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劳动争议处理方式比较

劳动争议处理方式比较 一、主动与用人单位协商。
  有些年轻律师往往不重视这个最基本的环节,尤其是当用人单位存在重大违反法律规定的若干情形时,他们会建议劳动者不必浪费时间和精力去做无谓的协商,可以随时辞职而且还可以主张补偿或赔偿金的相关权利。当然,这是一种工作方法,而且是可行并有效的。但是我认为,与单位进行协商不但是最基本而且也是必须的做法。律师办案过程中要充分利用到对自己有利的每一个环节。
  这么做的目的是:
  第一,充分彰显劳动者的诚意。案件一旦进入仲裁阶段,这个优势就发挥作用了。仲裁机关与审判机关在审理案件上相比,在合法范围内更具有倾向性。仲裁委员会对充分表达诚意的一方产生先入为主的信任感,这对审理结果是很有影响的;
  第二,劳动者掌握的有利证据一般不多甚至没有,与用人单位协商的过程就是获取证据的机会之一。至于如何获得,呵呵,技术秘密。
  总的来讲,协商的优点在于它是最快捷的解决方式;缺点是成功几率非常小。
   二、向企业工会寻求帮助。
  这主要适用于工会权力相对独立且权利保障机制相对完善的大型企业。至于小企业,因为工会领导人员与企业领导在身份关系上具有很强的关联性,而且工会的救济能力形同虚设,理论上来讲没有任何意义。
  这种方式的优点在于,工会的群体代表性优势会给企业造成较大压力,迫使企业慎重处理争议问题;缺点是个别企业未成立工会,即使成立其受控性也较强,难以发挥真正作用。
   三、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这是法律救济途径之一,较之工会、企业调解委员会和基层调解组织的救济方式而言,这种方式的可行性大大提高。优点是含有国家司法机关的权力色彩,给用人单位制造心理压力;缺点是一旦对方异议或起诉,立即失效。
   四、向政府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并主张权利。
  这种方式和劳动仲裁一样都是由政府部门处理,包含公力救济因素,而且处理结果也与劳动仲裁大致相同。比较而言,二者的不同之处在于:劳动监察侧重于政府对用人单位的处罚;劳动仲裁主要针对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补(赔)偿。因此,实践中劳动者出于经济因素的考虑会往往选择仲裁程序。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劳动者向劳动仲裁委提出的各项赔偿请求,都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提出,经济权益方面几乎无差别,但劳动监察大队可以处以罚款的权力色彩足以促使用人单位尽快履行赔偿(补偿)义务。
  这种方式的优点是,与劳动仲裁相比,最主要一个特点就是快:处理周期短,且劳动监察部门的处理决定自作出即全部生效,用人单位申请行政复议或起诉均不影响决定的执行;缺点是可以主张的权利较少。
   五、申请劳动仲裁。
  这是所有的处理方式中,对劳动者最为有利的救济途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原因:第一,与劳动争议案件相关的实体性法律法规都倾向于保护劳动者权益;第二,仲裁程序中权利义务分配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亦倾向于劳动者;第三,程序上,几乎百分之九十的争议事项都定性为一裁终局事项,消除了用人单位在这些事项上进行实体纠缠的可能性;第四,劳动仲裁属于半司法半行政性质的救济程序,受当前关于劳动保护的政策影响较大,且仲裁庭与法院合议庭相比有较大自由裁量权;第五,劳动仲裁程序免费。
  对仲裁救济的优缺点要根据不同的结案方式做具体分析:第一种是庭前和解或庭后和解:优点是拿钱最快、速战速决,缺点是需要适当让步、金额比较少;第二种是当庭调解:优点是金额较多、对方不能反悔起诉,缺点是时间较长;第三种是裁决:优点是金额最多,缺点是对方可以对裁决不服,起诉进入诉讼程序,这样一来周期和成本就要累加了。
   六、进入诉讼程序。
  之所以用“进入”而不是“选择”是因为诉讼程序与前面几种方式之间不具有选择关系,而是递进关系。只有经过仲裁程序之后才能决定是否进行诉讼。诉讼程序里,又分为不服裁决起诉和申请撤销裁决两种方式。
  诉讼程序的优点是,它是最后一个程序,仲裁胜诉的话一审一般也会胜诉,二审维持的可能性也非常大;缺点是相对仲裁而言过于公正,也会由此可能(部分)推翻对劳动者有利的仲裁裁决。
  看了上述内容您知道了这些处理方式的优缺点,在对劳动争议处理方式比较后,您就可以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方式了。而且这些处理方式并不是相互排斥的,并不是说选择了一个后就不能再用其它的了,在没有获得想要的结果后也可以换一种争议处理方式来解决。
  
  
  

·公司法和劳动法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公司法和劳动法的主要区别是什么?公司法和劳动法在我国是非常常见,也关乎到很多工作人员切身利益的法律,在工作人员为用人单位工作时就按照劳动法中的相关规定来签订劳动合同确立的关系,而公司法主要是来管理规定公司确保公司的正常发展,那公司法和劳动法的主要区别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


·员工离职时很正常的事情,但有的用人单位这个时候却要求离职员工
      员工离职时很正常的事情,但有的用人单位这个时候却要求离职员工进行相应的赔偿,主要是因为员工是违约进行离职的。那从法律角度分析,到底员工违约离职是否需要赔偿呢?接下来,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违约离职是否需要赔偿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


·安徽六安市劳动保障高温费怎么发的?
      安徽六安市劳动保障高温费怎么发的?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了安徽省高温补贴的标准——《关于安徽省企业高温季节津贴标准的通知》,通知如下: 1、企业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及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


·疫情期间工资还有吗怎么办
      在疫情期间工资还有吗疫情期间需要发工资,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当地有关规定执行...


·无故长期不上班劳动关系会解除吗
      劳动关系的一个显著特征,就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一种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所以和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以后,员工就需要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如果有事需要休息的话,肯定是需要请假并且批准以后才可以的。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无故长期不上班劳动关系会解除吗? 一、无故长期不上班劳动关系会解...


·简单的工程承包协议书应该怎么写?
      简单的工程承包协议书应该怎么写? 一些简易工程,涉及不到复杂的工序及太多的人员,施工方会和工程建设方签署一份简单的工程承包协议。尽管协议内容比较简单,但是也要确保条款完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都有所体现。否则,后期可能会出现合同纠纷。那么简单的工程承包协议书应该怎么写?下面我们一起...


·雇佣关系的形成是需要签订劳动合同来保障的,当然,雇佣关系也是
      雇佣关系的形成是需要签订劳动合同来保障的,当然,雇佣关系也是有期限限制的,一般来说,这个期限会详细的体现在劳动合同之中,至于是否需要续签,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那么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需要提前通知吗?怎么写通知书?下面,就让来详细的介绍一下吧! 一、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需要提前通知...


·眼睛工伤伤残赔偿标准是多少?
      工伤这个词在我们的生活之中是经常听到的,工伤指的是在工作期间发生的意外事故导致自己的身体受到了伤害。在国家工伤保险条例中,劳动者工伤可以向用人单位所以赔偿,但是前提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必须存在劳动关系,那么眼睛工伤伤残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


·申报工伤需要哪些材料?
      申报工伤需要哪些材料根据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根据相关规定劳动关系可否转让?
      根据相关规定劳动关系可否转让?劳动关系是可以转让的,转让劳动合同实质是变更劳动合同主体,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才行。为了避免劳动者权益受损,原则上是不允许转让劳动合同的,但可以变通转让劳动合同。变通的方式具体如下:1、劳动者辞职后与第三方签订劳动合同;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终止劳动...


·员工违反公司纪律,被降薪合法吗?
      员工违反公司纪律,被降薪合法吗? ?一般公司都有自己的规章制度,而录用的员工就需要遵守纪律,员工要是违反公司纪律的,那么需要接受公司相应的处罚,甚至是降薪的处罚,公司能不能就员工违纪要求降薪,首先可以看下哪些情况公司可以降薪,具体有如下: 1、员工违反公司纪律 员工违反公司...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