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借名买房存在的风险有哪些

通常借名买房都是出现在一些限购的城市中,为了能够多购买到一套房产,有的人就与有资格买房的人协商约定,借用对方的名字来购房,这样做虽然确实可以买到房产,但也会存在相应的风险。那么借名买房存在的风险有哪些呢?下面就让我们来告诉你吧。
   一、借名买房存在的风险有哪些
  1、如果登记购房人反悔,出资人不能证明双方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和支付购房款的事实,要想取得房屋产权或收回购房款都很困难;
  2、如果登记购房人有对外债务,债权人可以要求法院查封并拍卖该房产;
  3、如果名义产权人意外死亡,该房屋可能会因为继承关系而被其他人继承;
  4、如果银行最后查实实际购房人与借款人不是同一个人,银行也可以依据贷款合同的有关规定,要求提前解除贷款合同。
  在这些情况下,出资人很难得到房屋,而可能只有要求返还房价款、违约金,不能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取得房产。而且,即使登记产权人不存在任何违约及有违诚信的行为,那么将登记产权人名下的房屋转移登记到真正的产权人名下也要负担相应的税费。
   二、借名买房合同的效力问题
  在借名买房的背后,实际出资人会与登记购房人签订相应的房屋买卖合同,以保证自己能够取得所购买的房屋,该合同的有效性对实际出资人是否能够取得房屋或者最大化的保护自身的利益至关重要。对于双方在幕后签订买卖合同的有效性需要具体分析。
  1、借名购房一般的商品房,该买卖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合同。
  意思自治是我国合同法的一项基本原则,任何人有权依据《合同法》有关委托代理方面的规定,委托他人代理为一定民事法律行为,其中当然包括代理买卖房屋。如果不存在恶意规避法律或者政策的行为,双方当事人自愿签署的借名买房合同合法有效,应具有法律效力。实际出资人可以以双方签订的合同,要求登记购房人将所购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
  2、借名购买经济适用房等特殊房屋的合同效力
  对于该类合同的效力,我国不同法院有不同的认识,有的法院认为该类合同为无效合同,理由是双方当事人,尤其是实际出资人存在恶意规避法律或国家政策的行为,属于《合同法》中关于违反法律规定或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无效合同情形,其签订合同的标的是买卖某种特定的购房资格,而非房屋本身,应当认定为无效。
  而有的则认为,我国《合同法》明确规定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才属无效,而关于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的相关规定不属于法律,亦不属于法规,从维护市场交易秩序的角度出发,该类合同不应判归无效,合同双方如果能够按照规定补缴税收,合同仍应属有效。因两种观点均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导致法院在裁判此类案件时陷入了困境。
  “借名买房”者,一定要认清楚所购房屋的性质,如果是拆迁房、安置房、经济适用房等有政策限制交易条件的房产,那么最好不要购买,以免一旦发生纠纷,造成最后落得房财两空。
  一般为控制当地房价,政府才会出台政策限制购买房屋,但对于一些炒房的人而言,此时就会大擦边球,采取借名买房的方式继续购进房产。不得不说借名买房存在的风险是比较多的,一旦产生纠纷那么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就有可能得不到保障,因此建议最好不要通过这样的方式购房。
  
  
  

·夫妻离婚房产更名手续费多少钱?
      夫妻离婚时可能会涉及到房产问题,如果是一方想要将房子变更房产证名字给另一方,这就是我们常说的房产更名。一般来说,在进行房产更名时,要经过一系列的程序和手续。有些人可能会关心办理手续的费用。那么夫妻离婚房产更名手续费多少钱呢?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一、离婚房产更名手续费多少钱? ...


·小产权房买卖应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小产权房就是指农民自己在土地上修建的房屋,它在市场中其实是可以进行买卖的,但是它不受法律的保护,因此,如果你要买卖小产权房,一定要格外的小心。下面,我们将为你介绍小产权房买卖应注意的相关事项,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1、合同双方当事人;买卖双方的名称(姓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房产免税证明怎么开
      房产免税证明开具的流程是:1、确定是否在免交范围内,五年以上的普通住房交易才可以;2、到当地地税部门办理免税申请,提交房地产权证、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等证件;3、税务部门审核通过后,到房产交易中心去办理证明,要是共有产权,产权人都必须到现场的。《契税暂行条例》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


·房屋转租注意的事项是什么,转租房屋有哪些注意事项
      房屋转租根据原房东是否同意,分为了责任转租和承诺转租,不同的情况下,当事人所要承担的法律风险是不同的。而在进行房屋转租的时候,也有一些地方需要注意。到底房屋转租注意的事项是什么?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房屋转租注意的事项是什么 1、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


·房屋他项权证丢失怎么补办?
      房屋他项权证丢失怎么补办?当事人丢失房产证和住房他项权证的,需要权利人在当地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后,可以申请补发。房屋登记机构予以补发的,应当将有关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补发的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上应当注明“补发”字样。补办的过程如下:1、申请人首先到房屋交易主管...


·该怎么处理一房二卖纠纷
      1、两份合同均未办理登记且标的房屋尚未交付的情况,属于两份合同均处于未实际履行的状态,应当以签订在先的合同优先得到履行为优先履行判定标准。2、两份合同中一份已进行了过户登记,另一份未作过户登记(不管房屋是交付了哪一方)。因房屋的过户登记是物权变更范畴,按物权对世原理、物权公示原理...


·即使购房人明知所购房屋设有抵押权,只要符合消费者购房人排除执行的条件,就应优先保护其权利​
      预售许可证系行政机关履行管理职能而颁发,其目的就是准许开发商在开发尚未完成的情况下预售商品房,且预售许可证均在销售场所公示。对于购房人来说,其在开发商已经对商品房进行预售的情况下,能够相信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物,且相信其所交付的购房款已经按照物权法的规定用于提前清偿抵押权所担保的...


·购买经济适用房需要哪些条件
      购买经济适用房需要哪些条件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规定,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以上条件所规定的经济适用...


·按揭房赠与合同是怎样的
      按揭房赠与合同是怎样的?如何写按揭房赠与合同? 拥有一套房产是现在很多人奋斗的目标,按揭买房是现在很多人购房的选择,一些时候就会出现想将房产赠与子女等问题,那么按揭房能增与他人么?当想要将按揭房赠与他人时需要哪些法律过程呢?按揭房赠与合同该如何制定?为您介绍。 一、按揭房 ...


·离婚房产要给孩子分吗?
      中国的法律程序已经日益完善,在生活中解决任何问题都可以通过法律来给,特别是在解决婚姻问题的时候要严格按照婚姻法出了相关规定的进行,主要来解决孩子抚养权以及财产分割的问题,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到侵犯。那离婚房产要给孩子分吗?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离婚房产要给孩子分吗? (1)...


·夫妻离婚房产分配是怎样的
      夫妻感情破裂离婚会涉及到房产的分配问题,这也是离婚夫妻需要重点考虑的内容,毕竟与自己的利益是密切相关的。那么实践中夫妻离婚房产分配是怎样进行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1、夫妻一方婚前支付首付购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首付支付方名下,离婚房产归谁?根据新婚姻...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