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商业车险免责条款有哪些

商业车险免责条款有哪些
  
  商业车险免责条款有哪些
  
  根据商业车险条款第五条至第十条的规定了商业车险免责条款
  
  第五条,被保险机动车造成下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不论在法律上是否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一) 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
  
  (二) 被保险机动车本车驾驶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
  
  (三) 被保险机动车本车上其他人员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第六条,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的对第三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一) 地震;
  
  (二) 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扣押、收缴、没收、政府征用;
  
  (三) 竞赛、测试、教练,在营业性维修、养护场所修理、养护期间;
  
  (四) 利用被保险机动车从事违法活动;
  
  (五) 驾驶人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药物麻醉后使用被保险机动车;
  
  (六) 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被保险机动车或者遗弃被保险机动车逃离事故现场,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
  
  (七) 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无驾驶证或驾驶证有效期已届满;
  
  2、驾驶的被保险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
  
  3、实习期内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被保险机动车,实习期内驾驶的被保险机动车牵引挂车;
  
  4、持未按规定审验的驾驶证,以及在暂扣、扣留、吊销、注销驾驶证期间驾驶被保险机动车;
  
  5、使用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的人员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操作证,驾驶营运客车的驾驶人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资格证书;
  
  6、依照法律法规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不允许驾驶被保险机动车的其他情况下驾车。
  
  (八) 非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使用被保险机动车;
  
  (九) 被保险机动车转让他人,未向保险人办理批改手续;
  
  (十) 除另有约定外,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机动车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或号牌,或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
  
  (十一) 被保险机动车拖带未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含挂车)或被未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其他机动车拖带。
  
  第七条,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二)精神损害赔偿;
  
  (三) 因污染(含放射性污染)造成的损失;
  
  (四) 第三者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价值降低引起的损失;
  
  (五) 被保险机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期间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六) 被保险人或驾驶人的故意行为造成的损失;
  
  (七) 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第八条,应当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赔偿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机动车未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或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已经失效的,对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各分项赔偿限额以内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第九条,保险人在依据本保险合同约定计算赔款的基础上,在保险单载明的责任限额内,按下列免赔率免赔:
  
  (一) 负次要事故责任的免赔率为5%,负同等事故责任的免赔率为10%,负主要事故责任的免赔率为15%,负全部事故责任的免赔率为20%;
  
  (二) 违反安全装载规定的,增加免赔率10%;
  
  (三) 投保时指定驾驶人,保险事故发生时为非指定驾驶人使用被保险机动车的,增加免赔率10%;
  
  (四) 投保时约定行驶区域,保险事故发生在约定行驶区域以外的,增加免赔率10%。
  
  第十条,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以上就是商业车险免责条款,供您参考。当然,每种保险可能免责条款会有所不同,以具体签订的保险协议为准。您在购买商业车险时,务必要看清和了解清楚条款中各项内容,以免后续理赔时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交通事故诉讼要经哪些程序?
      当事人一方就产生的交通事故争议向法院提起诉讼之后,法院一旦受理,那么就会进入到诉讼程序,此时处理交通事故争议需要经过一定的程序,那到底交通事故诉讼要经哪些程序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起诉和受理 交通事故当事人就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应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经法院审查...


·在北京买车可以回老家挂牌吗
      绝大多数是可以的,除了极个别的有区域保护的车型不可以。买车时讲明异地上牌,然后带好车辆的相关证件,让4S给你个临时牌照。拿好买车的相关资料和凭据单,还有自己的有关证件,是可以顺利上牌子的。一些朋友都是这样操作的。现在也正常还是可以在北京跑的。只是牌子是老家的。一点也不影响使用。初...


·交警拖车是否要收费?交通拖车要收费吗?
      交警拖车是否要收费?交通拖车要收费吗?发生了交通事故后,通常会造成涉事车辆无法继续驾驶的情况,而此时就需要交警部门进行拖车,同时也是为了避免造成道路拥堵的情况出现。很多时候涉及到政府部门的都需要收费,那么交警拖车是否要收费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


·一、发生交通事故后怎么叫肇事逃逸?
      一、发生交通事故后怎么叫肇事逃逸?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


·打交通事故官司需要请律师吗
      全国各地每天都在发生交通事故。这些事故或大或小,小的事故协商调解就可以解决,涉及到的赔偿通常只有几百。但是大的事故可能涉及到人员伤亡,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打交通事故官司也变得很常见,大也疑问打交通事故官司需要请律师吗,对于律师是否需要请,要看个人的具体情况,关于这个问题的回答...


·交警交通事故定责要多久依据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交警交通事故定责要多久依据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一般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一般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


·一、住房租赁网签备案费用交给谁?
      一、住房租赁网签备案费用交给谁? 住房租赁网签备案费用交给房地产的办理中心,备案之前就需要先缴纳费用,该费用之中并不包含税额,只有在备案之后才需要纳税。 租房备案一方面是为了规范租房市场的交易和安全;另一方面,因为租房的双方产生了经济交易,所以租房备案后,房东需要缴纳一定比例...


·一、交通事故折价赔偿可以由保险赔偿吗?
      一、交通事故折价赔偿可以由保险赔偿吗?不可以由保险赔偿,折价赔偿不在保险范围内。双方可自行解决,如果提起上诉,法院是支持的。根据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规定: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公民的任何财产受到他人伤害所造成的损失,...


·起诉交通事故赔偿的时间是多久
      交通事故当事人可以根据受伤害的程度不同,事故责任的不同,起诉要求对方进行赔偿,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索赔,但是要如何起诉呢,起诉有没有时间限制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起诉交通事故赔偿的时间是多久 我国《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


·溜车撞车保险赔偿如何理赔
      溜车撞车保险赔偿如何理赔一、什么是溜车? 倒桩中规定汽车在做每一个动作的时候,不得前后自己滑动超过10公分距离,否则扣10分,路面不平最易溜车,所以我们通常用坡道起步的方法起动汽车,即踩脚刹的时候,慢抬离合器,当感觉车子微抖的时候松脚刹,利用制动防止溜车。 二、车险理赔办理流程是...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只有确定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主体才能据确定谁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只有确定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主体才能据确定谁应该承担赔偿责任,投保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依据法律规定,保险公司为交强险限额范围内的责任主体,在交强险范围之外将依据具体情形确定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主体。接下来,我们将为您整理相关知识。 一、交通事故责任者和交通事...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