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去哪个法院申请离婚诉讼

?
  
  协议离婚是去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但如果是诉讼离婚的话,则就需要去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了。那么此时,当事人应该去哪个法院申请离婚诉讼呢?这是让很多人搞不清楚的事情,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具体解答这个问题吧。
  
  
  一、去哪个法院申请离婚诉讼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对宣告下落不明或失踪的人,对被劳动教养的人和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军人离婚手续案件的管辖
  
  1、非军人对军人提起离婚手续诉讼,军人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双方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三)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一年的离婚,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一年的离婚,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四)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手续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受理,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院管辖。
  
  (五)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手续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不予受理,应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六)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的离婚手续案件,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国外一方向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七)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离婚手续案件,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八)国内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对外国法院离婚判决不予承认的,当事人可到国内原户籍所在地或婚姻缔结地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二、只能选择通过诉讼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1、离婚只是单方意愿,对方根本不同意离婚;
  
  2、双方对离婚无异议,但对财产的分割、债务的承担、子女的抚养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
  
  3、一方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另一方想要离婚的;
  
  4、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想要离婚的;
  
  5、一方人在国外学习或工作,无法回国;另一方在国内,想要离婚的。
  
  6、双方就离婚、财产、子女等问题能达成一致意见,但是没有时间回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的;
  
  7、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后,想通过法院调解书的方式来增强协议的效力的;
  
  8、事实婚姻关系的解除。
  
  此时首先要判断一下自己是否满足诉讼离婚的情形,之外就是要确定具体的管辖法院。而在书写离婚起诉书的过程中,一定要把诉讼请求写清楚,毕竟法官最后判决都是在诉讼请求的范围内作出的,要是有遗忘或者漏写的情况,则就有可能导致自身利益受到损害。
  
  

·离婚后确定抚养人的依据是什么?
      离婚后确定抚养人的依据是什么? 一、离婚后确定抚养人的依据是什么? 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 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 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 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


·离婚财产纠纷该哪里管辖因离婚后财产纠纷提起的诉讼
      离婚财产纠纷该哪里管辖因离婚后财产纠纷提起的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条的原则规定,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基于双方曾经的婚姻关系产生的离婚后财产分割事宜,有些人可能会困惑,特别是涉及到离婚后不动产的分割问题时。...


·不离婚怎么告老婆重婚?
      不离婚怎么告老婆重婚?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老婆构成重婚罪的情况下,会解除后一段的婚姻,而前一段的婚姻是可以不解除的,如果解除的法院一般会准许的。2、已登记结婚的一方又与第三人形成事实婚姻关系,或事实婚姻关系的一方又与第三人登记结婚,或事实婚姻关系的一方又与第三人形成新的事...


·婚外情要承担的责任有哪些
      ?婚姻关系中,一方有婚外情行为的话,无疑是对另一方的背叛,这是会受到道德上的谴责。与此同时,有婚外情的一方也需要实际承担一些法律责任。那到底婚外情要承担的责任有哪些呢?不妨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婚外情要承担的责任有哪些 如果只是单纯的婚外情只受到道德的谴责,是不受法...


·盐城滨海抚养费一般多少?
      双方的婚姻破裂必然导致离婚,如今离婚率也是居高不下,更有上升的趋势。而在离婚过程中将会出现诸多的问题纠纷,比如关于财产分割或者孩子抚养费的问题等,在婚姻法中对这些问题都有规定,保护双方的利益不受损失,那盐城滨海抚养费一般多少?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子女抚养费的确定数额三大标准: ...


·能不能对离婚调解书反悔
      能不能对离婚调解书反悔法院调解是指在人民法院审判组织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协商,达成协议,经人民法院认可后,终结诉讼程序的活动。调解书是人民法院根据双方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而制作的法律文书。它既是对双方当事人协商结果的记载,又是对人民法院确认当事人调解协议的证明。我国民事诉...


·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总是免不了对三个问题的处理,即财产分割、子女抚养以及债务承担。其中尤其是在财产分割方面产生的纠纷是比较大的,而在进行离婚财产分割的时候,很多人也不知道具体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解答。(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 39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


·如果夫妻双方感情不和
      如果夫妻双方感情不和,彼此相处下来都不是很愉快,其实可以去办理离婚手续了。还彼此一个自由,对双方都有好处,但是离婚时遇到最大的问题就是财产分割方面的了,由此也产生了许多纠纷,那么离婚后的财产分割是怎样的呢?下面就和我们一起来看看吧。离婚财产的分割其实并不复杂,财产分割按照夫妻共同...


·夫妻共有财产的是哪项2023
      夫妻共有财产的是哪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法律依据:《...


·不直接抚养一方的给付标准
      不直接抚养一方的给付标准,有固定收入的应为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额可按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当然,如果有特殊情况,给付的比例可以适当调整。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则可...


·女方再婚抚养费问题是怎样规定的
      当今时代,人们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婚姻观念都是比较开放的,如果在婚姻问题中觉得有什么不合适的情况下,会选择离婚。离婚以后会重新选择适合自己的婚姻进行生活。生活当中您可能也遇到这样的问题,女方再婚以后,男方不清楚孩子的抚养费是否可以进行减免,那么女方再婚抚养费问题是怎样规定的?我们将为...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