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离婚要准备的材料包括哪些

?
  
  我国《婚姻法》中规定的,夫妻可以采取的离婚方式分为了两种,即包括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不同离婚方式下,具体要办理的手续不一样,与此同时需要当事人提供的材料也是有所差异的。那么现实中夫妻离婚要准备的材料包括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如何协议离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不适用协议离婚,而应当诉讼离婚。
  
  1、协议离婚的主管机关
  
  协议离婚的主管机关是民政部门。具体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在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中,由持有婚姻登记管理员证书的人员从事协议离婚的登记工作。
  
  2、协议离婚提交的材料
  
  协议离婚时,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双方应提交:本人的户口簿(95新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应在有效期内)、结婚证、离婚协议书(A4纸打印一式3份)、双方各2张2 寸近期半身免冠证件照片(同一底板)、《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3、离婚登记和发给离婚证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自受理离婚申请之日起1个月内,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离婚证是婚姻关系已经合法解除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之日起,解除婚姻关系。
  
  (二)如何诉讼离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1、起诉离婚时需提交的材料
  
  向法院起诉离婚时,可到法院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同时应提交起诉状,名称可以是:离婚起诉书、离婚起诉状、离婚诉状、民事起诉书、民事起诉状、民事诉状。起诉状应包含原告、被告的身份基本情况、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内容。
  
  2、离婚诉讼费用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2007年4月1日起,离婚案件的案件受理费,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3、起诉离婚提供的证据
  
  (1) 结婚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
  
  (2)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等证明材料;
  
  (3)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 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
  
  (4)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等材料;
  
  (5)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
  
  (6)子女状况。提供子女出生证、户口证明,夫妻双方抚养条件、子女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证明;
  
  (7)财产清单。包括财产的品种、数量、现状,取得时间和方式;
  
  (8)双方经济状况。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存款人、账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务债权人姓名、住址等;
  
  (9)住房的证据材料。产权证书、租赁合同、证明或产权单位对租赁关系的意见;
  
  (10)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11)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证据。
  
  有的人认为在诉讼离婚中就不能通过协议解除婚姻关系了,但其实这样的认识并不准确,因为法律中规定诉讼离婚中调解是必经程序,若要是可以通过调解让夫妻离婚的话,这种情况下也算是一种特殊的协议离婚。当然此时夫妻离婚要准备的材料,其实就是诉讼离婚需要的材料。毕竟是在诉讼离婚中才会进行调解。
  
  

·在离婚案件中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 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二、子女的抚养费标准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


·协议离婚之后发现财产分割不公平怎么办
      协议离婚的时候,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由当事人自由协商一致之后确定的,只要此时协商约定的内容没有违反法律中的规定,那么就认为是有效的。但要是一方在协议离婚之后发现财产分割不公平的话,此时应该怎么办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协议离婚之后发现财产分割不公平怎么办 如果协...


·离婚转移财产情形包括哪些
       不管是以怎样的方式进行离婚,此时都必须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之后,才能最终解除婚姻关系。这时,有的人可能就会事先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来为自己谋取更多的利益。那常见的离婚转移财产情形包括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转移财产情形包括哪些 有不少的离婚当事人担心和苦...


·一、离婚法律规定孩子抚养费一个月多少钱?
      一、离婚法律规定孩子抚养费一个月多少钱?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


·爸爸去世抚恤金非婚生子女有份吗?
      爸爸去世抚恤金非婚生子女有份吗? 有。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权利,因父亲去世获得的抚恤金,非婚生子女享有分割的权利,通常按遗产处理原则进行分配。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


·配偶下落不明的怎么离婚
      生活中,有些人因为地震、泥石流等各种原因失踪;也有些人因为对家人发生矛盾离家出走,下落不明。这些失踪的人可能已经死亡,也可能已经在其他地方展开新生活。对他们的配偶来说,一直维持这种婚姻关系是十分不公平的。那配偶下落不明的怎么离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配偶下落不明的怎么...


·双方未到法定结婚年龄,婚姻一定无效吗?
      双方未到法定结婚年龄,婚姻一定无效吗要确认未到法定婚龄是否是无效婚姻,要区分一定的情况是不能一概而论的。 如果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在结婚时未达到法定婚龄,但在发生婚姻效力的争议时,当事人双方均已达到法定婚龄并已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则不应对现存的婚姻作无效的认定。但这并不是对当事人过去行...


·一、三期妇女主动离职有补偿金吗?
      一、三期妇女主动离职有补偿金吗? 我国劳动法规定了对怀孕女职工的特殊保护。该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活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


·无过错起诉离婚需要遵守什么程序?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思想也越来越独立开放,以前谈之色变的离婚,现在也成了普遍的现象。我国法律也对此作出了专门的规定,夫妻双方感情不合,确已无法生活下去的,可以选择离婚。离婚可以诉讼离婚,也可以协议离婚。那么,无过错起诉离婚需要遵守什么程序?详情参考下文。 不管有无过错,诉讼离...


·强制执行抚养费期限是多久
      离婚夫妻就孩子抚养问题产生了争议的,此时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最终往往也会对孩子抚养问题作出判决。而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其实是具有法律强制执行力的,也就是在对方不履行抚养费义务的时候,可以申请强制执行。那法律中规定的强制执行抚养费期限是多久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组详细解答。 一、...


·在什么证据下被判重婚罪重婚罪的后婚有两种存在形态
      在什么证据下被判重婚罪重婚罪的后婚有两种存在形态,一种是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一种是以夫妻名义同居在一起的未领取结婚证的婚姻。因此,对于重婚需要什么证据,具体得分两种情况:1、 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此种情况比较简单,需要的证据有结婚登记或者伪造结婚证、与他人所生小孩出生证等直接...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