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离婚时没要抚养费现在可以要吗

离婚时没要抚养费现在可以要吗
  
  孩子为18周岁以下的,有权索要抚养费,方式方法上可先与之索要,未果的可向管辖权法院起诉主张给付抚养费事项。判决生效不履行的可申请执行给付,执行含强制执行、拘留被执行人多次、查封其财物变现折抵、冻结并划拨其银行账户余额资金等等项。 参考相关法律规定:
  
  一、离婚后父母与子女的关系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二、离婚子女抚养问题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8、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9、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10、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11、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12、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因此,离婚时没有抚养费的,只要子女尚未成年,那么就可以向没有实际抚养的一方所要抚养费,当然要是子女已经成年,但还不能独立生活,同时父母又有抚养能力的话,则也是需要支付抚养费的。
  
  

·未婚子女抚养根据什么判定?
      未婚子女抚养根据什么判定? 未婚子女抚养 问题和离婚一样需要遵循法规来决定哪一方抚养子女,子女归属判定因素有子女年龄、子女意愿和夫妻双方各方面的能力。未拿到抚养权的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具体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由双方协商决定,特殊情况也可协商,若有能力但拒不执行的需要法院强制执行。...


·请律师写离婚协议书要多少钱
      请律师写离婚协议书要多少钱一、请律师写离婚协议书要多少钱看具体律师的名气,地区不同,委托律师代写离婚协议书的收费不一样,各个律所和律师收费不一样。一要看有无财产分配,二要看事实与理由是否复杂。如果情况复杂,则要聘请一位文笔好的律师进行编写离婚协议书。一般情况下是在1000元到20...


·一般登记结婚要多少钱?
      结婚在人的一生中是一件非常重要的大事,一般情况下如果一对男女情投意合那么就会在见过家长之后和确定好聘礼之后就会申请登记结婚,那么这个时候作为新人就会疑惑,此时登记结婚要多少钱呢?下面您就和我们一起来看一下有关的介绍吧。 一、登记结婚要多少钱 (一)领结婚证要多少钱 1、收费...


·浙江社会抚养费征收的程序是什么?
      浙江社会抚养费征收的程序是什么? 1、调查取证 征收机关发现公民有违法生育嫌疑的,必须进行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征收机关在调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调查应当制作笔录。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对当事...


·一、起诉离婚孩子两年内抚养费是如何计算的?
      一、起诉离婚孩子两年内抚养费是如何计算的?我国《婚姻法》原则性规定,夫妻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应当负担抚养费。抚养费负担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法院判决。《婚姻法》司法解释(一)进一步阐明了抚养费的具体内容为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同时该司法解...


·离婚时什么情况判定为有过错方2023
      离婚时什么情况判定为有过错方1. 一方有重婚行为的属于过错行为一方在已经有婚姻状态的情况下又与第三者达到结婚的状态,属于重婚,我国《民法典》保护一夫一妻制,构成重婚罪的还将承担刑事责任。2. 一方有与他人同居的属于过错行为一方已有合法配偶,还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同居的...


·婚姻法中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是怎样的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需要对财产、子女以及债务等问题进行处理,其中针对夫妻财产的分割,一般只能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进行分割,同时还有一定的分割原则。那么婚姻法中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是怎样的?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新《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确立了婚姻法分割财产的基本原则,即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


·离婚案件可以上诉吗,离婚案件能否上诉
      民事案件在做出了一审判决之后,判决尚未生效之前,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法院上诉,然后进入二审程序。离婚案件也是属于民事案件的,那么离婚案件可以上诉吗?针对这个问题,我们马上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案件可以上诉吗 当事人对一审判决是否有权上诉? 1、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


·一、离婚后再结婚需要什么手续?
      一、离婚后再结婚需要什么手续? 当事人双方只需携带上述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结婚即可。 当事人办理再婚登记的特别规定: 离婚的中国公民在国内申请再婚,如果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按当地法律通过司法程序解除的,其离婚证件(指法院出具的离婚调解书和离婚判决书)须经...


·结婚半年离婚财产怎么分男方要钱
      在选择结婚对象的时候,必须要小心谨慎。不过离婚的原因也是因为各种各样的,有些夫妻在结婚以后很短的时间内就提出了离婚,这其中的原因我们先不讨论。但是不管怎样,即使结婚半年,那么离婚的时候也会涉及到夫妻财产的分割问题。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的就是结婚半年离婚财产怎么分男方要钱? 一、结...


·结婚登记手续具体是怎样的饿
      男女若想要成为合法夫妻的,则需要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提出办理结婚登记的请求,在对双方的条件作出了审查之后,满足规定结婚条件的,才会办理结婚证。而此时结婚登记也有相应的手续要求,那结婚登记手续是怎样的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结婚登记手续是怎样的 结婚登记的程序大致分...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