需要“销售许可证”,而是要查看“房产证”,签合同也不是必须使用商品房买卖标准合同。购买这种房子,对购房人有利的是可以做到眼见为实,但购房人的眼光可要敏锐点儿,千万别心血来潮,买错了“现房”比买期房更容易使自己陷入被动。没有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的房不管它是盖好的还是有人居住的,仍要按期房销售,购房人除了要查看预售许可证外,还要特别留意自己买的房子是否已经被抵押。有的人以为某个小区已有人入住,或入住的业主已经拿到房产证,就以为买这种房子就万无一失了,实际上这里存在着某种误解。购房人一定要清楚房子按套拥有独立产权,可以分别抵押,别人的房子没问题,不等于您要买的房子也没问题。其实,房子盖好了又没有预售出去,被抵押的可能性更大。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尾房”。房子盖好了,还剩几套没卖出去,预售许可证过期了,房产证又没办下来,这种“无证”房不能说绝对不能买,但买时一定要查清楚,最好的办法是坚持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后再付款,不见兔子绝不撒鹰。购房人特别要注意的是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中的新规定:“商品房竣工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规定时限申请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并自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之日起,持房屋所有权证书和土地使用权证书进行商品房现房销售。商品房竣工后,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可自商品房取得竣工备案表之日起四个月内继续进行商品房预售;但自取得竣工备案表之日起超过四个月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这个规定等于说现在有一种已建好的房子,预售许可证本身没有过期,但由于取得竣工备案表4个月而没拿下房产证是不能销售的。只要按照规定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待有关部门审核通过以后就会很快为您办理土地使用证。不仅是郑州,全国都是如此,只要是符合规定,都会如期办理的。如果还想了解更多土地使用证的内容,可以继续浏览延伸的内容。
  
  
  

·土地使用补偿协议范文是怎样的?
      土地使用补偿协议范文是怎样的? 土地使用补偿协议范文是怎样的?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我们说的房地产转让其实多数情况下都是指的进行房屋的买卖,不过
      我们说的房地产转让其实多数情况下都是指的进行房屋的买卖,不过这样的行为也是有可能出现效力待定,甚至无效的情况。其中效力待定还好,至少还有可能具有法律效力。那么究竟在哪些情况下会导致房地产转让效力待定呢?我们为你分析解答这个问题。 一、哪些情况下会导致房地产转让效力待定 1、限制民...


·划拨土地能否转让,有什么规定?
      划拨土地能否转让,有什么规定??????? 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必须要提前进行申请,相关部门根据土地利用的规划做出是否同意的意见,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划拨和出让,前者是无偿取得的,后者是有价交换。因此对无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管理相对严格,下面我们为您解答划拨土地能否转让?一、划拨土...


·现在我国各地的房价上涨的是很快的,而此时有的人就想暂时不出售
      现在我国各地的房价上涨的是很快的,而此时有的人就想暂时不出售,等着房价再涨一些之后,将自己闲置的房屋出售。不过在这段期间也是可以将房屋出租的,那一般房屋出租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细节一:房东问题。租赁交易中的房东问题一般都是指假房东。即骗子租来一套房子,随...


·一、婚姻登记地管辖重婚罪的诉讼案件吗?
      一、婚姻登记地管辖重婚罪的诉讼案件吗?可以在婚姻登记地起诉重婚罪,《刑法》分则条文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此,对于婚外情一方,重婚罪肯定是要判刑的,即使是拘役,也属于刑事处罚。对于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也是触犯刑法...


·农村土地流转存在哪些问题?
      农村土地流转存在哪些问题? 一、土地流转不规范,普遍存在民间化、口头化、短期化、随意化问题。 目前农村土地流转普遍存在"三多三少"现象,即亲戚朋友流转的多,专业大户流转的少;转包、出租或代耕的多,转让的少;口头协商多,文字协议少。 农地流转的民间化体现在:农地流转往往是在熟...


·河北省征地补偿标准
      河北省征地补偿标准为了支持我国经济的发展,很多地方都会出现征地、拆迁的现象,但是很多人对征地补偿的标准是什么并不是很清楚。国家的征地补偿费用具体标准、金额主要都是由省、市、县政府按照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进行补偿的,那么河北省征地补偿标准具体内容是什么呢?我们给您简单讲解下。 河北省...


·房屋土地使用年限中国是多少年?
      房屋土地使用年限中国是多少年?房屋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70年后应当进行续期。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工业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


·关于租用土地建厂房合法吗?
      关于租用土地建厂房合法吗如果在不是工业用地或建筑用地的土地上建工厂的话,属于对土地使用性质的变更,需要经过住建部分的许可,否则属于违规。遇到这种情况是可以向国土资源部门举报的。土地租赁,土地租赁是某一土地的所有者所有权与土地使用者使用权在一定时期内相分离,土地使用者在使用土地期间...


·射洪县柳树电站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对于征地补偿标准需要按照土地的类型、土地的年产量以及被征用土地在当地的经济发展情况定。那么这就涉及到本文的法律要点,接下来就由我们为您简单介绍我国关于射洪县柳树电站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一、我国关于射洪县柳树电站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对于射洪县柳树电站征地补偿标...


·国有土地使用证赔偿如何赔偿?
       根据我国国家的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资源属于国家所有,若是政府将您所在的土地进行征收拆迁时是会得到相应的补偿的,并按照相应不同的方式进行补偿。那么,拆迁时国有土地使用证赔偿应当怎样赔偿呢?按照相关规定,会给予土地使用证拥有者给予公平补偿。 有土地证的拆迁还是按照《国有土地上...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