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起算日如何确定?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起算日如何确定? 一、劳动争议仲裁时效起算日如何确定?
  仲裁时效的计算。根据本条规定,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权利人知道自己的权利遭到了侵害,这是其请求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保护其权利的基础。从这一时间点开始计算仲裁时效期间,符合仲裁时效是权利人请求仲裁机构保护权利的法定期间的本意。知道权利遭受了侵害,指权利人主观上已了解自己权利被侵害事实的发生;应当知道权利遭受了侵害,指权利人尽管主观上不了解其权利已被侵害的事实,但根据他所处的环境,有理由认为他已了解已被侵害的事实,他对侵害的不知情,出于对自己的权利未尽到必要的注意或将其作为推延仲裁时效期间起算点的借口的情况。
  仲裁时效的起算,以权利人的权利客观上受到了侵害、且主观上已知晓权利被侵害的事实为构成要件。权利人主观上认为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害,而事实上其权利并未受到侵害的,不能使仲裁时效期间开始计算。
   二、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是多久?
  仲裁时效为一年。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民法通则规定的一般民事权利时效为两年,特殊的民事权利诉讼时效为一年。劳动法的这一时效规定区别于民事争议的诉讼时效期间,这是基于劳动争议案件的特殊性而作出的规定,旨在尽快地解决劳动争议。
  但在实际执行中,由于有些劳动争议案件的情况很复杂,劳动者难以在六十日内申请仲裁,往往因为超过了仲裁时效而得不到法律保护。因此,在立法过程中,有许多意见认为劳动法中规定的六十日的时效期间过短,不利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本法参照了民法通则关于特殊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的规定,延长了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将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期间规定为一年。
  由此可见,当事人在劳动仲裁时效上面,对劳动争议仲裁时效起算日进行准确的把握非常关键。按照规定,当事人的劳动权益受到伤害,并且本人知道伤害之日起,是劳动仲裁的计算日,自该日起一年内都是有效的仲裁时效。如果因为特殊原因导致时效中止的,在恢复后时效应该重新计算。
  
  
  

·在我国招聘股票期权什么意思
      在我国招聘股票期权什么意思 股票期权交易现在是在金融市场当中比较热门的一种交易模式,所以在股票期权交易这方面的专业性人才的需求量是非常大的。很多人都在就业网站和相关渠道当中看到过有企业招聘股票期权操作的工作者的,但就算有很多在学校学的就是金融知识的也不一定全然的了解,在我国招聘...


·工伤保险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规定是什么?
      工伤保险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规定是什么?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


·工伤鉴定可以鉴几次有具体规定吗
      工作中我们受到了伤害的话可以去有关机构做工伤鉴定。关于工伤是在当初签订劳动合同时就已经有了详细的责任分摊说明的。那么是不是每次受到伤害都可以进行工伤鉴定,一年之中规定了工伤鉴定可以鉴几次吗?我们一起来了解看看。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


·离职后单位没做解除劳动合同备案有什么影响?
      离职后单位没做解除劳动合同备案有什么影响? 劳动合同没有到期,但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而且备案到劳动局的,那么公司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不然,劳动者反映到劳动局、仲裁委员会处理,申请赔偿。 二、辞职不解除劳动合同的后果有: 1.用人单位可能以此为理由克扣工资; 2.社保转...


·员工存在劳动关系不上班可以解雇吗?
      我们知道,在签订了劳动合同之后,员工是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需要履行劳动义务的。但在近期一些新闻上,我们看到一些员工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不上班,企业希望解雇员工的事情但败诉的事情。那么,员工存在劳动关系不上班可以解雇吗?下面就由我们为您介绍。 一、员工存在劳动关系不上班怎么处理?...


·大连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具体内容
      目前大学生就业和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纷纷在各大城市打工赚钱,随之而来也出现了很多劳动纠纷。人们的法律意识日渐提高,迫切需要了解有关的专业知识。下面的我们着重为您介绍下大连劳动合同法全文,在遭遇不合法辞退等劳动纠纷时可参考一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劳动合同制度,维护...


·一人存在2个劳动关系可以吗
      众所周知,员工入职后要与企业确定劳动关系,并且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然而也存在有人同时兼职两份工作的情况,如果都确定劳动关系,个人就拥有了两个劳动关系。那么一人存在2个劳动关系可以吗?下面的文章中我们将带来与问题相关的内容的具体介绍。一、一人存在2个劳动关系可以...


·工程欠款以民间借贷起诉允许吗
      工程欠款以民间借贷起诉允许吗? 一、 工程欠款以民间借贷起诉 允许吗? 这属于欠款纠纷,不是民间借贷纠纷,需要以欠款纠纷进行起诉。 二、工程欠款起诉书范本 工程欠款起诉书 起诉单位:(全称):______市______县______建筑公司 企业性质:集体 经...


·为了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法律规定
      为了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法律规定了带薪年假。虽然是劳动者的福利,但并不是所有的劳动者都享有年休假,尤其是一些特殊的情况。那么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是否享受年休假呢?请从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试用期内是否享受年休假职工在试用期内能否享用年休假主要考虑两个因素:(一...


·女方没工作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女方没工作离婚财产怎么分配(一)、根据家庭财产分割的有关规定,即使女方婚后没有收入,但是仍然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针对男方名下的存款,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效益都归夫妻共同共有。对于夫妻共有财产,不问夫妻收入对其的影响,双方享有平等的占有、使用...


·一、江苏泰州工伤工资待遇内容是什么?
      一、江苏泰州工伤工资待遇内容是什么? 江苏泰州工伤工资待遇内容是: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时间,称为停工留薪期,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正常上班标准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二、相关...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