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合同债务转移效抗辩权是?

合同债务转移效抗辩权是?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提起权利的时候被告是有抗辩权的,抗辩权是指妨碍其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抗辩权在民法中出现比较多,如同时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先诉抗辩权等,那么合同债务转移效抗辩权是怎样的?下面我们为读者进行解答。
  
  一、什么是抗辩权
  
  广义上的抗辩权是指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至于他人所行使的权利是否为请求权在所不问。而狭义的抗辩权则是指专门对抗请求权的权利,亦即权利人行使其请求权时,义务人享有的拒绝其请求的权利。
  
  二、合同债务转移的抗辩权
  
  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该抗辩权包括实体法上的抗辩和诉讼法上的抗辩。实务中主要表现为:
  
  1、权利不存在的抗辩,如转让的债权因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无效,或债务人行使了撤销权、合同解除权而使债权不复存在;
  
  2、受通知前,已经清偿。如甲公司已经在资产管理公司向丙公司转让前,或转让后通知前,归还了所欠资产管理公司的贷款;
  
  3、拒绝履行的抗辩。如双务合同中,出让人仅转让债权但保留债务的,债务人有权行使不安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和后履行抗辩权;
  
  4、诉讼法上的抗辩。如出让人与债务人约定仲裁管辖,债务人可援引对抗受让人;
  
  5、抵销主张。
  
  合同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消”。该规定对债务人既有对于受让人的债权又有对于让与人的债权时,可否主张先抵销对于让与人的债权没有明确。当甲转让5万元对丙的债权给乙,丙享有3万元对甲的债权,又享有3万元对乙的债权,如果乙向丙表示抵销,丙能否以向甲已为抵销进行抗辩成为问题。我们认为,除非丙已经同意乙的抵销,否则,丙有权主张先抵销对于甲的债权,由此,乙只能主张2万元的债权,丙再为抵销,则乙尚欠丙1万元。因为如果丙在乙提出抵销时,不能主张对甲的抵销权,那么如果甲丧失了清偿能力,则丙的债权没有实现的可能,对丙的权利保护则不利。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商事交易越来越频繁,债的流转也越来越多越来越快。长期以来,借款合同、买卖合同是法院审理的数量较多的两类商事合同纠纷。两类案件共同点是欠款,前者欠贷款,后者欠货款。为解决这一问题,实现债权,银行或资产管理公司往往采取通过低价向外转让不良贷款形成的债权以化解金融风险,消除呆坏帐,出卖人也常常通过转让债权消除三角债。我们所以选择分析这类案件出现的问题,目的一在于规范相应行为,二在于为审判实践提供可资参考的意见。
  
  三、债务转让的条件
  
  (一)不能转让的债务包括:
  
  1、性质上不可移转的债务。如与特定债务人的人身具有密切联系的债务,需要债务人亲自履行,不得转让。
  
  2、当事人特别约定不能移转的债务。
  
  3、不作为义务。
  
  (二)根据《合同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三)债务人转移义务的,要注意:
  
  1、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
  
  2、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上述就是我们对合同债务转移效抗辩权的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抗辩权是法律赋予债务人保护自己权益的权利。如果还想了解更多的相关的知识,可以点击下面延伸阅读的部分。
  
  
  
  

·夫妻债务的司法解释
      众所周知,夫妻在离婚之后,对于子女的抚养问题,财产问题等都需要进行明确的划分。债务作为财产中一部分,应当遵循夫妻财产分配的原则进行分配。但是现实生活汇总,出现了很多由于夫妻共同进行某种经济活动,或者夫妻通过离婚来逃避债务的行为,毕竟债务不同于一般的财产,如房产之类。因此,最高院根...


·如何避免账款催收现象
      在实际工作中,真正能够做到现款现货的客户很少,我们要建立信用评定、审核制度,对不同的客户给予不同的信用额度和期限(一般为半年)。对客户的信用管理要采取动态的管理办法,即每半年根据前期合作情况,对客户的信用情况重新评定。当厂家开拓新的市场或对目标市场进行细分时,选择时进行充分、科学...


·怎样进行举证存在债权债务关系
      怎样进行举证存在债权债务关系 在现实生活中,债权债务是经常发生的,我们经常会由于合同以及其他原因,与别人形成债权债务关系。但是,由于债权债务关系而带来的民事纠纷也十分常见。在民事纠纷的处理过程中,我们首先需要确认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我们将针对怎样进行举证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问题,...


·配偶死亡后夫妻共同债务怎么处理
      配偶死亡后夫妻共同债务怎么处理一、配偶死亡后夫妻共同债务怎么处理 夫妻共同债务是为了夫妻共同的生活所产生的,也就是说,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借钱,并不是说是为了满足个人的需要,而是花在了夫妻双方身上,因此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人是夫妻双方。您不妨把夫妻双方想象成捆绑在一起的两个人,也就是说...


·出售假冒伪劣产品罚款是怎么罚的?
      出售假冒伪劣产品罚款是怎么罚的?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


·支付宝借钱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支付宝借钱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一、支付宝借钱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微信记录、支付宝转账记录等新形式的证据还是存在较大风险,所以不建议仅凭微信联系,就草率把钱借出去。同时借款还要注意以下方面: (一)尽量通过转账少用现金,因为转账凭证是证明借款或还款时间、金额最直接最有力的证据。 (二...


·挪用公款罪的公款认定
      公款的认定标准:(1)所有权属公有;(2)钱款或特殊形式货币。特殊形式的货币:存折、存单、支票、股票、国库券、债券等金融凭证和有价证券,是特殊形式的货币形态。如其属公有且被挪用,属于挪用公款。挪用金融凭证、有价证券用于质押,其挪用公款数额以实际或者可能承担的风险数额认定。《刑法》...


·不动产设立抵押权担保债权必须登记吗
      不动产设立抵押权担保债权必须登记吗 一、不动产设立抵押权担保债权必须登记吗? 不动产设立抵押权担保债权的必须进行抵押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 【不动产抵押登记】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


·借钱给朋友之间写借条还是欠条?
      借钱朋友之间写借条还是欠条?借钱给朋友一般是写借条的,但在实践中借条与欠条是具有同样法律效力的,只是两者诉讼的时效不同而已。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


·银行贷款担保人承担的责任是什么
      银行贷款担保人承担的责任是什么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担保责任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一般担保是指在对借款人通过诉讼仍不能承担债务时,担保人应当承担担保责任;连带担保责任是指,债权人可以要求借款人和担保人任何一方承担责任,不受借款人有无能力的限制。双方对担保责任没有约定或约定不...


·没有借条时可以要回借款吗
      没有借条时可以要回借款吗? 一、没有借条时可以要回借款吗? 如果没有借条,想拿回借款的话,必须先想办法把的借贷合同关系固定下来。其方法包括:由对方补写借条或者还款计划;对对方承认你们之间存在借贷合同关系谈话进行录音;寻找能证明存在借贷合同关系的证人等。若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汇款银...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